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徒》 分卷阅读1 《囚徒》作者:膏药狐 简介: 母亲死后,沈长华归了故乡,回到了父亲身边。 千年古镇。 沈宅里盛开的红檀花,子夜传来的粤曲《楼台会》,沈家每年一次的血腥祭祀,沈家掩藏着的巨大的肮脏的秘密。 还有父亲。 永远不能离开镇子的父亲,眉心一点朱砂,成了儿子沈长华心里一抹无法擦去的心头血。 属性分类:现代/都市生活/腹黑/正剧 关键字:沈世留 沈长华 独占 双性父子年下 父亲(一) 第一章: 母亲死的那天夜里,天上下著瓢泼大雨。她躺在病榻上,吊著一口气,死活不肯闭眼。窗外冬雷阵阵,雪白的闪电劈进屋内,照亮她枯瘦狰狞的容颜,她利爪般的手死死攥住长华的衣袖,一字一句:“莫要忘了与我的承诺,否则生不如死,永坠阿鼻。” 长华沈默著,不应,也不拒。 母亲急促道:“应了我,应了我!” 长华仍是没应。 一旁的老仆人哭道:“少爷您便应了夫人吧。” 长华垂下眼睑。 闪电劈开斗室,眼看著母亲气若游丝就要闭眼,他这才低声道:“好,我应你。你便去吧。” 母亲双眸一弯,含笑离去。 下葬那日,天倒是放了晴,豔阳高照,碧空万里。母亲躺在黑色的棺材中,干瘪的尸体裹著一袭大红的喜袍,悲凉的喜庆。人人都道她死的安详,嘴角有笑,唯有长华才懂得,那笑有多恶毒。 磕了头,烧了香,立了碑,唢呐吹打,冥钱漫天,终是送了母亲入了黄泉。次日,老仆收拾好行李,将他送出门,道:“少爷您便去吧。” 长华问:“你不同我一起走?” 老仆道:“我要留下替夫人守这宅子。” 长华点头:“好。” 老仆说:“山高水远,少爷您一路珍重,我在夫人坟前等您好消息。” 一路山高水远,坐了火车又换汽车,穿过城市高楼林立,行过北方粗犷田园村落,山水迢迢,终是到了目的地,江南一角的鲤鱼镇。 江南自古以来都是富庶之地,千年之後,古楼变成高楼大厦,钢筋水泥,电子信息,股票金融,一切都是现代机器化的,唯有这鲤鱼镇,仍保持著千年前的旧貌。 长华自小跟母亲在大都市长大,接受的是现代化教育,唯有後两年母亲病重回故乡修养,他才跟了去照顾。本以为母亲的故乡已算落後,却没想到山外有山天外有天,这鲤鱼镇,古老到仿佛时光停留在千年前,永不流转。 到达镇子上时,天色已全黑。 天上没有明星。 秋夜雾气很浓。 镇上青石板路迂回曲折,街边列著一排古老的楼刹,家家户户门口都悬著大红纸灯笼。 整座镇子像死了一般,没有一丝动静。 长华不觉恐惧,往前走,走一步,耳边就传来空荡荡的回声,偶有几声猫叫,颇觉有趣。 雾浓露重,在浓雾的尽头,隐约透著一点凄厉的红光。 他朝著那红光走去,约莫十分锺,终於到了尽头。 尽头立著一栋巨大古老的宅子。 宅门上挂著两只鲜红的鲤鱼灯笼。 猩红的火光中,隐约照出铜门上的牌匾,行云流水的两个大字,上书:沈宅。 长华确认了一下手中的地址,确定无误,上前叩响门上铜环。 很快,里头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铜门吱呀打开,一盏碧色油灯飘出,灯後站著一名面容娟秀的少女。 少女见他,脸上先是露出疑惑之色,而後,绽开喜颜,道:“可是长华少爷?” 长华道:“是。” 少女笑道:“快进来,老爷等你许久了。” 铜门关上,长华跟著她走进宅子。 宅子很大,不知是否因为秋雾,湿气很重,园子里种著许多檀花,香气很重,熏的人头昏脑涨。 少女叫小翠,话很多性子十分活泼,她自小在这宅子里长大,是宅子主人的贴身侍女。 侍女这种词儿,在21世纪已很少听见,而在鲤鱼镇这种落後的地方听到,却也不觉得有什麽不妥。 七转八绕,终於到了宅子的主厅。 主厅光线依旧很暗,只燃著四盏长明灯。 鲤鱼镇尚不通电,镇民仍以蜡烛取光。 长明灯下,是红色的大圆桌。 桌上摆满了丰盛菜肴。 长华将行李交给小翠,去洗了手,然後在桌边坐下。 小翠道:“老爷交代了,您刚到肯定又累又饿,先让您吃饱了,再去见他。” “他睡了?”长华问。 小翠说:“老爷身体素来不好,一向早睡。不过今儿为了等您,到现在都没睡著,只是厅内有些寒,便去卧室里等您了。您先吃饱了再去见他。” “也好。” 长华也的确饿了,没有再推辞,开始用餐。这一桌子的食物做的十分美味,他吃了很多,小翠在一旁一边给他添菜一边笑道:“少爷可是饿坏了吧。” “有些。” 坐了好几天的火车,车上食物实在难以下咽,下车时腹中早已空空,又走了那麽远的路,尽管如此,他依然保持著优雅的进食动作。 小翠在旁注视著他,忽地掩唇轻笑道:“少爷长的跟老爷真是一个模子刻下来的,不愧是父子。” “嗯?” “您瞧见了就知道了。”小翠调皮的眨眨眼。 长华垂下眼睑,静静的微笑。 晚餐用完,小翠便带著他前去拜见父亲。 父亲是个陌生的词,在长华十八年岁月中,从未出现过,小时候他在学校里念书,每到放学时,同学总有父亲接送,唯独他,永远是一个人上学放学。母亲常年卧於病榻,并不关心他的成长,偶有同学问:“沈长华,你爸爸呢?” 那个时候,长华永远不知如何回答。 所以,此刻终於要见到这个只存在於遥远幻想中的人,长华的心情其实有些激动的,血液在身体里亢奋的窜动,骨肤血肉无不微微战栗。 小翠带他穿过重重长廊。 这宅子又老又大,所有的房间都保持著古色古香,东厢那第一间房,便是父亲的寝室。 房门前站著一个守夜的仆人。小翠轻声问:“老爷可睡著了?” “还没呢。”那仆人看看她身後的长华,与小翠交换了个眼神,遂恭敬行了个礼,“长华少爷好。” 对这不合时代的礼仪,长华也不觉不适,对他微微颔首。 小翠说:“那我带少爷进去。” 分卷阅读2 门一推开,里头就扑出一股浓郁的檀木香。沈沈浮浮,凛凛冽冽。 屋内吊著一盏油灯。 玄色纱帐动了动,里头传来一道人声。 那人声低沈内敛,却又带著一股难以言说的慵懒。 他道:“来了?” 小翠说:“来了。” 那人道:“过来罢。” 长华朝床前走了几步,借著油灯微弱的光线,隐约看见里面坐著一个人。 那人在里头说:“你叫长华?” 长华说:“是。沈长华。” 那人沈默片刻,问:“可是你母亲许你的姓?” “是。” “好。”那人说,“这名字是我当年替你取得,你可知其中之意?” 长华道:“长生百岁,风姿韶华。” 长华不吭声。 那人说:“你今年多大?” “十八。” “没想到竟已过了十八年。”那人在帐中发出幽幽一声叹息,道,“你过来,让我瞧瞧你。” 墙上灯火摇了摇,一只雪白削瘦的手自纱帐中探出,像玉石,在暗中发出温润白光。 纱帐掀开,那人的脸便露了出来。 第二章 父亲。 父亲坐在纱帐後,坐在摇曳烛火中。一袭月白丝袍将他裹住,宽大的水袖下,是削瘦白净的腕骨。他微微侧著脸,眉目清雅淡秀,本该属江南婉约的面容,却因那眉心一点豔红朱砂,生生添了十分妩媚。 豔至极则为煞。 那紧抿著的红唇殷如血,薄凉又多情。 周围都是一片通红通红的璀璨光影。 屋外的檀花香气浓烈,沈沈浮浮。 长华几乎挪不开眼光来。 他想,这便是父亲,父亲便是这个人。父亲的脸原来生的是这般。 父亲唤他走近细瞧,屋内灯火太暗,他轻声道:“长得的确有几分像我。” 小翠在旁笑著附和:“可不是嘛,尤其眼睛那块儿,简直一个模子。” 父亲笑笑,撩了撩衣袖,长华看著,总觉得他一举一动都有种不可言说的媚态。 也不知怎样的男人经过怎样的修炼才会有此气质? 父亲又说:“嘴巴这块儿不太像。像他母亲。” 长华唇形薄,抿起来时有些无情的滋味。而父亲的嘴角却是天生上扬著的,永远都像是在笑,但他眼睛却又没笑,如此便形成了一种似笑非笑的奇异风貌,明明多情,看起来却比长华更加无情。 长华沈默了片刻,忽然低声问道:“父亲还记得母亲?” 父亲道:“时间久了,记得也并不太清楚。” 长华说:“母亲前些日子去世了。” “嗯,我听下人说了。你不必太伤心,人自有一死。” 长华道:“我不伤心。” 父亲点点头:“你母亲去了,我身为父亲自然会照顾你。只是这镇子落後,比不得外头那些大都市,你习惯就住下去,不习惯跟我说,沈家还是能供得起你外出读书的。” 长华垂首:“习惯的很。” “习惯便好。没事的话,就早点下去歇著吧。明日一早随我去祠堂拜祭祖先。” “好。” 父亲从头到尾都没问起过他这些年过的如何,学业如何。只在他离去的时候,添了句“山中野镇,夜里寒凉,晚上不要随便出去走动,当心受了寒。镇上的医疗不是很好。” 说罢,纱帐垂了下来,灯火光影中,看见他的身影慢慢躺下。 小翠送他回了房。 他的房间远在宅子的西头,房内布置的古色古香,檀木雕花大床,碧纱窗,丝绸锦被。房中间摆著一张方桌,桌上燃著一盏灯。小翠给他铺床,好奇地问:“少爷,外头是什麽样子啊?听说有很亮很亮的灯,跟白天一样。” 长华问:“这镇子从没通过电吗?” “电?那是啥?” 长华想了想,觉得跟她解释什麽叫“电”大概也不解释不通,便说:“哪天有机会,我做个点灯给你看看。” “真的?”小翠惊喜不已,“少爷可要说话算话。” “嗯。” 小翠下去休息了,长华沐浴更衣完,躺在床上发著呆。 夜已深。 窗外的檀花香气越来越浓,熏得他头昏脑涨,但潜意识里就是不肯睡去。 眼前仍不停的闪过父亲的脸。 很奇怪的,他并不觉欣喜。在来之前,他曾幻想过自己见到父亲时会是如何道:“我看你一直在摆弄那玩意儿。叫什麽?” 长华笑了,把手机递过去说:“这个叫手机,外头用来通电话的。” “电话?” “嗯……”长华想著怎麽跟他解释电话这种东西,“就是有根信 分卷阅读3 号线,可以让千里之外的两个人听见彼此的声音。” “这样。”父亲接过手机摆弄了一番,最後还是没搞懂,叹了口气说,“我果然老了,外头这些高科技的东西,弄不会。” “父亲从没去过外头吗?”长华问。 父亲说:“没有。” “为什麽不出去走走?” 父亲的脚步微微顿了顿,而後道:“到祠堂了。”竟就岔开话题,再没回答。 祠堂就是普通的祠堂,里头摆著大大小小的祖宗排位。长华在父亲的指示下,一个个的磕头跪拜,等跪到第二十八位时,忽然瞥见牌位上的名字。 沈家第二十八代继承人:沈世。 长华一惊,抬头问:“父亲,为什麽?” 父亲负手站在牌位前,眉心朱砂暗光一闪,淡淡道:“早晚的事而已,你现在拜我也没什麽不妥。” 第三章:父亲(三) 第三章: 父亲名沈世,现年三十七,为沈家第二十八代继承人。千年前,沈家还没落魄,祖上十分繁荣,尽出贤臣将才,保家安国,福荫天下,深受帝王宠爱。到了第七代时,不知出何原因,沈家一夜覆灭,留下数十口人连夜搬迁,来到这江南小镇,消失在天下人的视线中。 