《灵异之随风而逝》 灵异鬼故事:随风而逝 我和青开始了冷战,已经有很久都没有说过话了。 尽管都还在一间屋子里住着。 我看得出来,她越来越不开心,我和她说话,她从来不回答我。 其实我知道,她从来没有忘记,我们曾经在一起的每个开心的瞬间,因为她经常会望着我送给她的戒指而发呆到流泪。 两年前,我遇到了一场车祸,脸上被烧得掉了皮,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伤口太恶心,她见到我根本不想说话。 我是一名心理医生,经常会遇到一些各种各样的病人。每个人的世界都如同一个潘多拉的盒子似的,充满着离奇,与常人的世界完全不同。 有一个小孩子,才9岁,是我的众多顾客之一。他经常说他能见到鬼,他很害怕,就躲到床底。就是在学校,他也经常会跟老师说,老师,这个操场上面以前吊死过人,死得好可怕! 他的言论当然会吓到他的那些同学们。老师很生气,找了他的妈妈,让他好好跟孩子作思想上的沟通。 他的妈妈泪流满面把他接回家,问他为什么要当着同学的面说那些话。 小男孩也哭了,他说他看到吊死鬼,很害怕,希望老师帮他。 老师不但没有,反而在同学面前严厉指责他,同学们当然因此而笑他。 他很不开心。 虽然才9岁,却整天一个人玩,一个人躲在某个角落,他觉得,只有躲起来才是安全的,那些鬼才不会看见他。 这个孩子肯定有严重的心理问题。 我是一个很有资历的心理医生,当然不会看着这个孩子越来越脱离人群,我要帮助他。尽管他的母亲并没有带着他来求我。 我开始和这个孩子接触。 孩子对谁都有抵触,当然,对陌生的我也一样。 头几次,一看见我就跑。 直到后来,我向他表示了足够的友善后,他终于也开始向我开口说一些了。 差不多半年后,终于有了比较大的进展。我约莫知道了一些,这个孩子惧怕的源头。 因为他所能看见的鬼,有很多都是认识的,比如他的外婆,或者以前的邻居,或者同学的表妹,等等。 他甚至还有一套他的理论:并不是所有的鬼他都看得见,有些想让他看见的,他才看得见。有些人已经死了,变成鬼了,但他们并不知道他们已经死了,已经变成鬼了。 于是顺着他的思路,我问他,那这些人找你有什么目的呢? 他摇摇头,吓得发抖,说,我不敢问他们,不敢和他们说话。 那下次,你不妨问一下,说不定,他们是在寻求你的帮助呢?我笑笑说道。 自从冷战后,我有很久都没有笑过了。 这两天来,我经常看到有一个男人来找青,或者帮她送点吃的,或者帮她干点什么活。 从那个男人的眼神我可以看出,他在追求她。 但是青呢?虽然不是十分情愿,但也在试着接受她的好意,这是我最接受不了的! 我一定要再找她谈谈,尽管上次纪念日,我们还是像以前那样在咖啡馆见了面,但她仍然一句话也不和我说! 她是对我失望了吗? 是我的工作太忙,没有顾及她的感受吗? 我一定要想办法结束我们之间的冷战。 小孩子听我说跟他见的鬼谈谈后,果然真的和他们谈了。他兴奋的告诉我,原来那些鬼真的有事要请他帮助! 也许找到他的症结所在了!我也很兴奋,主动提出帮他完成“鬼”托付给他的事情。 都是些小事情,比如说他同学的表妹有一封信,想托付他让她父亲看到。她那个粗心的父亲还没有从丧女之痛中走出来,完全不记得去翻翻她的小箱子。 果然真有一封信! 我起初以为小孩子只不过生活在自己的想象中而已,想不到真有那封信! 女孩的父亲看到那封信,热泪盈眶,这才知道女儿原来这么爱自己! 接下来第二件,第三件,让我不得不相信,这孩子竟然真的能看到鬼! 因为鬼们要求他办的事情,都是平常人想不到的地方。而每一次,他都是准确无误的办成了! 也许世界上真的有鬼吧…… 青这次终于答应那男人的相邀了,他们将地址选在了一间咖啡厅,那是我们以前经常约会的地方! 我本想怒气冲冲地冲上前去,打得那小子连妈都不认识他,但从青脸上露出久违的笑容来看,我才意识到,真正该退出的,或许是我…… 我又找了那个小孩子,他现在开朗了很多,因为我跟他说,既然你真的能见到鬼,而他们又都没有伤害你,那就没有什么好怕的。大不了不跟别的人说好了,别人相不相信又有什么要紧呢! 小孩子点点头,他现在过得很快乐,而且因为他的快乐,他那个单身的母亲脸上,也露出了笑容。 小孩子关切的问我,你有什么要我帮忙的吗? 我笑笑,我的事情,你可帮不上! 小孩子笑笑说道,那些他帮过的鬼,再也没来找过他,可能心愿了了之后,去了该去的地方吧。 这一次谈话后,我又回去找青了。 既然她已经变了心,不再怀念我们的过去,我不放手,又能做什么呢? 青又躺在沙发上睡着了,这个傻女人! 看到她脸上还带着微微的笑容,我知道,我该离开了! 忽然觉得身子慢慢的变轻了,我手里戴着的戒指竟然掉在了地上。 等等,我的手呢? 我的身体呢? 我的…… 我怎么在慢慢消失? 这一瞬间,突然所有的记忆如潮水般涌过来,我猛然想起,两年前,那场车祸引起火灾后,我根本没有活过来…… (这是一个鬼故事,属于微型小说,此文已结局。本文根据电影情结改编,纯属练笔之用,当然,朋友们看后,都觉得写得还不错,我也就厚着脸皮发表上来了。如果有兴趣,可以看一眼,另奉上《人鬼情未了》的主题曲以应景。 unchainedmelody奔放的旋律 oh,mylove,mydarling i'vehungeredforyourtouchalonglonelytime andtimegoesbysoslowlyand timecandosomuch, areyoustillmine? ineedyourlove ineedyourlove godspeedyourlovetome! lonelyriversflowtothesea tothesea totheopenarmsofthesea lonelyriverssigh “waitforme,waitforme!“ i'llbeinghome waitforme! oh,mylove,mydarling i'vehungeredforyourtouchalonglonelytime andtimegoesbysoslowlyand timecandosomuch, areyoustillmine? ineedyourlove ineedyourlove godspeedyourlovetome! 这首歌也是我十分喜欢听的,谢谢观赏) 另:也许编辑们会审核,所以我顺便问下,为什么英文字一打上去,就变成了一笼统呢?所有的空格都不见了。谢谢 第二章 凤凰男(一) 【播报】关注「起点读书」,获得515红包第一手消息,过年之后没抢过红包的同学们,这回可以一展身手了。 我想,“凤凰男”这个词,用在我身上,那是再准确不过了。 穷苦的家庭出生,英俊的外表,优异的大学成绩,聪明,智商高,但为人谦逊低调,无一不精准的描述着我这个人的形象。因为没有殷实的后台,尽管成绩优异,毕业后,我只得靠自己到处找工作。 