到了第二十八代,沈家香火已近湮灭,父亲便是这代单传,沈家继承人。 大家族,尤其这种世代相传的大家族,总有自己的历史。 祠堂便是历史的一种代表,那排列整齐的牌位,无不书写著这个落魄的大家族曾经的繁荣昌盛。 但尚在人间的沈世,为何会出现在这牌位中? 长华不理解,他问父亲。父亲却没回答他,只淡淡道,早晚之事,你跪拜便可。 长华不肯拜,父亲也没勉强他。 从祠堂出来,浓雾彻底散去。世界变得澄明,江南古镇,少了工厂废弃污染,空气是新鲜甘甜的,天空一碧如洗,白云卷卷,父亲说他有些累了,先回房休息了,叫管家带他去熟悉熟悉沈家的事务。 父亲道:“你既是沈家子嗣,又是我这一代单传,总归要熟悉沈家一切的。但是你若不想留在此处,也但说无妨,我会送你出去读书。” 长华说:“我现在还没有出去读书的想法。” “是吗?” “母亲临死前让我来找父亲,应该也是放不下您,想让我照顾您。” 父亲削瘦的身子背对著他,沈默了好半晌,才说一句:“到底我是负了你母亲。” 父亲回了房休息,小翠说老爷身体一贯不好,吹不得半点风。长华询问可是有什麽宿疾,小翠眼神黯淡道:“老爷是从2o岁才开始变成这样的。” “怎说?” “不知道呀,我从小就在沈家长大,我那时候还小,见到老爷时,他还是个活泼少年郎呢。但自从2o岁那年大病一场後,就变成了这样,身子虚的很,稍有不妥就要病个十天半月,找了多少医生都没用。” “怎地不去外头看看?外头医疗技术很发达。没准儿能治好呢。” “劝了多少次,老爷也不肯去。说要一辈子死在这里。” 长华再问下去,小翠也都说不知道了。 跟著老管家熟悉了半天家族的账务以及生意,到了下午,宅子里突然闯来几个年轻人,三个少年,一个个都生的风姿俊朗,眉清目秀,眉眼间与自己有几分相似。管家道:“这些都是沈家的表亲。” 他们也看见了长华,兴冲冲过来打招呼,围著他转悠,问西问东,丝毫没有生分。 这几个少爷穿著也古朴的很,一列民国式长衫,儒雅斯文。偏偏言语间都活泼的很。在这人烟稀少的古镇中,难得进来一个外人,还是个见过世面的外人,各个都新鲜的很,十分兴奋,一直问他外头的样子,当然,也没忘记自我介绍。 那个头最高生的最英俊的,叫沈自明,今年二十三岁,是祖父大哥的家的子孙。其余两个都是祖父弟弟的孩子,生的白净斯文的,叫沈寄流,那面向最是秀美阴柔,话也最少的,叫沈中书,今年刚十六,一双眼睛含情脉脉,说不到两三句话便脸红。 他们问长华岁数。长华道:“十八。” 沈自明道:“十八个头就已经这麽高了。真不赖呵。” 长华笑笑。 沈寄流好奇地问:“听闻你从外头来。可否对我们讲讲外头是怎样的?” 长华问:“你们也没出去过?” 三个脸色顿时变得有些暗淡。 沈寄流苦笑道:“家里管的严,哪有那个福气出去。” 长华一顿。 沈自明也说:“大伯没跟你说过吗?” “说过什麽?” “沈家子孙,世代不得出镇。” “这倒没有。”长华说,“他今日还问我,习不习惯这里,不习惯的话,就送我出去读书。”顿了顿,又道,“我的确是沈家血液没有错。” 三人闻言,互看一眼,表情都有些奇异,却什麽都没说。 长华抿抿唇,低声问:“其实外头也不怎麽样。吵的很,还是这里自在。” 那最小的沈中书闻言,忽地开口道:“那长华哥,你以後会留在这里吗?” 长华微微笑,回头看看不远处的东厢房,语声变得很轻很淡:“也许。” 年轻人聚在一起,总有说不完的话。这三个表兄弟,除了自小在古镇里长大,生活习惯与外头不太一样外,性子却与当下年轻人没什麽不同,喜欢热闹,爱好新鲜的事儿,长华给他们讲外头的变化,他们听的非常高兴,时不时有几个问题蹦出来,问题大多无知可笑,但长华也都耐心的一一解释。 三人中话最多的,还是沈自明。寄流斯文,看起来是最有学问的一个,问出的问题总是问到点子上。最小的中书,从头到尾只说过几句话,其余时间都在用眼睛偷偷打量长华。 不知不觉日头已西落,到了傍晚。 三人被各自家里的下人叫回去吃晚饭,长华客气的挽留他们在自家一起用餐,沈寄流却拒绝道:“你父亲不喜欢家里人多,我们还是回去,明天再找你玩。” 离开前,沈中书不停的回头,脸通红软糯糯地对长华说:“长华哥,我们明天还来。你还要跟我们讲外面的事。” 长华笑道:“好。” 他们都走了,家里的晚餐却没准备好,小翠从东厢房出来,急道:“少爷,可看见放在客厅里的墨锭没?” “没,怎麽了?” “老爷在写字,墨突然没了。我手头的事又多,走不开,可怎麽办?” 长华问:“书画铺子离家远吗?” “不远,走个几百米就到了。” “我去买吧。” 书画铺子在镇子的中间,步行十来分锺就到了。 分卷阅读4 黄昏时候的鲤鱼镇,笼著一层猩红的光辉。 镇上空荡荡的,没什麽人,家家户户门口悬挂著的红灯笼,泛著阴森的诡红。 长华慢慢走,十分享受著宁静时光。 不远处,已能看到书画铺的招牌,眼看著就到了,视线却骤然暗下。 一群黑压压的生物自偏巷里飞出,将他袭倒。 是夜枭。 几十只恶禽遮蔽天日,扑扇双翅直冲他脸部。 长华忙用手护住脸,另只手在空中挥著,试图把它们驱散。 老枭不肯离去,盘在他头顶,桀桀的叫。 这群老鸟很聪明,先挑他的双腿啄,再用爪子抓他的双手,待他四肢都受伤了,再去啄他的正身。 厉钩似的嘴,往肉体上轻轻一啄,便是一个血洞。 尘土卷起。 不到片刻,长华便成血人。 他挣扎著爬起来,浑身是血洞,脸也受了伤。老枭仍不肯离去,一双双招子恶狠狠地盯著他,寻找机会,伺机再次下手。 这边动静太大,渐渐引起镇民的注意。 有人认出他来,大喊:“快去救人!” 人群立刻炸开锅。 有人扛锄头,有人拿菜刀。 几秒後,老枭便一只不剩。 这时,人群里传来一道淡漠的声音:“你在做什麽?” 轰! 人群自动散开,让出道路。 长华捂著脸,靠在墙上,身体微微颤抖。 他在血光中,瞥见了一抹豔红的朱砂痣。 父亲不知何时来到跟前,眼光淡淡的在他身上扫了一圈,说:“还好麽?” 长华抿了抿唇,满齿的血腥,半天才道一句:“无碍。” 长华被人抬回了家。 全身上下四十多个血洞,黑乎乎,深可见骨。 这群老鸟在食他的肉。 “照理说,不该啊。老枭都活在鲤鱼河那头,怎麽无缘无故跑到镇子里来攻击人?”小翠心疼的给他上药,一边咒骂著那群鸟畜,“要不是老爷说怕你认不得回家的路非要出去找找,少爷你可就吃大亏了。” 长华躺在床上,明明伤的很重,却还能笑出来,说:“我命大。” 小翠嗔瞪他一眼,“都伤成这样,少爷还笑。” 长华的双眸於是弯的更弯。 第四章 第四章: 到了夜里,长华伤口感染发起了高烧,镇上医疗落後,折腾了大半夜也没能让他下去火。小翠急的直掉眼泪,沈宅上下几十口人来来回回奔波,终是惊动了沈睡中的沈世。问清楚事情後,披著衣服来到西厢房。 房内灯火通明,几个大夫刚走,就留下小翠在里头换水照顾,一屋子的中药味。他走进去,来到床边,望了儿子一眼。 长华脸色很差,眼下泛青,平静的陷在昏睡中。 小翠道:“刚喂了退烧汤,可还是没出汗。大夫也说奇怪,一般发烧不会这麽凶的。可也查不出原因来。” 沈世在床边坐下,伸手探了探长华的额头,又翻了翻他的眼睑。 “怕是中了尸毒。”他沈吟道。 小翠大惊失色:“怎麽会中尸毒?” “镇外头的那些鸟,一直生活在坟场,怕是吃了不少死人,染了尸气。” “那,这可怎麽办是好?” 沈世许是没睡好,脸色有些疲倦,摁了摁眉心,低声道:“你下去歇著吧,这里我来就好。” “可是老爷您的身体……” “无碍。” 小翠还想说什麽,又深知老爷说一不二的性格,只得退下,离去前给他又披了件袍子,以防他受寒。她离开後,沈世坐在床边一动不动,维持著这样的姿势过了许久,忽然叹了口气,掀开长华身上的被子,俯身下去,红唇微启,唇贴唇,吻了起来。 长华在一片火热混沌中,忽地感觉有道柔软的物体贴上了自己唇,清凉湿润,甜美无比。那柔软辗转在他唇上,轻轻吮吸著,舌尖探入他口中,撩开他的舌头,似要往咽喉深处探去。长华脑中混沌,只觉得无比舒服,便全身放松地随著那人的舌头嬉戏吮弄著,吻著吻著,便觉不够,想要得到更多,遂凭著身体本能,张开双臂,搂住怀中的人,便粗暴的吻了起来。双手急切地动作,想要撕扯那碍事的衣物,也不管怀里的人到底是谁。 沈世哪料到儿子会突然反应这样强烈,又急又怒,却又不忍心他中尸毒死去,一时间只得忍著身上游离的双手,继续吸取尸毒。 那手越来越不规矩,扯不开衣物,便从袍子底下钻了进去。半夜过来,沈世没有穿多少,外袍下面就是一件单薄的丝绸睡衣,一根带子系著,好弄的很,长华不费力气便将他衣服剥了,修长火热的手指蹂躏著丝滑肌肤,在无血色的白净肉体上,留下一道道青痕淤紫,香豔而透著一种受虐美。 长年抱病在家的沈世,生活一向清心寡欲,医生早就说过,他的身体得养著,不得动情欲,平日里他也不去想这些凡尘肉欲。但毕竟还是个男人,是男人便有情欲,也正因为常年的清心寡欲,沈世的身体就如那把撩不得的干柴,稍有星点火苗,便一窜冲天。 儿子的手段著实好的不像话,那游离在肌肤上的大手,乳尖上的手指,小腹,肚脐,咽喉,无一没有放过,无一不升起火焰。乳尖被弄的红肿,硬起来像两颗小红豆,让人想要品一品那红豆的滋味。挂在身上的袍子,不能蔽体,圆润白净的双肩露出,甚是风情撩人。有好几次,沈世都差点呻吟出口,浑身战栗著,双腿间有湿润的不明液体汩汩流出,湿透了裤子。 眼看著手就要往裤子里钻,沈世终於吸尽了最後一丝尸毒,眉心朱砂豔如血,煞至极,伸手一个手刀,便将儿子劈晕过去。 “孽畜!”最後他离去前,只怒气冲天留下这二字。 小翠第二天清早过来时,长华已经醒了,也不知道老爷用的什麽法子,他的烧已经退了,面色渐渐泛起了红润。 他静静地躺在床上,望著朱纱帐发著呆。小翠走过去问:“少爷感觉可好了点?” 长华微微颔首,语气仍有些虚弱:“好多了。” 小翠高兴的说:“老爷还真有法子。” “嗯?”长华侧过脸,“父亲来过了?” “是呀!昨夜你病的凶的很,老爷就过来了。”小翠顿了顿,道,“少爷你可知道,你不是普通的发烧,而是中了尸毒。” “尸毒?” “嗯,老爷说,外头那些鸟常年吃死人,染了尸气,所以你昨晚才病的醒不来。以後出门儿可得小心了。” 长华微微一笑:“以後会注意。小翠。你可知道父亲是怎麽治好我的?” 小翠摇摇头:“他昨晚来了就让我下去了,我也好奇老爷是怎麽做到的。按道 分卷阅读5 理说,老爷不会医理啊~奇怪了。” 小翠的声音越来越远,长华躺在床上一动不动。过了很久,他慢慢闭上了双眼。 这场病来势汹汹,病後也仍虚弱,需要调理。