如果可以选,我相信这世上没有人愿意做“凤凰男”,再优异又怎么样?没有好的家世,即使拥有一身的本事,也一辈子都难以抬头做人。 为了筹备那不知道几时才能买得起的小蜗居,我兼职了三份工作。当然,这些都跟我的专业毫不相干——这年头想找到对口的专业有多难,相信不用我说。 事实上除了专业外,我还有一项特殊的才能:我能模仿任何想模仿的东西。比如张学友眯着眼睛唱歌,比如周杰伦说话含糊不清,比如吴秀波那样深情款款的说话。 当然,这些都不能拿去换钱,我只能脚踏实地一天接着一天,老实的干活。 在这三份工作里,我最喜欢的,其实是晚上的那份。 从晚上八点到十二点,在一家超五星级的酒店里做侍应生。不是端盘子上餐桌的那种,是在吧台后面擦杯子的那种。 倒不是因为这份工作的工资有多高,而是因为,在那里我一边擦着杯子,一边可以看到,形形色色的富人们的姿态。 对了,忘记说了,我工作的这一层不是普通层,而是酒店专门设置的宴会层。我说过,这里是超五星级的酒店。这里的宴会层是不对外的,只有本酒店的钻石vip才有资格预定。 所以能在这里举办宴会的人家,基本上都是非富即贵的人。是真正意义上的富贵,不是暴发户。 我最喜欢每天晚上站在吧台后面,一边擦着杯子,一边轻微模仿着他们谈笑的神态,以及步伐。这让我稍有一种满足感,好像自己的卡上也有数不清的零似的。 每个人都有激励自己的方式,我这种应该也不算特别吧?反正也没有伤害到人。 除了看富人们,那个钢琴家我也很喜欢看。我想,我骨子里还是有艺术细胞的。看到每天那么多富人为了那个钢琴家弹出的乐曲而热烈鼓掌的时候,我心里也萌生出了学弹钢琴的想法。 也许是因为我相信,我的未来可能会通过这种艺术细胞来改变,或者说那个钢琴家那种优雅自信的气质打动了我,我最终一狠心,拿出毕业后这两年辛苦攒下来的钱,报了个琴行班,去学钢琴。 在大学的时候,我已经修过音乐,这次去学钢琴只不过是更上一层楼而已,再加上我本身就很聪明,有艺术天份,所以学起来也非常快。 于是在以后的日子里,我站在吧台后面擦着杯子的时候,我的手也会忍不住将杯子当成琴键,想按几下。 有一天晚上十二点,我该下班了。今天宴会散场比较早,等我换好衣服的时候,整个宴会层已空无一人。 门还开着,那台黑白钢琴安安静静的躺在那里。 四周一个人都没有,我抑制不住心里的渴望,来到了钢琴面前。我想象着我就是钢琴家,我就是朗朗,或者是周杰伦,我开始了弹钢琴。 我弹得十分动听,这是我自认为的。当然,我一向很客观,不会过份夸自己。 就在我弹得十分陶醉的时候,突然有一个人站在我的面前。 那是酒店的保安,宴会层已经散场,他是来清场锁门的。面对如此优美的乐曲,他丝毫不为所动,硬生生打断了我,将我赶了出去——多么粗鄙的人! 不久后我有一个一块儿学钢琴的同学找到了我,说有一家家庭宴会,问我要不要去? 本来这样的好事是轮不到我的,但是原来的那个钢琴师由于过敏,脸上肿得厉害,不适合在这样的场合出现。因为我弹得还不错,便要推荐我顶替。 我当然愿意! 学了这么久,终于可以一展所长,为什么不愿意?再加上,家庭宴会这样的活动,费用还是比较可观的。弹一个下午,相当于擦了半个月的杯子,何乐而不为? 他们只有一个条件,要穿着他们的校服一起去,要冒充他们学校的人。 因为这次家庭宴会的主办人的儿子,就是他们学校毕业的,主办人很怀旧,希望请这所学校的学生为他们家演奏。 这对我来说没什么压力,我又不是名人,可能一曲弹完了,也不会有人问我叫什么名字。再说校服也会有人借给我,我怕什么! 星期六的下午,我换好他们的校服后,跟他们一起进去了那场举办家宴的场地。 办个家宴就要请学校乐队演奏的,你们也能想象,这是什么样的家庭! 反正我是从来没有进过这么豪华的别墅的。 这种级别的装修,早已脱离了粉饰有钱的表相。这里是真正的艺术装修。各种假山石,瀑布,园林,小亭子,将这别墅点缀得极其奢华,但丝毫不显得暴发。 这是真正有内涵的富贵人家。 当然,我的表现肯定也是得体的。我在日复一日擦着杯子的时候,早已模仿了无数有钱人的举止,这一点现在派上了用场。同学们都羡慕我的镇定,以为我本身就是富人家的人。 我当然是负责弹钢琴。 乐队的演奏还算成功,起码与会的人个个都看起来挺满意的。 主办方是个快六十岁的男人。成功的事业让他看起来浑身散发着一种气质。这种气质不用多说,你们想象着王建林他们的气质就对了。 这个极有气质的男人看起来不怎么开心,脸上只维持着待客的笑容。这也是我多年来作为一名“凤凰男”,磨练出来的察颜观色的能力看出来的。 他端着一杯酒,看着眼前卖力演奏的人,眉头才稍微舒展开来,或许他看着这些穿着跟他儿子曾经穿过的同样的校服,想到了什么。 一曲完结,稍事休息。他慢慢的踱到了我的面前,问我:“你们是哪年毕业的?” “前年。”我恭敬的回答。因为我也穿着他们的校服,所以他很自然的把我也当成了那个学校的人。当然,这些来演奏的人确实是前年毕业的。 老人点点头。 “那你一定认识李奇了?”老人又问。 “是的,李奇是咱们班上的风云人物,怎么会不认识他,呵呵。”我尽量得体的回答。 其实我并不认识李奇。李奇是这位老人的儿子,也是现场所有演奏人员的同学。我不能说不认识他。至于说李奇是班上的风云人物,那只是随便拍的一个小马屁。 谁不喜欢别人恭维自己的儿子呢? 果然,那老人微皱着的眉头舒展了一些,笑着点点头。 他礼貌性地回答道:“那个臭小子,就知道玩,虽然有点小聪明,却一点也不肯用在正经!” 我也礼貌的一笑,说道:“李奇不但人长得帅,还那么有才华,他是全班女生心中的偶像。他也是我的好哥们。” 这样夸任何一位学生都不会错。 也许我骨子里天生就有拍马屁的能力。即使不为什么,我也能很好的恭维着。 但也许是我的笑容和我的校服感动了他。 总之这下子老人更开心了,他甚至咧着嘴笑了笑。这是在今天的家宴上没有见到的。 接着又聊了一些,都是关于李奇在学校的日常。这一点也难不倒我,只要多找些优秀学生的事例扣在李奇的头上就行了。 家宴完毕,老人夫妻俩都对我印象很好,老人甚至还亲手给了我一张他自己的名片。 我这才有些激动起来。有了这位商界叱咤风云的老人的名片,我想找好一点的工作还用发愁?说不定他会主动给我一份工作呢! 难道真是时来运转了? 老人夫妻俩送着客人出来,也一直目送着我。 一路上,一起演奏的人都让我快点把校服脱下来,他们要走了。 我尽量磨蹭着,终于到了拐弯的时候,估计老人看不见了,我才脱下他们的校服。 我一直憧憬着各种各样的美梦,在无数的臆想与假设中,度过了艰难的一周。这一周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也没有人找我。 我拿着那一张名片,也不敢主动打给他。于是我又患得患失的想,说不定老人那天只是礼貌性的给我一张名片而已呢? (本文未完,还有待续……) 追更的童鞋们,免费的赞赏票和起点币还有没有啊~515红包榜倒计时了,我来拉个票,求加码和赞赏票,最后冲一把! 第三章 凤凰男(二) 【播报】关注「起点读书」,获得515红包第一手消息,过年之后没抢过红包的同学们,这回可以一展身手了。 我忐忑不安的过了一周多,当然每天仍干着三份工作。 就在我快要失去信心的时候,那个老人的助理来找我了——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找到我的——他来接我去与那位富有的老人见面。 一个助理的车已经这么豪华! 我的心情当然是既激动,又兴奋,有一种天将降大任的感觉。 老人依旧不怎么开心,见到了我,礼节性的笑笑,说道:“你还没把我这个老头子忘记了吧?” 我的笑容尽量保持适度,说道:“像您这样成功的人士,所有人见一次都会心生敬佩,怎么可能忘记得了?” 老人笑笑,顿了一下,问道:“你能不能帮我做一件事?” “当然!”我毫不迟疑地回答。心里充满了激动的渴望。 “我儿子毕业后,不肯继承我的事业,一心只想着玩,今天去云南,明天去拉萨,后天又去别的地方,一点也不肯为我操心!不像你这孩子,这么沉稳,这么上进,唉!”老人说着,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怪不得老人整天都不开心,就算拥有天下所有的财富,却驾驭不了自己的儿子,这种失败感可以摧毁一切自信! 那个富家公子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有这样一位好父亲,帮他打理前程,他什么心都不用操,只用想着怎么玩就可以了! 想想我一天还打着三份工,真是……! 我安慰说道:“您也不用太担心,现在年轻人就是要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才能更好的接下你交给他的担子!” 这样的说辞倒不失为安慰。 老人听着笑了笑。不知道是该认同我,还是压根就不相信他儿子的行为。 终于,他又说道:“我想请你帮我做一件事。听说李奇最近这段时间在海南,你帮我找到他,替我劝他回来!好吗?……唉,他妈妈病了,也很想他!” 海南?找到他?劝他回来?!这是什么烂工作? “伯父,我很想去劝李奇回来,但是我在这边的工作……”我故意将话说到一半。实际上我也正是在考虑这些。 这三份工作都不可能任我请这么长时间的假。 “你放心,你的情况我很了解,工作的事情你就放心吧!只要你能把李奇劝了回来,我答应付给你50万!回来以后,我再另外给你安排一份工作,待遇绝对不会比你现在的低。”老人把话说完。 50万?! 我的脑袋飞速计算着。 这一趟行程路费开销总得花上几万,北京到海南不算近。如果我一个月之内将李奇找到并劝他回来,那我就能剩四十几万。回来后又得一份好工作! 这一趟,值! 话说有钱人真是会玩啊!做儿子的满世界的躲,不搭理有钱的父母,尤其是母亲还生着病!做父母的呢,找不到儿子,不得不花50万,请儿子的同学把他劝回来! 这是什么世道?多少穷人还吃不饱肚子呢! 不管怎么说,我接下了这份工作。 我相信,任谁也不会拒绝的。 老人的助理开车送我去机场——其实我原来的顾虑都是多余的,机票路费什么的,根本不用我掏钱!这来回的路费生活费什么的,全是他们包了。 等于说,我净赚50万。 拿着简单的行李,我坐上了助理的车。 现在我的行头已经不一样了,老人为表诚意,已预先支付了二十万的现金到我的卡上。我用这钱置办了几身行头。 当然,这钱是我的,我可没有随便乱花,去买有钱人买的那种几万块一件的衬衣。 一两千一件而已。 但这已让我的气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真是人靠衣裳马靠鞍哪!助理看到我的新形象,也眼前一亮。 助理给了我几个地址,这是李奇曾经取过钱的银行的地址,这些地址里面,总有一个是李奇现在呆的地方。 有钱人的联系方式真是奇妙啊!老人一边无上限地供应着儿子花天酒地的生活,一边还得不到他的行踪,只得靠这些蛛丝马迹猜测他的方位。 不管怎么说,还得拜他所赐,不然我怎么可能得到这样一份工作? 坐上飞机,我开始了一个人的旅程。助理不能再跟着我了。 李奇对他们家的人都很反感,只要有人找到他,他立刻换下一站。 所以,他们不得不找到我,希望我以同学的情感去感化他。 靠在坐位上假寐,我开始遐想我以后的人生。 有了这50万,再加上老人给我介绍的新工作,我相信,凭我的能力,我很快就能上升到那些我曾经羡慕过的层次。 飞机准点到达海南,我在下机拿行李的时候,看到一个非常漂亮并且有气质的女孩子。 这种女孩子绝对是所有男人心中理想的女神。五官精致身材高挑自然不用说,更难得的是她的气质,是一种浑然天成的优雅。 这种优雅必须是在那种“富养”下才能形成的气质。 毫无疑问让人一见倾心。 这个优雅女神就站在我的前面,她也等着拿行李。 男人在这种情况下,都会有一种天生的表现欲。很自然的,我帮她把行李箱拿了下来——我的也在旁边,我一起都拿了下来。 女孩子对我的好意很感激。这种优雅的女孩子无时无刻都会表现出她所具备的礼貌。 我则用我在擦杯子时所学的所有仪态跟她尽量周旋着。 从拿行李到走出机场这段时间,我们已经聊了不少话题。我已得知她竟然是本市知名速冻食品总裁的女儿,名叫安娜。 我的内心无法像我表现得这么冷静泰然。 当她问我是谁的时候,我脱口说出自己是李奇——本市手机大王的儿子。 我相信这是人的天性! 就算得不到,也不愿意在女神面前丢脸。哪怕说的是假话。 事实上我成功的骗倒了她。因为我模仿了有钱人的仪态这么久,这一次是发挥得最出色的,她丝毫不怀疑我。 就在我准备找她要她的电话号码时,她的一堆闺蜜不知从哪里涌了出来,一下子都围住了她,叽叽喳喳个不停。 安娜十分抱歉的对我一笑,跟着她们走了。 我当然会有些失望。但想想也就算了,这样的女孩子,怎么是像我们这种“凤凰男”可以奢望的? 如果我是真的李奇,那还差不多。 我有李奇的电话号码,那是他父亲的助理给我的,但是我并没有打。 我知道他在哪儿——他同学有他的微信号,他前天发了一张自拍,在十里银滩那里。还配了一段文:天太蓝,想在这里多呆一阵! 所以,我只要去了十里长滩,就能找到他。 (未完,待续……) 追更的童鞋们,免费的赞赏票和起点币还有没有啊~515红包榜倒计时了,我来拉个票,求加码和赞赏票,最后冲一把! 第四章 凤凰男(三) 坐了半天的车,我终于到了传说中那个最大最美的海滩了。 当然,我也换好了一身的沙滩装备。一会儿,我会假装制造一场偶遇。 能不能顺利挣到余下的30万,就要看我的本事了,我必须使出全力。 沿着漫长的沙滩,我慢慢寻找,说是十里银滩,也不是十里都有人,所以要找人也并不难。 所以我很快就找到了。 其实真的很容易,李奇就像鹤立鸡群一样,那么的出众,这是我见他的第一感觉。 他享受地躺在沙滩边的遮阳伞下,他的笑容远比微信自拍时更灿烂迷人,牙齿白得就像黑人广告似的。