恰好父亲也下了禁门令,不许他这几天出门,长华便整日呆在家中,看看书下下棋,也不觉得闷。父亲从没出现过,表亲家的几个孩子倒是来过 几次,每次来都热热闹闹玩上一下午,其中以沈中书跑的最勤。 这孩子,言语不多,天生腼腆,说不上两句话便脸红,像只容易受惊的小兔子。长华颇喜欢他,便时不时送些从外头带进来的小玩意儿给他,譬如船模,太阳能p3。 中书最喜欢的,还是那只p3。戴上耳机就能听见好听的音乐,实在太神奇。他第一次拿到手时,眼睛都兴奋的红了,在长华的指导下笨拙地戴上耳机,听著里头演奏的贝多芬的《命运》。 他问:“长华哥,人的命运是自己掌握的吗?” 长华说:“当然是。” “可是,这世上也存在著宿命这种东西。”他暗淡的垂下眼,睫毛扑闪扑闪的,“我不想一辈子都老死在这落後的镇子里。不想。” “既然那麽想出去,怎麽不行动?这里并非完全封闭,我既能进来,你便出的去。” “你不懂。”沈中书的眼里透露著一股绝望,“长华哥,你不懂。” 沈中书的父亲与寄流自明他们一样,早些年就死去了,沈家长一辈的,只有沈世还活著。因此沈家大小事务,都由他做主。但长华并不认为是父亲不允他们离开。 那到底是何原因,让他们离不开这镇子? 长华没有细想。晚间,父亲过来西厢看他。 这是他病愈後初次见父亲,中间已隔七天。 几日不见,父亲似乎更清瘦了,穿著素净的长衫,眉心的朱砂妖冶红豔。他问:“好点了吗?” 长华恭敬地回:“好多了。” 父亲道:“嗯,明日你便收拾行李,离开吧。我已经帮你联系好了外头,到时候送你去美国读书。” 第五章 第五章: 父亲轻轻的叹息:“这荒镇野乡,并不适合你生活。” 长华看著他的脸,只见他眉心的朱砂痣似又红豔了一些,仿佛由血凝固而成的血珠子,豔煞之极。 长华道:“我不走。” 父亲说:“外面更适合你。” 长华说:“外面没什麽好,这里清静,不吵,我很喜欢。父亲,让我留在这里。” 父亲没再说话,交叠著双手坐在桌前沈思。烛火下那双修长的手,白的像温润玉石,隐隐泛光。他思索了片刻,抬眼见儿子一脸倔强的模样,便说:“那你就再呆一阵子吧。什麽时候改主意了,再来告诉我。” 青年嗯了一声,起身送他离开。 父亲咳嗽了几声。 长华说:“父亲近日又瘦了些。听小翠说你最近胃口不好。” 父亲道:“家里的厨子告假回家了,换了个新厨子,做的菜不太合胃口。” 长华想了想,道:“您注意身体。” 父亲离去後,房间里还留著他的气味,淡淡的檀香与冷香,就像他的人,一种端庄禁欲又妩媚诱人。 次日,沈世醒来,来到主厅用餐,没见到儿子身影,只有小翠在擦舒几长台。餐桌上摆著几碟小菜,说不上名字,却都做的相当精致,尝一口,可口的很。沈世放下筷箸,问小翠:“王叔回来了?” 小翠笑嘻嘻道:“没有。” “这菜谁做的?” 小翠刚想回答,便有一人端著一碟生煎包从厨房出来了。 却是长华。 将碟子搁在桌上,他笑道:“刚做好的,父亲尝尝味道如何?” 沈世并不动筷子。 长华说:“母亲生前跟我去过一次上海,尤其喜欢那边的生煎,她生病後不能走路,在病床上十分思念生煎,我便找来菜谱学著做了些。没想到味道还可以。您也尝尝吧。” 沈世提起筷子,夹了只生煎送进嘴里,味道著实好,外面的面皮煎的香酥双口,里面的肉馅儿嫩滑不腻,十分鲜美,再配上桌上小菜与淡粥,令人食欲大增。 沈世淡淡称赞:“做的不错。” 长华便弯起双眸:“父亲喜欢便好。”自己也坐下来盛了一碗,慢慢吃。父子两人话都不多,吃饭的时候几乎没有交谈,只有偶尔长华给他夹菜时才会说上一两句。 忽地,沈世问:“身上还痛吗?” 长华道:“早不痛了。” 沈世点点头:“日後别再到处乱跑。镇子外面那些鸟凶的很,莫要再被咬到。” 长华道:“记住了,父亲。”他犹豫了一下,忽然道:“父亲。” “嗯?” “那个,你嘴边沾了颗饭粒。” 沈世伸手摸了摸,没有摸到。长华道:“不是那边,嗳,我来。”说著,便凑身过去,食指在他唇上轻轻一抹。 这动作在旁人眼里,无非是父慈子孝,并不会另作他想。可沈世却不知想到了什麽,生生红了脸,直红到耳根脖颈。 他肤色本就白,常年无血色,这时红了脸,就像抹了绯色胭脂,人面桃花也不足形容那美。尤其那眉心的朱砂痣,豔的简直勾人魂魄。 长华的手便蹲在了半空中。 沈世放下筷子,有些不悦道:“你发什麽呆?” 长华顿了顿,收回手说:“就是突然想到一些事情。” “说。” “父亲,那晚我病重的时候,是不是有姑娘来过我房间?” 沈世问:“何故有此疑问?” 长华露出些许迷茫,“说起来不怕父亲你笑话,那晚我似乎搂了个姑娘,好像还对人家做了些不规矩的事。我在想,也不知是哪家姑娘被我占了便宜。虽谈不上负责,可好歹也想说声抱歉。” 沈世的脸顿时一冷,也不知从哪里来的怒气,摔了筷子怒道:“小小年纪,这麽不正经是谁教的!” 长华:“……” “滚回房间去闭门思过!今天一天都不许出来吃饭!” 虽说不许吃饭,但到了中午的时候,小翠还是偷偷端了吃的过来了。长华问她:“老爷吃了没?” “没呢。也不知道他生什麽气,把自己关在房里,谁都不理。”小翠一脸的惆怅,“少爷啊,你今儿早到底是怎麽惹到老爷了啊?” “没什麽。”长华笑笑,“我去一下厨房,父亲身子弱,不能不吃。我给他做点吃的,你别说是我做的,他生我的气,肯定不吃。” “那老爷问起来我该怎麽说?” “问起来你就说是你做的。” 去厨房做了一些饭菜,小翠端著送进东厢房。敲了好几次门,沈世才开门,冷著脸道:“不是说了 分卷阅读6 别来吵我麽!” 小翠瑟缩了一下。 她从小在沈宅长大,不是没见过老爷发怒的样子,可这几年,老爷的脾气是越来越好了,几乎没怎麽对下人生过气。可一旦生气起来,那威慑力还是相当恐怖的。小翠小声道:“老爷,小翠给你做了点吃的,您身体不好,别气坏了身子,还是吃点吧。” 沈世知道他若不答应,这小丫头一会儿肯定还会再来烦自己,只好让她把饭菜端进屋里。饭菜味很香,掀开食盒,里头都是一些江南的菜,做得非常精致。尝了几口,味道十分可口,沈世心中便即刻明了,这手艺如此精湛,绝对不可能是小翠那丫头做出来的。 沈世对著食盒发了会儿呆,最终只长长叹了一口气。 这件事,真的不怪儿子。那天是他自己甘愿为他吸尸毒的,而那吸毒的手段,他也不是不明了,本来,沈长华来自他的骨血,就算再亲昵的动作,也没什麽不妥,更何况为了救命。可怒就怒在,他竟从这之中产生了不该有的遐想。 沈世想道,自己当真是许久未动怒了,今日竟因这小事大发雷霆,实在不可思议。 他吃下了儿子送来的赔礼饭,便算原谅。 之後,父子二人又和好如初。 好其实是谈不上的,但终归是父子,血浓於水,两人相处了些时间後,感情便慢慢产生,不再生疏。 转眼,长华来到这里已有半年。 这半年来,他的表现越来越得沈世喜爱。沈世身体不好,平日里闭门不出,也没什活动,每日在家只念念佛,看书作画,偶尔天气好,也会亲自来园子里照顾那些檀花。 檀花一年四季都会绽放,花的香味接近檀香,香气浓烈,盛开时整个宅子都被笼罩在大红色里,繁华昌盛,欣欣向荣。 沈世却似乎不是很喜欢这些花,长华曾有此亲眼目睹他轻轻揉碎了花丛里开的最好的那朵。花汁鲜红,浸染著他雪白的手,好像满手血腥。 长华跟著管家学了些日子,很快摸清了家里的情况,他聪明,性格又好,不到半年便家里打理的妥妥帖帖。 沈家曾经是大家族,到了近年虽已没落,却仍旧家底殷实。家里经营著好几所绸缎庄以及古董行,这些东西在这封闭的小镇子里自然不会卖出去,沈家会有专门的人与外界沟通,合作,买卖。赚来的钱颇丰厚。到了长华手里,生意更是兴旺。 店铺里没事的时候,长华便跟著父亲练习毛笔字。 父亲写了一手好银钩,长华跟著临摹,却怎麽也学不出精髓,到最後只得无奈笑道:“怕是我不适合练字。” 父亲却道:“你心不静,心不静,如何能写出想要的字?” 长华弯起了月牙双眸。 这半年来,他已与父亲非常熟悉,变得亲昵,更像父子,什麽事都与父亲说。他说:“但是我会做饭啊。爸爸。” 他的称呼也从父亲变成了爸爸。 沈世无奈的摇摇头:“堂堂男子汉,总窝在厨房里像什麽样子!你以後别去了,家里有厨子,交给他们不就好?” 长华道:“可是,我做的饭爸你比较喜欢啊。” 这倒是事实。这半年来,饭菜都是由长华做,沈世都被他养胖了一圈,脸色也比从前好了许多。 沈世无话可说,总不能批判儿子的一片孝心。 长华刚要去厨房做晚饭,前门里便跑来一人,是大伯家的孩子沈自明。 沈自明这群年轻人,也早与长华混的烂熟。他跟沈世打了个招呼,便对长华说:“有空麽?” “没有。怎麽了?” “你又要给你爸做晚饭啊?”沈自明瞅瞅旁边低头练字的沈世,小声道,“我说你个大男人,天天蹲厨房像什麽样子啊!” 长华笑笑:“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沈自明一脸烂泥扶不上墙的表情:“今晚别做了,跟我们出去玩吧。今儿是鲤鱼节,外头可热闹著呢。你来这里也半年了,可一定得参加一回。” 鲤鱼节,鲤鱼镇上最热闹的节日。小翠前几日就在念叨,说这节日就跟除夕一样重要,节日那天极其热闹,一定得参加。 长华不是不想去看看,可比起看热闹,还是父亲的晚餐比较重要。 可一旁的沈世却突然开口道:“去吧。” “爸。” “早点回来就行,别闹太晚。”沈世对侄子道,“自明好好看著他,不要让他乱跑。” “知道了!大伯!” 两人离去後,沈世又练了会儿字。 夕阳已落山。世界通红一片。 宅子外头越来越热闹,鞭炮声铜锣声戏曲声交杂一片。 沈世慢慢卷起宣纸,揉成一团丢在地上,回到房里。 他坐在床边,静静的,一动不动。 屋子里的檀香静静的燃烧著。 桌边摆了一卷佛经。 他死死盯著那卷佛经,尔後,拿起来,对著蜡烛点著。 梵语经文,很快化为淡蓝火苗。 沈世自嘲的笑了笑,在火光中,抬起手,慢慢解开脖颈处的盘口,开始脱衣。 第六章 第六章: 大约是从半年前开始,沈世开始有了情欲。 第一次情欲来袭,发生在长华病重的那晚。他为了救命,与亲生骨肉骨肤相贴,唇齿纠缠,长华没有异样,他却动了不该有的遐想。半年前为此发过一场火後,他便没有再多想。但过了些时日後,一到夜间他便觉烦躁不堪,身体某处蠢蠢欲动,燥热,空虚,骨子里有一种千虫百蚁啃噬的麻痒。 这种感觉是陌生的。 沈世活了三十七年,一向清心寡欲,诚心礼佛,不曾有过这样凶狠的欲念。 起先,他尚能强忍,情欲来时一遍遍诵经清心,实在熬不住时,便去洗冷水澡。但越往後,就越难熬,诵经冷水澡,没有一个能拯救他。欲火来的那样凶猛,如野狗啃食枯骨,如秃鹫抢食腐肉。