脸和赤着的上半身晒成了健康的小麦色,很健美。 即使隔着那副雷朋男式太阳镜,依然能感觉得出,他此刻的神采是飞扬的。 他颈间戴着的那款项链的蒂凡尼男款颈链,恰到好处的展示了他性感的锁骨。是的,即使是男人,他也配得上性感这个词。 af的沙滩装短裤,af的沙滩鞋,左腕戴着的是江诗丹顿男表。没有戴戒指。 全身的比例无疑是傲人的,八块腹肌随着他的呼吸而起伏着。 他只是在那里随意躺着,就已显露出他的与众不同。一种天之骄子的傲娇自信甚至可以从他小拇指间就可以看出来。 世上就是有这种人,什么都不做,就是比别人不同。 是的,我只是在假装路过的那一两秒里,就看到了这么多内容。我已经完全无视了躺在他身侧的那个穿着三点式泳装的性感女人。 我才发现我对李奇的父亲所夸的那些话,完全不足以形容他!他的气质是独一无二的,这是一个能迷住所有人的人。 只是这一眼的时间,我惊觉我竟然已呼吸不畅快起来,全身的血液流得非常快! 这不是只有对着女人才会有的反应吗?可是我根本完全无视他身边那个只穿着比基尼的女人! 我的自制力命令我将眼睛移开,尽量自然一点,调整好呼吸。 也许你们此刻已经发觉出了一点我隐藏在心底的与众不同之处:是的,除了喜欢女人,我也喜欢男人! 这个叫李奇的男人在我看到他的第一眼后,我就已经被他迷住了。 我希望看到这里的人,不会像大多数人那样,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来诋毁讽刺我们这些与大部分人不一样的人! 我也可以装,可以骗任何人说我只喜欢女人,不喜欢男人,但那有什么意义呢?有些事情本身就是客观存在的,即使不说,它也存在着。 因为每个人生来就是不一样的。 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但是我还没有混乱,30万余款仍然在我的脑子里占着很大的份量。再说,李奇这样的富家子弟,怎么看得上我这样的穷小子? 我飞快的整理着自己的思绪,神色尽量平静如常,就好像假装看到了几年前的老同学似的,退后两步,看着李奇惊叫一声:“李奇?” 他当然听到了。 他吃了一惊,立即坐下来,一边也摘掉墨镜,仔细的看着我。他的脸上有一种认不出老同学的尴尬。 我立即笑着对他说道:“我是王海啊!也是四班的。” “王海……哦……对对对,这么巧啊?”李奇艰难地思考了一阵,显然,他是不可能想得起我这个同学的。 但他反应也很快,立即用灿烂的笑容代替了他的尴尬,好像我们在四班时,就是好哥们一样! “是啊,很巧!”我也微笑着。 我在来之前,已经问过李奇的同学很多关于他的问题,知道李奇经常翘课,别说同学,可能就连他的老师,他大概也认不全。 对于我是不是他的同学,他怎么可能想得出? 毕竟不熟,李奇不知道接下来说什么,刚好他旁边的女人也坐了起来,满眼的询问,他便正好找到话题似的,很热情的跟他身边的女人指着我说:“王海,我大学的同学,今天很巧啊!” 那个女人倒是比李奇还要玲珑一些,看到我们两个这么尴尬,便说道:“既然这么巧,你不去和人家一起喝一杯?” 太好了!正是我想说又不好意思说的话。 总得先聊上天,才能试着劝他回去。 李奇也许是晒够了太阳,也真的站了起来,潇洒地说道:“走,喝一杯!” 我很少有时间这样晒太阳,他看到我全身皮肤这么白,上下打量了两眼,表情有点怪,但也没说什么。 李奇站起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一根爱马仕的狗圈,他慵懒的打了声呼哨,很快从十几米远处跑来一只可爱的吉娃娃。那狗欢快的跑过来,不停地围着李奇的脚转着圈。 你一定会留意到,像我这样的穷小子,竟然认识这么多名牌!是的,我平时也会看一些时尚杂志,谁知道哪天会买得起呢? 来到附近的酒吧,李奇很熟练地点着各种内容掺各着的调制鸡尾酒,然后问我喝点什么。即使随意一个小动作,都能显得出这个天之骄子的自信。 这倒是难倒了我,以前我在酒店呆的那个岗位是服务的地方,跟酒不沾边,我不知道怎么点,才能看起来比较跟他的层次更接近些。 看出了我的犹豫,李奇的女朋友倒是很体贴地说道:“这里天气比较热,你们不如就随便喝点好了!” 我立即顺着她的话点点头,在酒单上面点了一种。 李奇咧开嘴笑了笑,露出一口白牙。 我看得出,有一丝嘲笑的意味在里面。 我大概有一些可以猜测出,李奇的父亲那天为什么会主动跟我聊天了,因为我跟李奇单从外表看,有很多相似的地方。 脸形有些相似,笑起来眼睛都是弯弯的。 但李奇今天的笑容让我有一些不舒服。 第五章 换心的故事 那一年,我十岁。 在我濒临饿死的时候,我看见了他——也许是这个世上最好看的人。我也不知道到底好看在哪里,只觉得,就是好看。 然而,这么好看的人,我只来得及看一眼,就饿晕了过去。 我从来没想过我还有睁开眼睛活过来的一天,因为像我这样的人已经不知道饿死多少了,满地都是尸骨,连埋的人都没有。 尸骨烂了,就会发臭,就会生虫,所以连往这边走的人都没有了。 这是一场史无前例的大饥~荒。 五天没有吃进一点东西,我晕了过去。 等醒来的时候,我发觉我躺在一张床上——是真的床,还铺了被子的那种。不是我在破庙里睡过的神像台,更不是随意铺的几堆稻草。 我当时其实分不清我到底是活着还是死了——因为我从来没有睡过床,也许死了变成鬼了才有床睡吧? 但是很快就有人给我端了吃的来。 有馒头,有肉,还有汤! 那个人说让我吃,还没说完,我已经吃完了一个馒头,喝了半碗汤了。我丝毫不在意这里是哪里,也丝毫不管这馒头是不是被人下了毒,反正能吃上一顿饱饭,就是立即死了也值。 吃完饭,我美美的用袖子擦了擦油嘴,打了个饱嗝,预备再躺会儿。 给我端饭来的老婆婆瞪大了眼睛,是的,我这时候才留意到,给我送饭的是个老婆婆。 因为我刚才眼里只看到馒头和肉了。 她瞪着惊奇的眼睛,好像在说:这么好的衣服,就拿来擦嘴? 但她并没有说出口,只是收拾碗筷出去了。 我又躺了一会儿,美美地欣赏了一会儿这张床,这张舒服的床,发现其实觉已经睡完了,便起了身去。 我曾经听说过戏文,这间房对我来说,就像戏文里的宫殿一般。里面什么都有,桌子,椅子,镜子…… 好奇地走下木楼梯,这里是一间很大的院子,种满了花草,我觉得好看极了。 拐弯的时候我看到了一个背影。 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世上还有比馒头更吸引我眼光的东西——不能说是东西,因为那是个人的背影。 他像是在写什么,还是在画什么,反正是在一张白纸上面,反正我不懂。 只觉得很好看。 我怯怯地走上前去,歪着头去看他的正面——原来他就是我饿晕前看到的那个好看的人! 是他把我救回来了! 我的这一切都是他给的! 我就这样看着他,如果我当时年龄大一点,或者懂事一点,就会知道这时候要说“谢谢”之类的话。 但是我没有,我只是这么看着他。 他当然也看到了我,手里写写画画也没有停,随口问我:“活了?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小雨!” “小雨!这名字真俗!你爹给你起的?” “不是,是我自己起的。” “哈哈哈……你还会给自己起名字?” “嗯,我娘说我爹给我起的名字叫晓茜,像小欠似的,不好听,就找算命的帮我改。我娘给不起钱,算命的就只说让我起个八划的名字,会遇到贵人,但也不肯说到底什么字好。” “所以你就叫小雨?” “是的!” “哈哈哈哈……有趣有趣……” “真的有趣吗?” “当然是真的。不过——小雨这个名字不好听,我给你改一个吧,就叫——再水就禁言,怎么样?这名字才够特别!” 是的,后来我才知道,救了我的这个大哥哥什么都喜欢特别,他的名字也有个特字。 老爷给他起的名字他不要,非要叫什么道子,还号特立。 但我知道,若不是这么奇怪的人,也不会救我了——一个在死人堆里,并且即将饿死的人,有什么好救的? 老爷看到这个院子里多了一个我,也没有说什么,只说了一句:“那让他当你的书僮吧!反正你喜欢读书。” 这话不是对我说的,是对徐少爷说的。 我当时想说:“老爷,我不是男孩,我是女孩。”但是我不敢说。 于是,我就当成了徐少爷的书僮。 老爷是经商的,他以自己有非凡的经商头脑而骄傲,也希望偌大的家业能放心的交给少爷。 但是,少爷显然不是这方面的料——他只喜欢写诗,写文,水群,还有什么魔兽……反正除了经商。 老爷刚开始想,就让他读吧,反正经商也要识字的,就顺便也弄些经商的书给少爷读。 但少爷只把这些书丢在一边,碰也不碰。 我从十岁起,就跟在少爷身边做书僮,也认识了不少的字。 少爷不喜欢看的书,我就帮他看——因为老爷会审他,他一个字都不看,怎么审得过? 于是,老爷审他的时候,我就在旁边,给他打点小提示,大多数的时候,也是能蒙混过关的。 有时候少爷还能得到老爷的夸奖呢! 少爷一高兴,也会奖励我——带我一起去上青楼。 但是我不明白的是,少爷明明很有钱,为什么不肯大大方方地从大门进去呢? 我有一次问了他,他跟我说:“这家的老鸨子的名字太挫了,叫什么老魔猴子!唉,所以我不想跟他说话,还是爬窗户比较好。” 于是,每次我跟少爷逛青楼,他都是从窗户爬进去,我在窗户底下给他放哨——守一夜可以得一根冰糖葫芦。 我不知道少爷爬了窗户进去要做什么,或者要跟谁说话,也不知道他进去了还是不是写点诗。我只能偶尔听到窗户里,传来萌萌姑娘的娇笑声。 少爷在说什么逗萌萌姑娘呢?为什么萌萌姑娘笑得那么开心? 我就这样长大了,到了十六岁。 我似乎一夜之间发现了,我其实是女的。 也发觉,少爷更好看了。 于是有一次少爷让我帮他买纸的时候,我悄悄省下了点钱,买了一盒胭脂——少爷说过,萌萌姑娘脸上的胭脂是世上最好看的。 那一天我很忐忑,把半盒胭脂都涂上了,也不知道够不够。但我想,胭脂这么贵,一盒怎么也得用两次才够本吧? 我像往常那样,帮少爷读经商的书,一开始少爷并没有注意到我。 于是,我故意在他前面晃了两次——少爷终于发现了我,他吓得从椅子上掉了下去! 那一次他的腿瘸了四五天,我很内疚,把剩下的半盒胭脂也扔了,发誓再也不往脸上涂什么。 少爷和老爷的关系越来越不好,因为老爷总想让少爷不要读书了,早些继承家业。但少爷是打死也不愿意去经商的。 他鄙视经商这一行——其实不知道他有没有意识到,他给萌萌姑娘买的哪件衣服,哪件首饰不是他那个经商的父亲挣的钱买的? 知道少爷的心意,我也给他在旁边帮腔:“老爷,其实少爷读书是对的,将来万一考上个状元呢?您可知道,京城流行放榜捉婿。京城里的达官贵人们会在放榜的时候选婿呢!少爷读书这么厉害,肯定能当上状元。要是被京里的大官们看中了,那不是美事一件?” 老爷一直反对少爷偷偷去青楼找萌萌姑娘,为此少爷也没少挨过打。我这个点子对他来说简直是一举两得。 果然,老爷也动心了,他那个绿豆眼眯得成了一条缝:这样说的话,还是读书好!当了官,将来不干了,还可以再回来经商! 少爷很高兴,为了表示谢我,又带我去了一次青楼。 那天却没有听到萌萌姑娘的笑声。 少爷很早就出来了,一脸的不高兴。 我追上去问:“少爷,怎么了?萌萌姑娘今天不方便?” 我也不知道不方便是什么,有时候少爷会这么跟我说。 但少爷今天却摇了摇头,咬牙切齿地说道:“大荒客那厮,仗着他是疯子,持有精神病证明,硬要大闹青楼,他说三天后,要强娶了萌萌姑娘。” 啊?这么严重? 我听少爷说过,持有精神病证明,是可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的。这东西这么管用,不知道他是怎么搞到手的——老爷这么有钱,还搞不到呢! 想来真是世态炎凉,大荒客跟少爷一起长大,小时候经常一起在河里洗澡呢,现在为了这个萌萌姑娘,竟然做这样的事情! 有时候我真好奇这个萌萌姑娘到底长什么样,能让我家少爷和大荒客这两位名满群里的才子变成这样。 少爷回来就病了。 比上次从椅子上掉下来还严重——他躺在床上,不吃不喝,只瞪着一双眼睛,也不知道是死是活。 老爷急得不得了,守在床边哭着说:“孩子,爹不逼你了,你以后爱读书就读书,爱娶谁娶谁,只要你活过来……” 但是少爷只瞪着眼睛,完全没有听到。 眼看少爷气若游丝,我哭着给老爷建议:“听说群里的猫耳朵是神医,老爷何不去请她来呢?” 老爷一愣:请猫耳朵?那得多少钱? 这个老爷,抠了一辈子了,这时候还算这个帐!真急死我了。 于是我又哭着求老爷,再犹豫,拖得更久,价格就更贵了。 老爷一狠心,便赶紧打发那个被少爷取名为不远不近的小厮去请神医。 神医猫耳朵很快就来了——老爷流着泪告诉我,这猫耳朵的出场费太贵,一千两黄金才肯出门,看病另收。 我心里鄙视老爷——他就这么一个孩子,要是死了他那么多钱给谁? 神医就是神医,给少爷诊病也与众不同,她来了既不把脉,也不看舌头,就在那里唱起来了,唱的什么?哦哈哟,米娜桑,阿里戛多,阿里戛多…… 不管怎么样,到底是诊出毛病来了——她说,少爷的心碎了,碎成了九九八十一块了,补都补不好,得换,不然再躺几天就死了! 这药方一开出来,老爷就愣住了:天下间这么多丹药,这么多人参,你都不开,偏偏开个换心,去哪里换?谁肯换?得多少钱别人才肯换? 猫耳朵一听,也不啰嗦,耳朵上塞个什么,就要出去,口里还哼着刚刚诊病时的那歌,阿里戛多,阿里戛多…… 可老爷并没有想到要留住神医,我急得追了上去,问神医到底怎么办。 终于,少爷救活了,他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萌萌姑娘——老爷说过,只要他能活过来,爱读书就读书,爱娶谁就娶谁。 他要去争取。 这次他是一个人去的。 而且,这次是走的正门。 那个叫老魔猴子的老鸨子被他的气势吓住了,连钱都忘记收了,直接就放了他过去。 持有精神病证明的大荒客也在那里。 