迫在眉睫的交欢,令他在数月前,终於解开自己的衣衫,自我爱抚。 那些动作是放浪而不堪入目的,罗帐内夜夜翻滚滔滔红浪,他的呻吟堵在枕头间,泪水汗水混合交融,徘徊在极乐地狱入口。 而今夜,不曾与那些夜晚有何不同。 沈世素白的手指,一件一件解开衣衫,放下罗帐,从床头暗阁里取出一片红布,蒙在自己嘴上,在脑後系紧。而後平躺下,开始了自我献祭。 他的肉体是极漂亮的,雪白,修长,清瘦,像从画中走来的仙人,没有一丝瑕疵。肢体匀称,双腿笔直修长,洁白的裸体在黑暗的罗纱帐中泛著玉石一样温润的光。 数月的自渎,已经让他非常熟悉自己的身体,他懂得摸哪里会很舒服,弄哪里会让他在最短的时间内射出。 沈世轻喘,睫毛轻轻颤 分卷阅读7 著。心中伸出一只充满饥渴而淫欲的利爪,划开了胸膛血肉。 他要释放。 他要将精液射出来。 永远无法忘记那种快感,浸入骨髓的快乐,全身每个毛孔都张开,登入了极乐世界,忘却世间一切怨恨不幸。 沈世喘息著,双手开始在自己身上抚摸游离。先是脖颈的喉结,然後是蝴蝶骨,很快便来到他很敏感的胸口。胸口那两点红珠粉嫩可爱,娇小怜人,乳尖在手指的撩拨下,很快硬起,泛著晶莹水色。沈世不堪忍受这刺激,浑身轻颤著,指尖的动作却越来越粗暴,仿佛粗暴带来的疼痛能缓解一些心头的羞耻感。 再然後,便是平坦的小腹,圆巧的肚脐。 再往下,便是男性的象征。 那里尺寸不大不小,不似其他男子那般狰狞,生的十分干净秀气,不粗不细,秀立笔直的一根,直挺挺地立在两腿间,圆润的龟头部分吐露著晶莹爱液。沈世有些迫不及待,笨拙地将手伸过去,握住它,开始快速撸动。虽然他对自渎已经很熟悉,却并没有多少技法,只会一味的撸动,偶尔用指尖戳弄下马眼部分,那地方娇嫩敏感,快感剧烈,不出意外的话,十来分锺便能射。 但是今夜,那处却迟迟不射。套弄了二十多分锺,依然坚挺。沈世额间渗出了细密的汗珠,正值三伏天,空气湿热闷燥,屋外下人来回走动,檀花香气浓烈,冲的他大脑昏昏沈沈,浑身上下无一不是煎熬。 想要得到释放,却寻不到出口。 他的双腿绞缠在一起,像条白色的淫蛇,扭动在锦被中。丝绸被面沾著大量透明的水渍,大量不明液体从腿间汩汩流出,双腿间那剧烈的、煎熬的麻痒,令他发出低低的嘶吼。 他死死攥住双手,将脸埋在枕间,双肩因隐忍而无助的颤抖著。 猛然间,窗外一道闪电劈过。 雷声大作。 暴雨袭来。 埋在枕中的沈世,许久没动。 突然,他抬起了头,像是作了什麽决定,撕开蒙在嘴上的红布,眉间朱砂宝光流转。 尔後,他将手伸进了两腿间,那男性生殖器的下方。 在鲤鱼镇里,最重要的节日不是春节,而是鲤鱼节。到了这天,家家户户都会挂上鲤鱼灯,白天准备好丰盛的食物,晚上大家就穿上盛装,挑著鲤鱼花灯逛夜市,表演节目,热闹非凡。 这一年的鲤鱼节,也跟往年一样热闹。沈自明带著沈长华在街头与沈中书和沈寄流会合,他们俩都穿了盛装,华贵的长袍上金线绣著鱼纹,雍容华贵,手中都挑著一盏鲜豔的鲤鱼花灯。沈中书多带了一只,给长华,说:“长华哥今晚好好逛逛,这镇子里没别的好,但这鲤鱼节却是非常风雅的。” 长华笑道:“我倒觉得这身衣服不错。” 沈寄流问:“是衣服不错还是人不错啊?” 长华道:“中书生的秀气,人自然也是不错的。” 几个年轻人哈哈大笑,中书却是红了脸。沈自明说:“说起节日装,穿的最美的,其实还是大伯。” “我爸?” 沈寄流点点头:“的确如此。当年大伯那一袭大红色的节日礼服,至今镇上的人还念念不忘,称赞不已。所谓美人,应是如此。” “是麽?”长华微笑,“可惜父亲近些年身体不好,想来我是无缘得见了。”又说,“不过,还是很想看一看的。” 沈自明嘿嘿一笑:“想看?” “嗯。” “过几天你来我家,我给你看照片。” “照片?” “是啊,那年鲤鱼节,有个外面来的进来了,自称是个什麽摄影师,拿著个破盒子拍来拍去,拍出来的纸就有人像,他说叫照片,我觉得新鲜,就跟他要了一张,恰好就是大伯的。”沈自明一脸的豔羡,“外头真好啊,真想出去看看。” 长华却说:“那我明天抽空去你那。” “行。” 几个年轻人挑著花灯慢慢走在集市上。 集市非常热闹,被一片红光笼罩著,到处都是摇曳的鲤鱼灯笼,红彤彤,欢喜热闹,一片和睦。小摊上卖著许多精致的古玩意儿,花瓶,玉器,字画,墨笔,也有女子的胭脂水粉,更有小童喜欢的糖人。长华感慨道:“这里简直就是古代。” 有几个老人撞见他们,乐呵呵地跟他们打招呼。这半年来,长华已熟悉了这个镇子,人人都知道沈家来了个少爷,模样生的好,脾气也温和,讨人喜欢。他们也问:“沈老爷今晚没来?” 长华道:“家父身体不适,在家歇著。” “嗳,可得好好照顾著啊。” “嗯,这是肯定的。” 也有年轻漂亮的姑娘,三三两两聚在一起,对著不远处的沈家四少爷小声议论,春心荡漾。 长华跟著他们逛了一会儿,买了几只花瓶,为父亲挑了一幅墨宝,还买了几块甜糯的桂花糕。 沈自明摇头叹息:“你这小子,真是二十四孝,出来逛个街都想著你爸。” 长华笑笑不吭声。 逛了大约一个多小时,天上突然有闪电劈过。 长华看看这天,心道怕是要下雨了。 果不其然,闪电过後就是巨雷,紧接著瓢盆大雨倾泻而下。 四人忙急匆匆分别回家,临走前,长华还不忘叮嘱沈自明,让他把照片找出来。 到了家,沈长华已浑身湿透。小翠还没回来,怕是还在外面跟她的那些闺蜜逛。家中寂静无声,只有几个仆人趴在桌上打盹儿。长华自己去房间拿了毛巾擦干头发,又去洗了个澡,换了身干净的衣服,看看时间,还不到晚上九点,也不知道父亲睡了没。 问了下人晚上父亲有没有吃饭,下人道:“老爷称不舒服,早回房睡著了。” 果然。 长华心中叹息一声,去厨房煮了点清淡小粥,送去东厢房。 天上雷电更烈,暴风雨打乱了一园子的红檀花。 长华来到门前。 里头仍然亮著灯,应该是没睡。 他伸手敲了敲门。 “父亲。” 里头没声音。 莫非睡著了? 长华又敲了敲:“父亲,您在吗?” 里头仍然没声音。 长华便说:“父亲,我自己进去了。” 话刚落音,里头便传来沈世的声音:“别进来……啊……唔……别、别进……进来……” 长华一顿:“爸,你怎麽了?” “滚!!滚!!别进来!!唔啊……唔……”那声音明显在发颤,甚至带著哭腔。 长华心一沈,猛地将门踹开。 轰隆。 闪电劈过,将斗室照亮。 第七章:全章补完 第七章: 雷声大作,闪电划破苍穹,照亮斗室。门窗被暴风 分卷阅读8 雨吹得!当作响,空气里浮著浓郁的水汽与檀香。长华步入,父亲的雕花大床上,罗帐飘然,扑簌的灯火隐隐照出里头一道身影,修长妩媚。 长华顿了顿,端著食盒离床榻几步远的地方,不再前进。 床内呻吟低沈而急促。 长华沈默地片刻,道:“父亲。” “滚出去!” 有什麽东西从帐内飞出,!当一声落地,打翻。 长华认出,那是父亲放置与床头的紫金香炉,里头点著的是宁神香。 长华舔舔唇。 父亲就在里面,在那飘飘渺渺的罗帐内,活色生香,红浪滚滚。 但是他也不离开,只站著不动,将父亲那一声一声的哀吟全部听在耳里,一声不漏。父亲摔碎了紫金香炉,又丢出了玉枕,尖叫著驱逐,到最後,声音越来越低,越来,越绝望。 帐内的人影翻滚扭曲著,像一条蜕皮的蛇妖。 忽而,头仰起,身影凝固。 有什麽,似乎达到了高氵朝。 长华这才开口,声音依然平静:“父亲,你没事便好,我给你做了些吃的,你记得吃一些。我走了。”将食盒放下,转身离去。身後那纱帐动了动,一双雪白的手伸了出来,将纱帐朝两边拉开。 长华驻足,回首。 父亲全身赤裸地坐在黑暗中望著他,眉间朱砂,煞气冲天。 有那麽一瞬,长华觉得他是动了杀念。 父子二人长久的凝视,双方皆不肯退缩。 沈世咬著鲜豔欲滴的红唇,冷声问:“今晚你看见了什麽?” 沈长华道:“我看见漫天风雨,夏雷阵阵。” 沈世下了床,裹著床单,赤裸的足踩在地上,一步一步逼近儿子。长华嗅到来自他身上爱欲的气味,摄人心魄。沈世在他跟前停下,一字一句:“那你还记得吗?” 长华低头:“不记得了。” 沈世抬手,一个耳光甩了过去:“滚出去。” “是。” 从房内出来,长华站在长廊里,一动不动立了很久。回到大厅,小翠已经回来了,厅内还坐著应早已回家的沈中书。 小翠说她在回家路上遇到了中书少爷,少爷怕天色太晚,她一人回来不安全,便亲自送了回来。 小翠说这些的时候,脸是美丽而粉红的,荡漾著少女的春色。 长华说:“天这麽晚了,外头雨也没停,中书回去怕不安全,今晚便留在这里过夜吧。” 中书红著脸,轻轻点头,跟著他去房间换衣服。 一路走来,长华都沈默无声。中书看著他修长的背影,有好几次想说点儿什麽,但又都吞进了喉咙中。 今夜的沈长华,似乎与往日一样,又与往日不一样。 沈中书有些寥寥。 ──────────3月12日补完----------------------------------- 南方的雨水一向丰盛,下了许久依旧没有停歇。长廊里水汽弥漫,吊挂著的红灯笼隐约照出地上散落的红花。沈中书跟著表兄前往他的房间,换了一身干净的衣裳。 衣裳是长华的,他穿起来大了许多,好似宽大戏服,却又因他脸生的清秀,看起来也有几分可爱之意。 沈中书嗅著衣服上长华的气味,脸红红的,腼腆的低下头。 长华道:“其他屋子还没收拾出来,你今晚就跟我将就一下吧。” “嗯。”沈中书抬头看他,忽地瞥见他脸上的红印,有些惊讶,“长华哥,谁打你了?” 长华摸摸脸,笑道:“没什麽。” “可……” 长华截住他的话头,“不早了,你快去睡吧。” 中书见他不愿再谈,也不好继续追问,只得乖乖躺到了床上去。他心情是激动的,长华来这里已经有大半年,除了平日里的聊天玩耍,这还是他第一次二人同塌共寝,不禁心跳如雷,紧张又期待。长华收拾完了外面的事,就回来睡了。两人并排躺在床上,也没什麽可说的,房间死一般静谧,只听见纱窗外雨水淅淅沥沥。 中书想跟他说点儿什麽,却又说不出,话头凝噎在心尖,无法吐露。他凝望著那人背对著自己的身影,慢慢闭上了眼。 一切……总归是不该的,没有结果的,不该有幻想。 沈睡前,他如此想到。 半夜,中书醒来,却见长华不在身边,他揉著惺忪的睡眼坐起来,叫了一声“长华哥?” 门!当一声被风吹开,门口影影绰绰似是站了一人。 中书一惊:“谁?” 那人道:“是我。” 一听到声音,沈中书立刻松了口气:“长华哥,你吓死我了。” “不好意思,吓到你了。”长华走进屋里,他身上还穿著睡衣,睡衣湿透。 中书问:“你去哪了? “去了下厕所。” “房间里不是有夜壶吗?” 长华不好意思的笑一笑:“不太习惯那东西。” 沈中书了然:“也是,你从大城市来的,肯定用不习惯。快把湿衣服换掉,别感冒了。