他都在那里耗了四五天了——因为萌萌姑娘不肯跟他走。 萌萌姑娘听说徐少爷为了她,都病得快要死了,她怎么可能在这个时候嫁给大荒客? 少爷大步冲了上去,先是给了大荒客一耳光,不待他解释,便拉着萌萌姑娘跑了出来。 老爷是很有钱的,帮萌萌姑娘赎了身,还帮他们张罗婚宴。 本来老爷是看不上萌萌姑娘的,但是有什么办法呢?就这么一个儿子,这一次请猫耳朵治病花了这么多钱,要是再有个什么,这钱不是白花了? 少爷就要当新郎倌了,他很高兴。只是意外的,他竟然看起了那些他从来不碰的经商的书——其实也不是看,因为他没翻开,他只是拿着,看着而已。 到了婚期,萌萌姑娘的花娇抬来了,少爷穿着喜服,将她背进了新房。 我看到少爷脸上的笑,是那么的灿烂,那么的好看。 我第一次见到少爷,就觉得他好看。 少爷掀起了萌萌的盖头。 我一直就好奇,萌萌姑娘长的到底是什么样,让少爷喜欢了这么久? 从揭起的盖头下面,我看到了萌萌那张绝世的脸,真的是美得让女人都喜欢的那种美。 我怎么就没有那么好看呢? 少爷忽然变得很痛苦,痛得弯了腰下去,几乎要趴在地上。 萌萌姑娘急忙问道:“你怎么了?” “我……我……心痛……心痛……” “你的心不是换了吗?怎么还会痛?”萌萌姑娘很着急。 “我也不知道,它为什么这时候痛了起来。”少爷疼得直喘气。 我立即泪流满面,因为只有我明白。 那天我追上神医猫耳朵,问她:“我的心可不可以换给少爷?” 我的命本来就是少爷救的,现在我的心已经换给了少爷,我成了鬼,我不会痛,想不到却会痛在少爷身上…… 第七章 龙呤剑 如果你以为荒凉的大漠里只有无尽的黄沙,跟肆虐的风暴,那你就错了! 大漠里不止有这些,还有女人——很美的女人。 凡来到大漠向叔叔挑战的高手,都会在挑战的前一天,慕名去一个地方,一个有美人的地方。 叔叔到底是个什么样的高手?没有人知道。 他到底多少岁了?长的是什么样子?为什么是叔叔?他到底有多厉害?更没有人知道。 只知道,叔叔偶然得了一把剑,一把名为“龙呤剑”的长剑。 就是这把剑,使他突然从寂寂无名的小卒,一跃成了名扬天下的“天下第二剑”。 那么,谁是天下第一? 答案是:没有人! 自从叔叔这个“天下第二”把曾经的天下第一一剑枭首后,天下第一就空了下来。 叔叔说,他是叔叔,所以只能做第二,也只会做第二。 尽管这解释不像解释,但既然身为这样的高手,当然有权利表现一些怪癖了,不然当高手有什么意思? 天下其它高手立即对这个名头排第二的人产生了兴趣:既然他是天下第二,老子若将他单挑了,岂不顺理成章当了第一? 于是,来大漠单挑叔叔的人络绎不绝。 于是,大漠那间最大的“恶魔客栈”从来不缺客人。因为,这家客栈有世上最美的女人。 在单挑天下第二之前,来见一见天下第一的美人,无疑是一件快事。 天色将晚,夕阳如老鸦的残血,风沙如苍凉的秋歌。 远处来了一个剑客。不用问,看他的样子就知道,这又是来挑战天下第二剑的。 恶魔客栈里的人都是淡淡一笑:天下第二真是这么容易挑战的,那不是早就死了吗?怎么还活到现在? 他们难道不知道,叔叔的那把“龙呤剑”会将他们全身刺得像筛子似的? 这些人就是喜欢追求一些连傻子都知道的答案,甚至不惜赔上性命,何苦! 当然,有人来,就有银子来,客栈的宗旨是赚钱,哪管你为什么急着要去送命? 李十三一脸的风霜,进了客栈,脱下风帽,扯着嗓子喊道:“我要这里最漂亮的姑娘!” 客栈里有姑娘?对,客栈里有姑娘,有大漠最美的姑娘! 不待客栈老板娘海带讲出价格,李十三便扔了一袋子金子过去。 大漠里的客栈,其老板娘竟然名叫海带,这也不得不称奇了。 接住金子,掂了掂,海带露出满意的笑容。 她知道,眼前这小子死定了!一个死定了的人,才会将所有的身家都这样随意就扔过来,起码在死前看一眼美女,也值了。 因为过了明天,金子、美女,都看不到了。 海带朝着楼上尖着嗓子喊了一声:“水银姑娘……” 楼上立即有人娇声应了一下。 只要听这样娇滴滴的一声回应,就能想象出,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美人。来挑战天下第二之前,能见一见这样的美人一次,当然值! 微香袭人,环佩丁当,水银姑娘袅袅下了楼。 一步,一步。 仿佛不胜娇弱,无法站立似的,走了下来。 南方的人都见过柳随风摆,知道那是怎样一种婀娜风情,但这里是大漠。 竟然有这样的美人,在大漠这种地方! 李十三满意的点了点头,这样的美人,完全值得付出那样一袋金子——那是他在凉州,杀了一个恶誉十八州的采花大盗所得的报酬。 与这样的美人比起来,杀采花大盗所付出的代价完全不值一提,尽管这代价几乎相当于他半条命。 水银姑娘盈然坐下,倒了一杯酒,柔若无骨的偎在李十三的身边,眼波流淌,声音妩媚撩人:“公子,这酒名为‘恶魔’,你敢喝吗?” 客栈名为“恶魔客栈”,便是因为酒而起。 “恶魔”不是别的,只是酒名而已。 李十三看着水银姑娘欲滴的红唇,美人身上的淡香悄然吸入肺腑,他一语不发,将杯中酒喝了个干净。 “哈哈哈哈……”水银姑娘笑得花枝乱颤,这一颤,才让人留意出,她不但人美,身材更是好到极致,胸前那一抹亮色晃得耀人的眼睛。 而她并不在意被这客栈里的人这么直勾勾的盯着看。 “咚!”李十三趴到了桌上。 又一个色鬼上钩!海带摇头叹息,酒不醉人人自醉,色不迷人人自迷! 再一次掂了掂手里的钱袋子,她由衷地笑了起来。 这酒名为“恶魔”,他们却想都不想就喝了下去,岂不是活该? 水银姑娘将李十三扛了上去。 没有人想得通,刚才下楼时那么娇弱不堪的水银姑娘,就这样轻轻将一个大男人扛上了楼,还走得很轻松。 客栈的客人开始臆想着,二楼即将上演什么样的绮丽风光,这仿佛已经成了他们的下酒菜。 大漠的天总是亮得很快。 李十三步履艰难地下了楼,一如昨晚水银姑娘下楼时,那样酸软无力,如弱柳扶风。这又引起了楼下一阵哄笑。 叔叔早已如约来到了决战点:银潭。 这里没有银,也没有潭,却叫银潭,岂不好笑? 大漠里虽然有美人,却始终是大漠,终日有着无尽的黄沙,跟肆虐的风暴。 叔叔是个中年男人,严格来说,还算帅气。渣拉的胡子让他在狂风呼啸的大漠里显得狂野而有味道,几缕乱发在他眼前随风飘飞。 他双手环抱,那把“龙呤剑”就在他的两臂之间。 李十三看着他,好奇地问道:“你为什么要呆在大漠?” 骄阳射得刺眼,叔叔微眯眼睛:“这么远你们还不是天天来!” “你为什么是天下第二?” “因为……世上有天下第一!” “是么?难道即将就是我!” “当然不!” “那是谁?” “水银姑娘!” “为什么?” “一会儿你就知道了!” 叔叔说完,拨出了传说中的“龙呤剑”。 冷兵器在烈日下发出耀眼的寒光,一股“呜呜”的剑气随着大漠里呼啸的狂风,让人不寒而栗。 呼啸声竟然越来越大。 “龙呤剑”不是凡剑,只要出鞘,就会发出绝响,与此同时,九道金色剑光随着剑意飞出。 龙呤声所到之处,金色剑光便在那里! 九道剑光随着龙呤声声,漫天飞舞,周围一片寒光闪闪。 好一把“龙呤剑”! 叔叔持剑而立,却并不预备出招。 龙吟剑已出手,根本不用再出什么招。 看着漫天飞舞的剑光,叔叔眼前仿佛看到那一张鲜艳欲滴的红唇,轻轻在李十三的耳边说着:“你怎么不问问,我为什么要叫水银姑娘?” 然后,那个弱柳扶风一般的美人,从一个瓶子里倒出一股灰色的液体,这液体缓缓流入了李十三的双耳。 龙呤剑是天下无双的宝剑,不需要招式,只要拨出剑来,九把会呤的剑意自然会追敌人而去! 而天下无双的宝剑,有一个致命的弱点:龙呤声会暴露剑意的地方! 举凡练剑高手,耳力无不敏锐,凭着听觉,便已知晓剑意在哪里,龙呤剑岂非失去效用? 但,有了水银姑娘,那就不同了! 所以说,叔叔排第二,水银姑娘排第一——貌美第一,妙计第一! 现在,他只要等着李十三被剑意杀死而已——九道剑意会将他刺成筛子,收尸的人会四处宣传天下第二剑有多么高强的剑术! 没有人会在意一个死去的高手,他的耳朵是否已经被灌了水银。 但是,意外的,他看到李十三竟然准确无误的躲避开了每一道袭来的剑意! 这不可能,他的耳朵不是灌了水银吗?怎么还能听到? 不仅如此,李十三还使出了一套漂亮的“寒梅剑法”来克制龙呤剑。虽然并没有起到作用,但大漠之地竟有人使出了“寒梅剑法”,这本身岂非很有意思? 李十三无法胜过龙呤剑,但他想出了克敌之法——主剑入鞘,剑意自消。 叔叔慌了——天下第二的本来是这把剑,他本人根本不会一招半式! 李十三身形矫健,如天上的苍鹰一般疾掠了过来,一剑斩断叔叔的胳膊,并将那把剑夺了过来,将剑入鞘。 这本来就很容易,因为叔叔连躲都不会躲。 没有了龙呤剑的剑意,世界似乎一片清静。 “这怎么可能?你昨天没有喝‘恶魔’酒?”叔叔扶着流血的断臂,颤抖着嘴唇问李十三。 “喝了!” “那……” “醉人的不是‘恶魔’酒,而是水银姑娘身上的‘合欢’香味!我的耳朵,也的确被灌了水银!”李十三看着败在自己剑下的天下第二,冷冷的说道。 “那……”曾经的天下第二,此刻无法理解。一个被灌了水银的人,怎么可能还听得到龙呤声? “我本来就听不到!”李十三看着叔叔的嘴唇,一字一字地说道。 这世上有一顶技术,叫读唇语。 李钰的双耳被刺聋,就是拜那位恶满十六州的采花大盗所赐。 会读唇语后,竟然没有人发现,他其实早就是个聋子。 失去听力的他,苦练了一项绝学:“梅花剑法”。 当然,最关键的,并不是剑法有多出众,而是他不用乍然失聪就面对天下第二,所以也不会突然慌了神,失去判断力。 他并非乍然失聪,所以他不会心生恐惧,不会在意龙呤剑是否发声,只要平心静气,随着剑光,他就能想出破解之法。 人本来就应该比一把剑聪明,难道不是? 第八章 夜之行动 这个世界是公平的? 绝对不是。 妮娜苦笑的摇摇头,隔着咖啡馆的玻璃看看外面的夜色。 夜色像一头恐怖的雄狮,而闪烁的灯景就成了雄狮的眼睛,既邪恶、又恐怖。没有人喜欢这样的夜晚。 才十六岁的年纪,眼神里却充满三十岁的沧桑。 其实除了眼神沧桑点外,她还能算得上美女。 不但人美,身材也很好,36dx26x36的身材,绝对让人想不到她才十六岁。 除了身材好,脸蛋也是一流的漂亮,虽然眼神里有三十岁的沧桑,但肌肤绝对称得上是童颜。 而且她说话的声音,通常也非常稚嫩、天真、耐听。 她穿得也非常火辣。 一个这样的女人,通常也最能吸引男人。 但是,丹泽尔只是远远的看着她。他的眼里,却并没有男人对女人的原始渴望。 他经常能看到这个女孩子在这个时间段出现在这里。 后半夜2点。 在这个点出现的女人,通常可以想象,不是什么好女人。 但这个时候的男人,当然也不会是什么好男人。 丹泽尔不是好男人,但他对这个女人却没动什么心思。他知道,这个女人是妓女。 他却没有半点瞧不起她的意思,相反,他甚至有些同情她。 她原先也是有梦想的人——她饱满的身材,只想穿上让人惊艳的演出服,而不想被各种变态或者揪、或者掐、或者用烟头烫,而留下或青或紫的於痕。 她稚嫩清脆的嗓音,是为了唱出让所有观众都喝彩的曲子,而不是为了在这些变态蹂躏她的时候,还为满足他们而发出那些恶心的声音。 这世界公平吗?不公平。 她才十六岁。 犹如一朵娇嫩的花,正要在骄阳下绽放美丽时,就被人生生给掐了,还无情地用脚随意踩踏。 花也是有感觉的,难道不是? 电话铃声打断了午夜咖啡厅里的安静。 妮娜无奈地接了电话。她不想说话,只从鼻孔里“哼”了一声。 咖啡都凉了,却来不及喝。 也许她来这里,本来就不是为了喝咖啡的。 付了咖啡钱,她懒懒地挎起了包,推门走了出去。她本想跟丹泽尔打一声招呼再走的,但不知道有没有那个必要。 这世上会有人愿意跟妓女做朋友? 高跟鞋在地面发出“叮、叮”的声音,走向外面无边的夜色。 走出门没有几步,一辆银色的车准确无误地停在了她的面前。从车锃亮的程度来看,这台名贵的车得到了很好的保养。 车里下来一个目测超过三百斤的男人,他贪婪的上下打量着妮娜,这样级别的美女无疑让他眼前一亮,而她脸上犹带着的婴儿肥,更是让他心花怒放。 他巴不得就地就把她吞到那伸出去老远的肥肚子里去。 与那个胖子相比,妮娜简直成了一根弱不经风的小葱,随时就能被掐断。 车立即呼啸而走,消失在如同狂狮般让人恐怖的夜色中。 夜色中的霓虹灯犹如狂狮的眼,冷冷的瞪着丹泽尔。 丹泽尔也回瞪着它。 他的眼里已经多久没有过表情了? 不记得了!也许是一年,也许是十年,也许有一百年了吧?至从妻子离开他后,他都懒得去记日子了。 他只知道,一夜夜的失眠如同恶魔一样催打着他。 他睡不着,只能到咖啡馆来坐坐,打发时间。 习惯性的摸了摸手上戴戒指的地方,但戒指早已取了下来,现在那里什么也没有。 他在心里问道:“哈尼,你希望我怎么做?” 但是,他什么答案也没有听到,只有咖啡馆里缓慢的音乐轻轻在他耳边。 两天过去了。 妮娜没有再来咖啡馆。 这很不同寻常。 这个月来,她每天都会来坐会儿的。 丹泽尔如同一条猎犬般,嗅出了事情的不寻常。 在一家医院急救室,他看到了被打得不成人形的妮娜——她的同伴告诉他,因为那天她打了那个胖子,所以被维金“教育”了一顿。 “教育”完后,妮娜就成了这个样子。 同伴哭着告诉丹泽尔,那个胖子喜欢玩窒息——他喜欢掐人的脖子。 但是维金说,不管客人喜欢什么,都不能拒绝,不能反抗。这次是小惩大戒,以儆效尤,下次再犯,就割了舌头。 听说被割去舌头的哑女,客人给出的价格会更高一些。 这个世界,真的是不公平。 妮娜和同伴,以及还有一些女孩子,都是被人从俄罗斯骗过来的,满以为可以在美国当大明星,却不知道会沦为黑道生钱的工具,随时甚至还有性命之忧。 丹泽尔拿着同伴给的维金的名片,依旧坐在咖啡馆。 看着外面黑暗的夜色,他再一次问道:“哈尼!你希望我怎么做?” 夜色中什么也没有,只有一个个仿佛恶魔的眼睛在瞪视着他的霓虹灯。 他并不是好人。 他杀过多少人连他自己都数不清了。 因为他认为,这个世界不公平,就必须有人做一些事情。 但是,他也因此失去了最重要的东西。 