真是的,出门也不知道打把伞。”他念念碎碎,忽然意识到自己这幅样子就像长华的妻子,不禁为这年头羞红了脸,钻进被窝里不再吭声。 长华再回到床上的时候,沈中书嗅到他身上有一股甜腻的气息。 他觉得很熟悉,却又想不起是什麽味道。睡意袭来,很快令他再次陷入睡眠中。 次日,沈世发起了高烧。 据医生说,是受了风寒,服下退烧药多休息几日便能痊愈。长华衣带不解在旁伺候,沈世也不驱赶他,父子二人似是忘了那晚的荒唐事,仍跟从前一样自然。 很快,沈世痊愈了。 沈世痊愈的第二天,家中来了位女子。 这女子长华是认识的,乃镇子西头绸缎铺的女东家,容娘。 女人容貌甚美,身著一袭绿色的旗袍,勾勒出妙曼好身段,举止端庄有礼,除了年纪稍大一些,算是完美。 父亲将她牵到自己身边坐下,对跟前的长华道:“我打算跟她成亲。” 长华垂下眼睑。 父亲说:“这位叫容娘,日後便是你後母。你不必跟著叫母亲,但对她需像对我一样尊重。” 长华点头:“我记住了。” 那容娘忽地笑道:“都说沈家的大少爷斯文有礼,今日一见果真如此。我原以为今儿必会遭点儿刁难,原来竟是容娘我多心了。” 长华静静道:“哪里,父亲年纪也不小了,娶个妻子回家照顾著,总归是好事,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沈世颔首:“如此便好。我们打算十五天後就成亲。” 长华问:“这麽快?” “容娘与我年纪都不小了,成亲无需那些繁文礼节,简单弄一下就好。” 分卷阅读9 “嗯,我明白了。我这就下去操办。” 沈长华离开了,容娘望著他离去的背影,对沈世道:“老爷真是好福气,有这麽个孝顺孩子。” 第八章 第八章: 婚礼按著沈世的意思,一切从简,但终归是喜事一桩,张灯结彩宴请宾客总是少不了。 写请柬,买婚宴用品……各种大小繁琐事务,皆被长华将打理的井井有条。 临近婚期,宅子里挂满红彤彤的灯笼,门窗贴著红色喜字剪纸,久违的喜事,令沈宅上下充满喜气。 试穿喜袍的那一日,沈世身子不适,长华本打算劝他在家休息,他却执意要陪容娘一起。长华无奈,怕他途中又出了什麽岔子,记起半年前也是如此,铺子里出了点状况,父亲身体不适,偏要亲自去办,回家途中便晕倒了,到头来,又是一番折腾。眼看著这就要成亲了,可不能出乱子。 长华於是决定陪著父亲一同前往。 喜服是容娘亲手绣制的,大红色的绸缎子,上面绣著大朵牡丹,雍容喜庆。凤仙领口,斜襟上静静滴缀著一颗颗绞花盘扣,衣襟下摆是滚边金线,女式的则缀著丛丛排穗,复古端庄而不失风情。 父亲拿著衣服进内屋换了,铺子里只剩下容娘与长华。 容娘饮著茶,一双玉手在氤氲茶汽中,泛著白光。 她道:“我听说你母亲刚过逝不久。” “是。” “你父亲与我成亲,我知你心头多少都会有些怨怒。但你放心,我既入了沈家的门,便会待你如亲子。” 长华笑笑:“只要父亲高兴便好。我是没有任何怨气的,容阿姨莫要多想,以後便是一家人。” 容娘也笑了:“如此,便好。” 二人静静饮茶,不再交流。过片刻,父亲换好衣服从里走了出来。长华只觉得他从里面走出的瞬间,眼里飞舞著一只火蝶,优雅,傲然。大红色的喜袍子,随著他的步调,翩然摆动。苍白的脸被红豔豔的布料衬的绯红,眉间朱砂殷红如血。 是梦中花,水中月。 是晨间的花骨朵,夜晚的盛开的檀花。 风流,妖冶,媚色惊心。 容娘也是看的呆滞,许久後,才笑道:“容娘有句话,虽知道老爷不爱听,却还是要说的。” 沈世道:“说。” 容娘道:“老爷的容貌,真正举世无双。” 沈世听了,果然眉头蹙起,却也没有说什麽,却忽然望向自家儿子,问:“你看合不合身?” 长华颔首:“很合适。” 沈世道:“那就这样,不用再改了。” 婚礼定在当月的15号,那日天气不太好,闷热阴沈,热的人浑身是汗。园子里的蜻蜓到处飞舞,院墙外头,几只乌鸦呱呱乱啼。 婚宴事多,长华前一晚就没怎麽睡,第二天一大早见天这麽热,又担心父亲中暑,便早早将西瓜放进井里冰镇著,好让父亲吃了解暑。心中想著,怎样能让这个镇子通上电,弄个空调过来。 到了时辰,宾客们都来了,随礼道喜,仪式开始。 这鲤鱼镇结婚的礼仪也是很传统的,红盖头,大花轿,吹吹打打将容娘送进宅内,於那祠堂中,对著列祖列宗拜天地。容娘的脸被红盖头遮住,瞧不清什麽表情,倒是父亲,脸上几乎没有欢喜之色,仍旧一副淡淡的样子。 新娘被送入洞房後,便是沈世一一对宾客敬酒。 酒一杯一杯下了肚,父亲的脸也越来越红,好像染了一层绯色胭脂,看的众人皆移不开目光。 长华担心他身体不好,饮酒过量会生病,却又不好开口,这大喜日子,说什麽都是不合适。只好看著他一杯又一杯,直到脚步都不稳。 酒宴终於结束。 众人散去时,天上果然下起了瓢盆大雨。 长华给父亲端来醒酒汤,喂他喝下。 沈世应是醉了,但是他醉了也不闹,仍旧端庄冷清,默默饮下醒酒汤,对儿子说:“我回房了。” “可要我送您?” “不用。” 沈世自己摸索著路,歪歪扭扭走进东厢房。 天上雷电劈过,轰隆隆的一声声巨响,像是要撼动这山河。 沈世来到自己房间门口。 他顿了好久,才慢慢伸手,敲了敲门。 “容娘,我进去了。” 里头没有回应,许是容娘娇羞。 沈世自嘲的笑了笑,伸手便将门推开。 屋子里没点灯。 沈世有些奇怪,这大喜的日子,屋子里竟连喜烛都没有,下人实在忘性,明日一定得好好说说。 摸来火折子,将蜡烛点燃。 火苗簌一下窜高,幽绿的,照亮整间屋子。 床上并没有他娇豔的新娘。 沈世叫了一声:“容娘你去哪了?” 就在话落音时,眼角余光猛地瞥见地上一道黑影。 抬头一看,却是凤冠霞帔的容娘,活生生吊死在屋子横梁上,一头黑发散落在身後,两眼怒睁,分明是死不瞑目。 第九章 第九章: 容娘死了,死在大婚之夜的新房里,尸体高高悬在屋梁上,凤冠霞帔滴滴答答流著黏绸的血,染红了这场婚礼。 沈世当晚大病。 镇上的人闻讯赶来,将沈家围堵的水泄不通。 镇长刘凯亲自带人来收尸。在这古老的镇子上,有著自己的法律规则,刘凯手下养了一批维护镇内秩序的手下,门司齐全,仵作捕快一一齐全。侦查完了案发现场後,来到沈世那边,欲要询问,被长华拦在门外。 “家父昏迷不醒,有什麽可以问我。” 刘凯问:“晚上可有什麽奇怪的人进过新房没?” 长华道:“只有几个侍女陪著容娘,出事的时候,她们都被打昏了。什麽都不记得。” “你一直跟你父亲在一起?” “是。” “把宾客名单列给我。” “好。” 刘凯看完名单後,又将所有来参加喜宴的人叫来一一盘问,每个人都有不在场证明。折腾了一宿,仍旧没有答案。刘凯只好带著人先回了祠堂。到了中午,又过来了。 此时沈世已醒,身体无大碍,只是精神不太好。刘凯对他说:“你可知容娘是怎麽死的?” 沈世虚弱道:“上吊自杀。”? “不是。”刘凯脸色一沈,“她是被人在後脑勺敲了个洞,吸尽脑髓而死。” 沈世大骇:“你说什麽!你再说一次。” “那洞敲的很小,藏在头发里,不容易被发现。若不是仵作验尸仔细,谁知道是被人害死的?我们切开她的脑颅後,里头可什麽都没了,被吸的干干净净。”刘凯眯起双眼,“沈老爷,您看这案子,还有必要查下去麽?” 沈世沈 分卷阅读10 默。 片刻,他下了床,去保险柜中取出一张地契,盖了手印,递给刘凯:“老规矩,对外你该知道怎麽说。” 刘凯冷笑一声,将地契收起来,说:“你放心,我会对外人说她是一时被鬼迷了心窍,想不开自杀的。但我这话也不算完全的胡扯八道,老朋友你觉得呢?” 沈世面无表情:“拿了地契就快滚。” “日子还长的很,呵,沈家也不知造了什麽孽。”刘凯离去前,留下这麽一句话。 他一走,长华便端著药碗进来了,喂父亲吃完後,随口问道:“镇长那边有消息了?” “嗯。” “怎麽死的?” 沈世拿著手帕擦去嘴角黑色的药汁,慢吞吞道:“自杀。” 案子第二天就结了,镇长对外宣称,容娘是被鬼迷了心窍,想不开自杀的。 新婚之夜上吊自杀,又死在了新房里,著实不太吉祥,镇民在茶余饭後谈论起,不禁有些同情沈世,想他今年才37,正值青壮年,年轻时却因身体一直未曾娶妻,好容易成亲了,却又死了。 有人道,这沈老爷,怕是个永世孤鸾的命。 沈世的病在长华的悉心照料下,很快康复。对於容娘的死,他没有表现出多伤心,却也没再笑过。容娘那边没有家人,只有个未成年的妹妹,沈世为了补偿她,亲自上门送去钱财物品。谁料到她这妹妹年纪虽小,倒是有风骨的很,对他说:“我姐姐这些年待你都一片真心,就算她去了,也是不悔。我今日若收了你这些钱财,不仅侮辱了她的感情,死後也没脸见她。” 沈世见她执意不肯收,略一思考,问:“你今年多大?” “十七。” “可有人家?” “未有。” “叫什麽名字?” “容紫。” “我儿长华今年十八,待你成年後,若是你未嫁他未娶,你便进我沈家的门,你看如何?” 容紫望向他身後的长华,见这与自己年纪相仿的沈家大少爷,生的清风朗目,温润如玉,心头不禁略有欢喜。她自小跟著容娘长大,性子里多少继承了姐姐的坦率,便不做作,一口答应:“好。” 长华见自己的婚事就这样被定了下来,也没说什麽。回家路上,沈世问他可有无意见,长华道没有。 “只要父亲开心。” 沈世看他一眼,没再说话。 又过了段日子,时节已近深秋。 容娘之死渐渐被众人忘在了脑後,茶余饭後讨论的话题也不再是沈家。沈世偶尔会想,若是当日他不为一己之欲,不是这身子太过淫荡,容娘便不会死。 沈世与容娘相识多年,年轻时便知她爱慕自己,也因为自己,她一直未嫁。本来两人这辈子都不会有多少交集,若不是前阵子身子被情欲逼的走投无路,他也不会动起容娘的念头,妄图成亲缓解。 沈世摩挲著那件容娘亲手缝制的喜袍,只觉心头一股沈郁之气难以纾解。 肩头忽地一暖,背後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天气寒凉,父亲莫要再受了寒。” 回头一看,果是长华。 沈世招呼他坐过来。 他坐下,望著父亲手中的喜袍,道:“父亲可是在想容娘?” 沈世道:“我在想著,如何处理掉这衣服。是烧了好,还是丢了好。” 长华说:“好歹是她亲手缝制的,父亲便留下做个念想吧。” 沈世略略沈思,点头:“也好,就交给你替我保管吧。” “好。” 父子二人又谈了一些生意上的小事。最近铺子里生意非常好,利润翻了两倍不止,长华打算出去一趟,做些市场调查,并顺便买些东西回来。沈世一听他要出去,便蹙起了眉头:“要去多久?” “来回快的话,也要一个多月吧。” “今天是什麽日子了?” “七号。” 沈世怔了怔:“都七号了?” “嗯,怎麽?” “没事。