他曾经一度如行尸走肉般活着。 但是,他骨子里流着血液。看到这世界的不公平,这血液就流了起来。 他必须做点什么! 丹泽尔不是好人,他当然有法子打听到维金的行踪。 维金是黑社会分子,身边从来没有低于过七八个彪悍的保镖随行。 但丹泽尔却没有一点害怕的意思——他曾经对付过比这还恐怖的人。 星期六晚上八点,锡戈尔酒店8楼的豪华套间内,维金和他七八个保镖正在肆意地畅想着未来。 他这个俄罗斯人到美国来打拼,如今有了这样的地位,心里当然是得意的。 通常,一个人得意了,就容易忘形。 维金半躺在他那真皮软沙发靠坐上面,悠然地抽着上等古巴雪茄。在他前面,有一张巨型的红木办公台。 七八个保镖在这间装修豪华的大厅里,或坐或站,都在等着他发号施令。 豪华套间的门响起了“咚、咚”的敲门声。 维金有些不解地看着保镖们——这里的吃喝早就齐了,不需要客房服务,谁会这时候来打扰? 保镖警惕地打开了门。 走进来一个极其普通的中年男人。 中年发福,他甚至已经白了些头发。 搜了身,没有发现带了武器。 维金和七八个保镖看着丹泽尔缓缓走进来。他们有些奇怪,这样一个普通的中年男人走进这样一间豪华套房里,脸色却没有一点拘谨,或者说惊惶。 维金那七八个保镖可都是脸上有疤的人。 不仅如此,他们还面色非常不善良,身材非常魁梧,每个人都是单手撕过狼的人——甚至,他们已经略作提示,每人手里都有枪。 丹泽尔缓缓走了进来。 豪华酒店的名贵波斯地毯吸收了全部的脚步声。即使他就地蹦几下,估计下一楼也不会听到什么声音。 丹泽尔缓步上前,他在心里说道:“哈尼!我会记得我的承诺,在确定杀他们之前,我会给他们一次机会。” 走到了维金面前的那张巨型红木的办公桌前。 他掏出了维金的名片,随意晃了晃。 维金笑意可掬地点点头——这一行的,每天都在向所有的男人发名片,他希望所有的男人都是他的客户,无论高矮胖瘦。 他抽的每一根雪茄都是由这些男人给他买的单。 但是,眼前的人却让他不那么舒服,于是他开始嘲笑道:“老头子,你还玩得动吗?哈哈哈哈……” 丹泽尔收起名片,缓缓说道:“我找妮娜!” “谁?” “妮娜!” 维金茫然地望向他旁边的一名保镖。 保镖给他提了醒:“老板,他说的可能是莎莲。” 维金顿时明白。 莎莲是她原来的名字,妮娜是她的美国名字,或者说艺名。 维金顿时现出和气的一笑,这笑容甚至连一点尴尬成份都没有:“哦,妮娜!她这几天病了,我再给你推荐几个更好的?” 丹泽尔两手随意撑在这张红木的办公台上面。 老实说,这桌子上的摆放令他有些不舒服——处女座的人看到桌子不整齐,就忍不住想要动手收拾一下。 如同这个世界,遇到不公平的,他都想要动手。 他真的就动手了。 桌子上只有两三样东西,烟灰缸跟酒杯铜蛤蟆什么的。但他也一一将它们整齐地归置好。 然后他看着维金的眼睛:“我要妮娜!” 维金眯起了眼睛。 在他就要爆发时,眼前的中年男人掏出了一个信封:“这里面有8690美金,是现金,不连号的,你收下,以后就别让妮娜接活了!” 维金哈哈大笑了起来。 他原本以为这中年男人是个什么狠角色,哪知道对方一句话没说就掏钱出来了:“哈哈哈……老人家看来是对妮娜动情了。我们妮娜是很有一手。但是你听我说,别学人家玩什么晨昏恋了,妮娜不是你玩得起的!不如就换一个人吧,都是一样的。再说了,你这把年纪了,还玩得动吗?” “哈哈哈哈……”其余人也一起笑了起来。 对付软蛋,不需要戒心。 “这八千多美金,妮娜不用两星期就能为我们赚回来,傻老头!” “八千多就想让妮娜不再接活,口气太大了!” “拿着这钱回去自己玩吧!” 他们笑得很开心。 这世界真是乱! 丹泽尔看着维金,认真地说道:“你应该收下我的钱的!” 他把钱装回口袋,转身向豪华厅的门口走去。 在走回去的路上,他有些遗憾,自己已经兑现了给他们一次机会的承诺,显然他们并没有放在心上。 那么,接下来可以动手了。 不公平的世界,再怎么归置,还是乱的。转身之前,他将维金桌上那些杯子什么的放回了原处。 乱就乱吧! 总要有人出来做些什么。 走到了门边,他动手去扭那个镀金的门把手,门开了开。 他似乎想起了什么似的,又回过身朝这些人望过去。七个保镖,左边有三个,右边有四个,他们还在享受着刚才的乐子。 丹泽尔脑海里飞快的运转着:离门口最近的那个人面前有一个红酒开瓶器,那可以从他的下颚刺入。其余的人肯定会立即有反应,那么自己可以拿第二个人掏出的枪对付左边的那个。 接着就站到第二个人的身后,因为他旁边的人这时候已经瞄了过来,第二个人可以替自己挡子弹。 那个人前面有个水果刀,趁他还在杀了自己的同伴惊愕中,可以捅他的脖子。 这时七个人已经死了四个,其余人会改变方位。但自己再跳向一边,对付维金旁边那个人。红木桌上那个铜蛤蟆可以使用。 维金手里也有枪,借着红木桌子的遮挡,用他的枪解决他不成问题。 这时剩下的最后一个人可能会想从门边逃走,用维金的枪可以解决他——前提是门得反锁,免得他真的逃走了。 电光石火间,他将自己即将动手的过程预演了一遍,接着他真的就将门关上了,还推上了镀金门把上的反锁。 丹泽尔对自己的行动向来不怀疑,他对了对表,现在是八点十二分零十秒,他估计做完这一些会花掉三十秒的时间。 维金和他的七个保镖看到,那个被自己嘲笑的中年男人又转了回来。 每个人都感觉到事情不寻常,各自迅速准备掏武器。 但丹泽尔更快。 一切就如他预演的那样,整间屋里充斥着枪声以及各种金属入喉的声音,血花四溅,人影翻飞。 厚厚的波斯地毯吸收了一切声音。 豪华的装修令外面即使只隔着一扇门,也听不到里面发生了什么。 28秒,一切结束。 维金的肺部中了一枪,躺在地上,流了一大滩血。现在他每想开口说什么,都会从嘴里喷出一团血来。 “你……是谁?……”那是夹着血沫的声音问出来的,维金眼里除了恐怖,什么也没有。 一个人,就杀了他七个保镖!而且就眼睁睁地! “别说话!”丹泽尔蹲了下去,看着这双逐渐涣散的瞳仁。“你真的应该收下我的钱的,虽然那并没有多少!” “你……到底……是谁?”维金的口里冒着血泡。 “你的肺被打破了,只要一说话,肺里就会吸入大量的空气,这时你就会越来越喘不过气来,听我的,不要再说话了。”丹泽尔一边擦着手里的血,一边说道,“差不多再过30秒,你就会开始失去知觉,问了又有什么用呢?” “30……” “29……” “28……” “……” 维金的意识越来越淡,已经听不到这个不认识的人为自己报的数了。 丹泽尔缓缓地站起来,看着维金的尸体,心里说道:“你真的该收下我的钱的!” 不再留恋,他朝门口走去。 维金是本地黑帮份子,他们一伙人死在了这里,对警方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这一带的摄像头都早已被他弄坏,没有任何记录他来过这里。 这世界本来就不公平,总要有些人做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