这样,你在外头多待些日子吧,顺便去北京看看,拍点什麽……皂片?” 长华纠正:“是照片。” “嗯,就是那东西,拍些回来让我看看。” “父亲喜欢北京?” “嗯,听说那边有故宫,很想看一看。” “那父亲为何不与我同去?反正家中也没什麽事。” 沈世脸一沈,淡淡道:“过些日子家里有祭祀,我就不去了。你去就是。” 第十章 第十章: 长华离开那天,沈世还没起床。他不想打扰父亲的睡眠,收拾好行李独自离开,走前在厨房做好了早餐,叮嘱小翠早上八点记得叫父亲起床吃。出了门,却见门口站著沈中书。 中书道:“我送送你。” 古镇正是晨曦未明,岚遮雾障,万物寂静之时。偶有松子坠地,或涧水择路,弄出响动,轻叩在梦中行路人的耳边,更叫人觉出静寂。 一路送到镇口,他们都没说一句话。长华见他心情沮丧的模样,便道:“以後有机会,带你出去走走。” 沈中书苦笑:“再说吧,你在路上小心,早些回来。” “嗯,你可有什麽想要的东西?” “没有。” “知晓。”长华想了想,还是说,“你没事便去家看看,替我照顾著下我父亲,他身子不好,性格又倔,怕是生病也不肯对人说。下人心又粗。” 沈中书应了:“你放心。” “好,那我走了。” “嗯。” 长华走出镇外,走了几步,回过头,沈中书还站在雾霭中遥遥望著他。浓雾弥漫,也瞧不清他什麽表情。长华对他挥挥手,示意他回去,沈中书喊道:“记得回来!” 到了太阳升起时,沈世才醒来。 近来,他大病几场後,身子越发虚弱,时常觉得疲惫不堪。总是睡得很沈很久。 小翠来敲门,叫他起床用餐。 他问:“少爷已经走了吗?” “是的。” “好。从今儿起,便封门准备祭祀吧。” “是。” 小翠退下。沈世洗漱,铜盆里,映照著自己的脸,惨白一片,唯有眉间那朱砂痣,像心尖上的一滴血,越发红豔。 沈宅封门。 长华不在的日子里,沈世并不觉有何想念。只是一个人静处时,听到门外脚步声,总下意识以为是儿子。夜深人静时,也时不时想起儿子那张脸。 那张脸与自己有七分相似,气质却是极不同的。 沈世知道自己皮囊不错,阴气却太重。儿子却不同,他气质如兰,孤俊无朋,温润如玉的君子。 沈世记起十九年前,那时候他还年轻,未经过命运的残酷,对未来抱著期望,看什麽都是鲜豔而夺目的。年轻气盛,与家中侍女日久生情,诞下今 分卷阅读11 生唯一的子嗣。 唯一的,子嗣。 他没想过,有朝一日这个孩子,会来投奔自己。 这到底是他命中唯一的福,还是更大的劫? 沈世放下笔墨,望著一纸潦草的字迹,心中烦躁更盛。 离祭祀还有五天。 家中一切都准备好了,三月三出生的白羊,纯黑的毒蛇,黑猫血,女人的长发,檀花,香炉,以及祖坟上挖出的土。 在准备香炉的时候,小翠发现家中仓库里的炉子掉了一片金漆,便去跟沈世说了,想要到镇上重新买一只回来。沈宅封了门後,是忌讳出去的,但这香炉的问题却也不能随便,只得交代她从後面的小门出去,速去速回。 小翠回来的时候,带回一条令人震惊的消息。 镇长刘凯死了。 沈世惊愕:“如何死的?” 小翠一年惧色:“听人说尸体被发现在镇外的河里,身子被人切成了两片,里头的内脏都消失了。大家都说不是人干的。是……是恶鬼……” 沈世脸色雪白一片,颤著双唇压抑道:“封门,祭祀不结束,谁都不许出去!谁敢出去就打断谁的腿!” 从那天起,沈世就把自己关在房内,直到五天後的祭祀日,才出来。 沈家的祭祀日,已经维持了几百年。 每年1o月23日,沈家的主人都要盛装举行祭祀。 祭祀的对象却不是沈家列祖列宗,而是一个叫银环的人。 银环。 凡是沈家的子孙,都知道这个名字,却没有一个知道这人是个什麽来头,与沈家又有何渊源。唯一知道的就是,这个人在沈家的地位,比沈家列祖列宗还高。也不得随意提起。 这一年的祭祀,如同往年。 沈世穿著一身类似於戏子的戏袍,浓妆豔抹前往祠堂,反对著沈家祖先的牌位跪下,磕了十八个响头後,将三月三出生的白羊杀死,放血,任由白羊的血流满祠堂而并不收拾。再用黑猫血淋上列祖列宗的牌位,尔後上香,香炉中撒上祖坟里挖出来的土,并将女人的长发点燃,烧毁。 这些仪式都做完後。沈家的下人便退下了,从外面将祠堂的门锁好。直到三天三夜後,才会打开门,接主人出来。 下人都走尽了。 祠堂的门哢嗒一声,锁上。 沈世站在黑暗的祠堂里,双脚浸泡在白羊湿润腥稠的血里,默默凝望著香炉里燃烧的香。 待到最後一炷香燃尽时,沈世便知自己的时辰又到了。 他在血泊中慢慢褪尽一身华服,慢慢走到祠堂後面的小门前。 小铜门由一把金钢锁锁住,只有沈家的主人才有钥匙打开。平日里,下人也不得随意接近。 沈世取出钥匙,打开金刚锁。 铜门慢慢推开,一股浓烈的腥臭从里面传来。 门後的世界,是黑暗而死寂的。 沈世犹豫了一下,不知为何,忽地想起了儿子长华。 不知此刻,他在哪里,在做什麽。 不管在做什麽,在哪里,他一定都是在阳光下。 沈世觉得心头升起一些莫名的情绪,像是思念,又像是忧伤,淡淡的笼罩在心头,挥之不去。 他在黑暗中自嘲的笑了笑,走进了门内。 铜门!当一声,关上了。 黑暗紧闭的空间里,听见他说:“我来了。” 祭祀到了第二天,小翠就进入了担忧暴走的模式。家丁阿采劝她说:“你急有什麽用?这麽些年了,哪年不都这样,老爷也没什麽事。” 小翠摇摇头,低声道:“老爷身子如今已经比不得过去了,这些年的折腾,也不知哪天就去了。” “这些年都这样过去了,他不也没事?你就瞎担心。” “你懂什麽!你不记得沈太爷是怎麽去的吗!!” 阿采闻言,当即脸色顿变,忙捂住她的嘴将她拖进角落里,小声骂道:“你不想活了是吧!怎麽敢说这种话!” “说又怎麽样!大家都不说,别以为我不知道!沈太爷就是死在祭祀中!” “你──小祖宗!可求你别再说了,要不然大家都吃不了兜著走!” 小翠闭口不再说话,可眼泪却忍不住往下流。 她跟别人不同,她对沈家是有感情的。小翠还记得她第一次来沈家,老爷还没当上沈家主人,沈太爷也健在。那时候她还小,父亲只是沈家的一个长工,她娘死了,家中没人带她,父亲只好把她带过来,做工的时候,让她蹲在一旁玩。有一次正好被沈世撞见,父亲很害怕,因为沈家规定不得随便带外人进来。可沈世却没有怪他,还把小翠抱起来逗她玩,给她糖吃。并教她念诗写字。 後来沈太爷死了,死在了沈家一年一度的祭祀中。 小翠也记得这个老主人,4o多岁的年纪,就跟现在的沈老爷一样,年轻的看不出实际年纪来,身体也不好,脸色永远都是苍白的。他死之前的那几年,身子越来越差,最後一年祭祀,他死在祠堂里,保持著跪拜的姿势。 沈世接出他尸体的时候,是哭著的。 小翠想,那时候,老爷还会因为亲人离去而哭,会伤心。不像现在,如一片死水。 到底是什麽时候变的呢? 也许,就是在沈太爷死去的那晚。 太爷死了,沈世大病了一场,卧床不起,也不准其他下人照顾,只有几个太爷的兄弟轮流照顾著。 等到他能够下床了,沈世却已经不会再笑了。 那年的秋天,也跟今年一样,秋雨阴冷连绵,天空仿佛永远也不会再放晴。 小翠正哭著,忽然大门被拍的巨响。 小翠隔著门喊道:“家中祭祀,已封门,有什麽事後天再来。” 门外沈默了片刻,有道熟悉的声音传来:“是我,小翠。” 小翠一怔,猛地反应过来,扑到门口迅速打开了门。 门外站著的,果然是许久未见风尘仆仆的沈长华。 小翠惊讶道:“少爷,你怎麽回来了?” 长华走进去道:“事情办完了就回来了。你刚说什麽封门?” “家中祭祀,要封门三天。” “嗯。你眼睛红红的,哭过了?” 小翠低头不吭声。 长华望著她,静默了片刻,问:“父亲呢?” “老爷他……老爷他……”小翠忽地噗通一声跪下,“少爷,求您将老爷带出来吧!不然,小翠怕他跟沈太爷一样,会死在祠堂中!” 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长华闻言,脸色顿变:“你说父亲已经在祠堂里两天了?” “是……” “荒唐!他身子弱,祠堂潮湿,又不进水米,怎麽熬得过!”长华气的厉声斥责,转身就朝祠堂奔去。小翠泣不成声,也要跟著去,阿采一把拉 分卷阅读12 住她小声骂道:“你疯了麽?老爷一再交代祭祀的事儿不能跟少爷说!你现在抖落出去,以後还怎麽在沈家做工!” 小翠一把推开他:“我爹死後,幸是老爷收留了我,没有他我也不会活这麽久,早饿死路边了。就算被赶出去又如何?我做人不能忘本!”说罢,跟著长华离开,气的阿采在原地直跺脚,大骂笨丫头! 长华赶到祠堂时,门口站著几名脸孔陌生的仆人,各个都生的高大威武,一脸粗横。小翠在旁解释:“这是上头留下来的老规矩,老爷进了祠堂後,得由他们守在外面。” “他们是谁?” “从镇子外头请来的,不知道是什麽来头。” 长华上前,想开门。那几个大汉果然拦住他,说:“留步。” 长华道:“我是沈家少爷。让开。” 为首的大汉道:“就算是沈家老爷让开门,我们也不会听。这是规矩。” 长华语声平静,面色寡淡,重申一遍:“让开。” 大汉道:“不能让。” 长华忽地抬起脚,一脚将他揣倒,怒不可遏地吼道:“几个狗奴才,谁他妈给你们的胆子,让你们在我沈家撒野?滚开!再敢拦著老子,老子就劈了你们!” 这下不止这些大汉都呆了,连小翠以及闻声赶来的仆人都惊呆了。 沈长华来沈家一年多,一直保持著温文尔雅的好面孔,人人都道沈家大少爷脾性温和,从不动怒,却不晓得他也会这样生气,发起火来如此阴沈凶狠。 其他几个见状,本想扑过去继续阻拦,长华却低声问:“滚不滚?” 他眼神阴沈,眸底隐隐泛红。几个大汉面面相觑,最後只道:“我们也是奉命行事,少爷您现在闯了进去,日後惹来乱子,还望您别後悔。兄弟们,走!” 他们一走,祠堂的门就被踹开了,小翠在门外守著,长华独身一人走进祠堂。 祠堂漆黑一片,充满了血腥味。 长华从身上摸出一块打火机,点燃,借著火苗的光线,看见祠堂铺满一地血腥粘稠。残灭的香灰,未烧尽的女人黑发,血淋淋的祖宗牌位。 “爸。”他叫了一声。 没有回音。 长华绕过祖宗牌位,来到祠堂後面。黑暗中,有一闪红漆密闭的铜门,静静伫立在那里。 长华顿了顿,走过去,伸手拉了拉门环。 门纹丝不动,像是从里头被反锁上了。 长华对著门里叫了一声:“爸。” 只有自己的回音,空荡荡地响彻在耳边。 长华松开门环,出去叫小翠拿了几把斧头过来,回到铜门前,二话不说,死命朝门上砍。 砍坏了好几把斧头,门才终於松动。 他扑了进去。 那年秋天,在祠堂的密室里见到的场景,沈长华这一生都刻骨铭心,很多年後再记起,仍旧心如刀绞。 父亲沈世,赤裸地躺在地上,浑身是血。 长华这辈子都没见过这麽多血,父亲赤裸的身体,每一寸肌肤,每一颗毛孔都在汩汩渗血,指甲缝,头发丝,眼睛,嘴巴,耳朵,无一不在渗血。密室黑暗潮湿,他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像是死了一般,却又没死,闻见响声眨了眨血红色的眼睫毛,见是儿子,两片原本是玫瑰红而现在一片雪白的唇瓣,轻轻动了动。 长华听不清他在说什麽,只觉脑内嗡嗡作响。 待到回过神智来,他已经来到了父亲身边,将他搂在怀里。 那血渗的很慢,却很密,一颗颗小血珠子密密麻麻从父亲体内涌出,将他的身体浸的湿漉漉的。长华搂紧他,在他耳边一遍遍地叫著父亲,唯恐下一秒他就死去。与自己永别。 沈世依旧在说话,一遍遍地动著嘴唇。 长华终於看清他的唇形。 他在说:“快走。” 长华搂紧他,将他摁在自己怀中,抱起来,低声道:“不走,长华哪里都不去,就守在父亲身边。”说罢,将他带了出去。 离开密室时,身边刮来一道阴风。 长华只微微顿了顿脚步,便继续头也不回的离开了。身後的黑暗中,有一双眼睛,充满讥讽地看著他们。 沈长华抱著父亲从祠堂走出来时,下人无不被惊到。就算他们看不见被少爷裹在衣服里的老爷,却能看见他们一身的鲜血。 沈长华望著一干下人,只淡淡道:“沈家祭祀,从此废除。今天我要看见这鬼屋子被火烧掉。” “烧掉?可是……”有人有异议,“老爷醒了怕是不同意。” “谁敢有异议?”长华静静巡视了一番,“说出来,我陈全你跟著祠堂一起死。” 众人低下头,没有人再敢说话。 当夜,沈家祠堂被一把火烧的干干净净。 沈长华抱著父亲进了西厢房,便没再出来过。也没叫医生来看。他将父亲放在自己床上,只允许小翠进出,端来热水与止血药,然後一遍遍擦拭他的身体,将止血药涂上。然而这些举动完全没用,血擦干了又很快渗出来,染了一床鲜红。小翠急了,要请大夫,长华沈默了一会儿,说:“你先出去,我自有办法。” “可是……” 长华厉声:“出去!” 小翠只好离开,守在门口不让任何人来打搅。 父亲还没昏迷,依旧保持著令人惊悚的清醒。长华坐在他身边,温柔地抚摸他的脸,温柔道:“累了就睡一会儿,睡醒了就没事了。” 父亲倔强地睁著眼,不肯闭上。 长华的神色更加温柔,柔成了一汪春天里的泉水:“睡吧,睡吧。” 那声音如同有魔力,沈世终於无法抵挡,慢慢合上了双眼。 再次醒来,他是活生生被欲火逼醒的,身体已经停止出血,脑袋却一片昏沈,浑身上下火烧一般,每一颗细胞毛孔都在尖叫著要做爱,要发泄。难以纾解的情欲逼的他在床上扭动翻滚,呻吟不止。长华刚从外面出来,手里端著一盆热水,看见他醒了,忙跑过去问:“醒了?好点了没?” 沈世将脸埋在被子里,身体战栗个不停。 长华察觉出不对劲,问他:“怎麽了?还有哪里不舒服?出来,让我看看。” 沈世咬著牙,颤声道:“出去。” “到底怎麽了!”长华急了,也不管他的挣扎,强行将他翻过身来。 却见他面上泛著不正常的红晕,眸光含水,尽是春情荡漾。 分明是动了情欲的模样。 沈世那边,本来还可以忍受,他头脑一片昏沈,心里头却是一片清明,知道自己那毛病又犯了,奈何身体没有气力,躲不开儿子的碰触。而一被触碰到,心头那最後一抹清明也被掐断,彻彻底底忘了自己是谁,忘了眼前那人又是谁,只想交欢。 交欢,迫在眉睫的交欢。 分卷阅读13 他的嘴角慢慢勾起,带著一股苦楚的愉悦,沙哑道:“干我。” 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 长华听到他这样说,瞳孔顿时微缩了下,身体也僵硬了,片刻后,恢复平静,道:“好好睡,你身子还没恢复。”说罢要走,衣袖便被沈世一把扯住,整个人便倒在了床上。也不知重伤过后的沈世哪来的力气,竟将他摁倒在床上,自己翻身上来,骑在他身上,发疯的撕扯着他的衣裳,道:“叫你操我你没听见吗?嗯?” 长华的表情仍旧是淡淡的,但这次却没反抗,只躺在那儿看着父亲动作。 或许当真是被情欲逼到了极地,沈世早已没了往日里的风度,动作充满了急躁,一边撕扯儿子的衣服,一边呻吟着,玉兰花一样的手指,光是触碰到身下男人的肌肤,就令他浑身战栗个不停,淫声连连。 他骑在儿子身上,下身空虚的洞穴逼迫的他不住扭动着浑圆的臀,摩擦着长华衣服下的阳物。过不了片刻,那根肉柱子便被摩的半软半硬,抵着他下身柔软的秘处,滚烫滚烫。沈世舒服的眯起了眼,也顾不得下身涌出的淫液弄湿了儿子的衣服,凑过身又去亲。 他技术青涩稚嫩,只凭借着本能在动作,舌尖顽皮的轻轻舔弄着长华的唇角,唇瓣,顶入齿间,舌尖勾住对方的舌尖,舔弄吸吮,十分的缠绵旖旎,耳鬓厮磨着,娇软又惑人。又在低吟着:“快些弄我~” 如此厮磨了好一会儿,沈长华终于有了动静,眼底流动着一片淡淡的血腥色。 但他神情仍旧是淡淡的,双手捧起父亲小巧的脸,哑声问道:“你可知道你在做什么?” 沈世嗤笑一声,眼眉间媚色流转,臀部轻佻地动了动,蜜洞隔着裤子夹住他那根阳物,道:“自然知道。” “那你可知道我是谁?” “嗯……”下身隔着裤子在对方腿间轻轻磨蹭,饥渴挑逗着,“你是我儿,沈长华。” 长华顿了顿:“你既知道,还要与我交欢?” “为何不要?”沈世俯下身,眯起眼,捏起他的下巴,纵然被情欲逼到困境,此番这对白依然令他稍稍恢复神智,心头既痛又快,一种报复的快感,“这世间的人伦是什么?道德又是什么?道德人伦,不过是一场笑话。你对我的这些心思,真当做父亲的不知道?” “沈世。”长华放开他,脸容依旧平淡冷漠,只是气息稍乱,不似刚才那般平稳,道,“不管你醒后有什么理由,如今这下场,确是你自找的。你自己敌不过欲望,心生贪念,醒后若后悔,只有受着。” 沈世听了自嘲笑笑,扯扯衣襟:“这世上还有什么我没受过?今夜,我只要快活。” 说罢,整个人便被长华搂进怀中,衣衫被剥去,身体被抚摸。长华亲吻着他的头发,脸颊,耳垂,亲的沈世几乎受不住,腰肢酸软,呻吟连连。那极度的愉悦中,沈世原不知自己竟有这么多敏感处,儿子的舌像条湿漉漉的灵蛇,所经之处一片骚痒酥麻,那痒穿透血液皮肤,一直钻进骨子里,心尖尖上,令他四肢百骸如同被虫蚁啃噬。待到那舌头来到他胸前的两颗乳头上时,他禁不住那快感,高高仰起头,长叹一声: “快活……” “快活吗?”沈长华的嘴松开乳头,捉住他的手放到自己的下体上,“我也快活。” 那裤中阳具早已坚硬如铁,裤子上的布料湿漉漉的,也不知是他自己的液体还是沈世留下的爱液。 沈世舔了舔红唇,将那根阳具握紧,感受着那脉动的炙热,以及粗大。 “你年纪轻轻,这话儿倒是生的不小。”手上下套弄了几下,沈世喘息道。 沈长华弹了弹他腿间的那秀气的阴茎,脸上瞧不出笑容,语声却是调侃的:“父亲年纪不小,这话儿却是不怎么大。” “你——”沈世怒瞪他一眼,刚想发飙,阴茎便被紧握住上下套弄了。 长华的技术着实太好,那双修长的略带茧子的手,上上下下时缓时急的套弄,指尖偶尔戳一戳那龟头上的铃口,弄的沈世极快活,双臂攀上他的肩,如溺水之人抱着浮木沉沉浮浮,口中娇吟不止,不到片刻,便泄了出来。 那精浓的很,泄了长华一手。沈世伏在他肩上喘息的时候,眼角余光瞥见他将沾满精水的手送到嘴边,一一舔净。 青年清风朗月般的面容,做出这般淫靡的事情,也不见猥琐,态度极其自然,倒是让看的人心跳加速,红了脸。 “你、你怎地都吃了?” 长华没答他,捧起他的脸,亲了亲,又亲了亲,眸底一片温柔。沈世被亲的恍恍惚惚,心想,若是就这样死去,也是好的。 两人抱在一起亲吻缱绻着,耳鬓厮磨。 忽地,沈长华亲了亲他的眉心,低声道:“沈世,你是我的心头血,朱砂痣。” 沈世听了,一怔,不知缘何,剧烈之痛。 心头血,朱砂痣。 窗外轰隆隆,秋雷阵阵。 淅沥沥的夜雨,是斩不断的情思,道不尽的缠绵。 沈世早已被剥尽衣裳,只留裤子挂在脚踝处,跨坐在长华身上难耐磨蹭。长华倒是衣裳整齐,与他厮磨了片刻后,便翻身,将他压倒在身下,从裤子里取出自己的阳具,令他握着,而自己的手,则滑倒他的两股间,想要摸一摸那蜜处。 沈世闭上眼,颤抖着不敢张腿:“别……别……” 沈长华住了手,亲亲他的眉心痣,道:“我都知道了。” 沈世闻言,睁开眼:“你都知道了?” “知道了。”长华低声,“非常美,乖,把腿分开,让我摸一摸。” 这话中本无下流词汇,可沈世却硬生生听的浑身发热,两腿一软,便松了开来,任由儿子那双手探了进来。 沈世有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 在外人眼中,他是沈家的大老爷,一个身体病弱终身未娶的男人。但是在他自己的眼里,他不过是个不伦不类的阴阳人。 所谓阴阳人,常人认识中,即为不男不女。 沈世的身体,便是如此,不男不女,雌雄莫辩。 他的身体,既有男性器官,也生有女性的生殖器。借着微弱的灯光,长华分开他的大腿,俯下身,盯着他那处,挪不开眼光。那地方只略比普通女人小一些,生的却是极为可爱,颜色新鲜粉嫩,没有耻毛,看起来就像幼女的器官。因为情动,被花瓣裹住的秘口处,正源源不断往外渗着蜜液。 长华伸手拨了拨花瓣,沈世的身体便欲,眼中已泛起了水光:“你废话怎这么多?我若是不爽快,怎会流那么多水?你 分卷阅读14 ……你快进来。” 长华凑过去,又亲亲他的嘴角,安抚:“不可。” “为什么!”沈世语中已有了委屈,伸手摸到他腿间的阳物上,说,“你这肉棒都硬成这样了,就不想插进来快活快活?” “想。”沈长华被摸的也有些气息不稳,“只是你那地方太小,我怕硬闯进去伤了你。” 虽说已经有了爱液的滋润,但长华的那根阳物尺寸的确骇人,就这样闯进去,沈世就算不受伤,也不会舒坦到哪儿去。 长华微微安抚了下躁动不已的父亲,脱去自己的衣裳,露出一身漂亮的肌肉,精瘦的腰肢,以及腿间那根直直翘起来的骇人阳物。他取来一块枕头,垫在沈世腰下,俯下身子,将脸凑到沈世腿间,亲了亲那朵可爱的淫花,便用手指分开两片嫩滑的花瓣,以一指抵住花瓣中的阴蒂部分,一指慢慢戳开下方的小洞,在穴口处徘徊了几下后,便慢慢地,探了进去。 第十三章 第十三章: 那地方从未被造访过,兼上阴蒂又被爱抚,爽的沈世几乎要哭了出来。内部的空虚被一根手指插满了,虽然插的很浅,却缓解了一下那痛苦的煎熬感。秘径被造访,先是微微的刺痛,而後慢慢适应,被手指来来回回的抽插,十分舒坦。等到小穴完全适应了一根手指後,长华便又插入了第二根手指,一边插,一边注意著沈世的反应,问:“这样弄可舒服?” “舒……舒服……用力些。”沈世躺在那儿,禁不住伸手抚弄起麻痒的乳头来。房内灯火晦暗,红色锦被上,他的身体洁白的像一朵白玉兰,黑发,雪肤,红唇,朱砂痣。这样的美景,如此的活色生香。 沈长华望著望著,忽地就觉得难以忍耐,两根手指的插入速度加快,抚摸阴蒂的动作也变成了用力揉摁,等到第三根手指也插进去时,沈世就受不住,一把抓紧他的手臂,泄了出来。 这一次除了前方出了阳精,下面这不可言说的秘出也出了些许阴精,不多,颜色呈透明状,喷在长华手中。 淅沥沥的秋雨声,和著沈世略微拔高的呻吟声。 双重快感令他身体略微抽搐,浑身细汗如雨,脸上不自主地浮现出一种惊人的媚态来。长华擦擦他额上的汗,亲亲他的唇角,在他耳边哑声问:“可快活?” “快活……快活的紧……”这一生清心寡欲古佛青灯,从未如此纵情的快活,沈溺於最下等的情欲中,享受那最顶级的快活,无牵无挂,快乐无忧,忘却尘世的肮脏与怨恨,抛下不甘,就这样败坏人伦,将自己推入背德的快感中,就此赴死。 何等的快活! 沈世被儿子柔和的亲吻弄的十分舒服,连续出了两次精,身子难免有些脱力,却仍有未餍足的感觉,躺在那儿眯起细长的凤眼,伸出白玉兰般的手,撩了撩对方胯下那根早就充血的骇人巨物,舔舔红唇道:“这地方,怎地又大了?” 长华问:“喜欢麽?” “喜欢。” “亲亲它吗?它也喜欢你。” 沈世闻言,竟就真的爬起来,趴跪在了他两腿间,高高翘起臀部,双手捧起那根巨物。他没急著含进嘴里,只是捧著它发著呆。长华摸摸他的脸,道:“不喜欢的话,就算了。” “没。”沈世说,“只是觉得都是男人,你这……你这东西怎麽生的如此丑陋?” 他自己那一根虽然也不小,却生的笔直秀气,颜色也好看,而长华这根,实在是粗大的骇人,光是龟头部分就有鸡蛋大小,更别提茎身上布满的血丝青筋了,一根根都充血地暴露著,被他一碰,龟头部分就流出了透明的液体。 长华失笑,却只是笑,也不说话,望著沈世慢慢将自己那根东西含进嘴里,缓缓吞吐。 阳具的味道略有些腥咸,体积又大,他只能勉强含进龟头部分,又试了几次往深处吞,却总是失败,最後便放弃了,只吮著龟头部分,以舌尖挑逗著龟头的敏感部位,或是吐出来,舔弄茎身,不消片刻,便将整根都弄的湿哒哒,尽是口水。他技术也不好,有好几次牙齿都磕到了肉身,带来痛楚,却又因为这青涩,而引发别样的快感。 红唇小口,配著粗大狂野的阳具,这场景著实有些刺激。 长华逐渐气息不稳,修长的双手攥紧,忍不住抓住沈世的头发,用力往下摁。沈世的咽喉被顶的有些痛,眼泪都要流出来,身子下意识的扭动反抗,长华却不容他动弹,一手摁著他的头往自己胯下按去,一手摸向他的臀部,指尖揉弄戳刺著雪臀缝间的後庭入口,腰往上挺,用力将自己往深处送。 如此过了一会儿,沈世就被弄的嘴角都是口水,脸也涨得通红,就快窒息过去。长华猛地将阴茎抽出来,沈世倒在床上,用泛著水汽的凤眼迷茫地望著他。 原以为他会射的,但却没有。 长华再次压在他身上,抬高他的双腿分开放到肩上,身子挤进他两腿间,扶著自己那根巨物,对准那早就泥泞不堪的桃源洞口。 光是抵在那儿,那火热的触感便叫沈世忍不住长吟一声,整具身子都颤抖起来了。下身那地方实在饥渴的紧,已不由自主地咬住龟头顶端,试图往里吸。 长华的声音变得更加低哑:“我进去了。” 沈世张开双臂,搂住他的肩:“进来。” 进入的过程非常缓慢,一寸一寸,先是硕大的龟头在洞口浅浅戳刺了几下,而後顺著滑腻的爱液,慢慢插了进去,动作极慢极轻,似是担心伤到了身下的人。等到穴口部分吞入了整个龟头,两人皆已汗如雨下。 长华是憋的,沈世,则是痛的。 他那处本身就比常人小,纵然被开拓过,也仍受不住这巨物的冲击,只进了一个龟头,就让他几乎无法承受。长华亲亲他,说:“痛麽?” 沈世白著脸:“还行。继续吧。” “嗯,痛就咬我。” “好。” 於是阴茎又往里继续前进。小穴紧致潮湿火热,内部穴肉层层障障,九转十八弯,像极了古书里描写的名器宝穴。柔软的壁肉死死吸附著茎身,令它痛苦又舒服。长华每往里进一寸,沈世的脸就白一分。终於,到了深处,长华的那根被一层薄薄的东西挡住,再前进不了。 二人对视著,谁都没说话。 过了一会儿,沈世说:“不做了。太痛。”说著,就想将他推开。长华却猛地抓住他,将他强行摁在身下,深深的望著他。 他亲亲沈世的嘴角,又亲亲他眉心的朱砂痣,重复了一次先前说过的话:“沈世,你是我的心头血,我的朱砂痣。” 沈世一怔。 就在这时,沈长华将腰部向前用力一挺。 阴茎粗暴的撕开了那道障碍物。 几 分卷阅读15 乎是同时,肩上一痛。 一道雷电劈过。 屋子里隐约浮现出淡淡的血腥味。 待到那最痛楚的一刻过去,沈长华这才有了动静,伸手摸了摸身下人的脸。 湿漉漉的,也不知是汗还是泪。 或许都有。 “痛吗?”他低声问,语声是一种恬静的温柔。 沈世点点头:“痛的很。”他没想过,人竟可以这麽痛,这麽痛,剧烈痛!但却没死,依旧活著。 长华说:“我也痛。”但是他又说:“原来回家的路,是这般滋味。” 恬静的,温柔的,充满苦楚的。 道路荆棘,旅途漫漫。 他却最终还是回到了家。 第十四章 第十四章: 等到沈世的痛感渐渐消失,身体内部的饥渴感再次叫嚣起来後,长华才继续动了起来,温柔的缓慢的,一寸一寸,每一下都那麽用力,顶的那麽深,抽动之间,水声四溢。娇嫩的内壁被粗糙的茎身摩擦著,爱液与处子之血缓缓流出,蜿蜒在沈世雪白的大腿上,绘成一幅欲的图腾。 先前破处的痛苦没有了,接下来的就只有快活。沈世被顶的心神俱醉,绵绵软叫。被顶得越深,他就越舒坦,蜜穴不由自主地吮吸的更紧。这时候,他在床上的惊人天赋便全部展现出来,妖冶的像扶桑花,他不懂什麽床技,却会本能的吞吐吮吸,时紧时松,那蜜处也是难得的宝穴,内部柔软湿滑,九转十八弯,层层叠嶂,吸附绞弄著,伺候的肉棒很受用。 沈长华的动作看似温柔,实则野蛮。每次进入,非要顶到那最深处才肯罢休。如此顶了几百次,终於碰到了那妙不可言的芯子上。沈世一个是一种愉悦的苦楚。 沈长华便更用力,又顶了几十下,每一次都顶到那柔软的芯子上,很快,沈世就扛不住,浑身抽搐著射了。有过先前那几次,这一次的精水稀薄了许多,零零星星喷溅在大红的锦被上,桃色暧昧。长华喘了口气,擦了擦他额上的细汗,低低问:“换个姿势?” 不待沈世答应,他便将性器抽出。 性器离了那柔软的洞穴,拔出时发出啵的一声,穴内的淫水无处可去,纷纷朝外涌出。沈世抖著身子,忍耐著下身突如其至的空虚感,长华笑了笑,在他耳边道:“水真多。” 沈世没吭声,耳根却烧的通红。 长华坐下去,靠著床背,将他抱过来,分开双腿骑坐在自己身上。 沈世急不可耐想要吞进那肉棒,无奈全身无力,臀部焦急地在他胯间磨蹭了好一会儿,都不得其门,最後竟带了些许哭腔,委屈地望著儿子:“快进来。” 沈长华却不动,握著他的腰,令他臀部悬空,小穴下面就是自己直直挺立地欲根。 “自己弄。”他说。 沈世也不甘在床上被儿子这样欺压,心头无缘无故就升起一股怒火,恨恨地握住他的肉根,就粗鲁地往自己蜜处塞去。可能也是有了淫水的滋润,又经过先前的开拓,那处湿滑的很,一下子就进了大半根。被充满的销魂滋味,令沈世忍不住仰起头,呻吟连连,一个用力,便狠狠坐下,噗嗤一声,尽根没入。 再次合二为一,二人都快活的难以自持,不待停顿一秒,就立刻抽动了起来。沈世身子没力气,长华便握住他的腰往上用力顶。因为这个姿势,进入的更深,每一次都顶到最深处,再抽至穴口,再狠狠进入。 长华全程都保持著平静,最动情的时刻,也不过是流了些汗,呼吸粗重了些。 但是沈世就是觉得,他在被掠夺。 在那温柔的动作与言语中,藏著一股不可见人的惊人的贪欲。沈长华将它掩饰的非常好,小心翼翼不露出一丝马脚,然而动作又是那样充满占有欲。这矛盾感令他在整场性爱中,像一头沈默的狮子。 骑乘的姿势不仅进的深,小穴上的阴蒂部分也随著动作不住地被摩擦。胸前乳头也未被放过,时不时被撩拨玩弄。 起起落落,身子就像被钉死在他的性器上,无处逃脱。 射了好几次的性器再次竖起,有好几次都有射的感觉,却又射不出来,急的沈世眼圈都红了,心里有一种预感,这次唯有长华射出来,他才能射。心里头有了这模糊的念头,身子就下意识地去动作,凑过去,捧起他的脸,将唇送了过去。 柔软冰凉的唇,贴著,温柔地辗转著。 就是这一刻,长华就像被什麽刺一般,更深处也喷出了一股股阴精。阴阳调和,水乳交融。 射精持续了很久。 因为太快活,沈世到最後,竟然失去了意识。 长华射完之後,将脸埋进他的颈窝,没有动静。过了好一会儿,才缓缓抬起头,眸底隐隐浮动著一层暗红色。他并没有将性器抽出,而是就著插入的姿势,将沈世抱在怀里,盖好被子,闭上了眼,沈沈睡去。 到了下半夜,也不知是谁先醒来,是谁先动作,又在红被之下翻起了红浪。 就著侧卧的姿势,两人慢慢的做著爱。 这一次就又温柔了许多,不急不缓。窗 分卷阅读16 外秋雨犀利,沈长华盯著父亲白皙削瘦的後背,亲了一下,又亲了一下。 两人也没说话,就这麽做著爱。射了一次又一次。到最後,沈世什麽都射不出来了,长华这才饶过他,再次就著插入的姿势睡去。 第十五章 第十五章: 只睡了一两个锺头,长华便醒了过来。外头雨已经停了,天边泛著青红色的光。他轻手轻脚起了床,沐浴更衣,然後打了盆热水回房。 沈世还在睡。 似乎睡得不太安稳,眉头一直紧皱著,时不时发出微弱的痛苦呻吟。 长华将水放下,拧干热毛巾,替他轻轻擦拭身上的痕迹。 光影仍是晦暗的。 男人的身体清瘦而漂亮,禁欲,又充满邪恶的诱惑。长华仍记得前一夜二人的放纵,他们肉体交合在一起,合二为一,他是如何肆意品尝著父亲的身体。 长华舔了舔唇。 沈世睡的不太安稳,过一会儿就醒了,睁开眼,与长华四目对视。 长华放下毛巾,问:“吵醒你了?” 沈世疲惫地摇摇头:“几点了?” “才六点多,你再睡会儿。” “嗯。”沈世闭上了眼,忽又睁开,问:“你就没什麽要问我的?” 长华道:“没有。” 沈世沈默。 长华说:“睡吧,我去给你准备早餐。” 直到沈世再次入睡,他才离开。 房间寂静空洞,帐中,沈世慢慢睁开眼,望著黑漆漆的屋顶,眼里终究是流露出了痛苦之色。 沈世很快就康复起来。醒来後,见到祠堂被烧,也没说什麽,只淡淡交代了闭紧嘴巴,若泄露出一句,就逐出沈家。 祭祀的事仿佛就这样结束了。 谁都没再提起那日发生的一切,大家自动将那段记忆抹去。 日子,又恢复了正常。 有一天深夜,小翠正在床上睡觉,忽然觉得全身冰冷,如坠冰窖。挣扎著醒来,却看见自家少爷站在自己床头,一声不吭地凝望著她。 小翠大惊,抖索著身子从床上爬起,噗通一声对他跪下。 长华冷淡地说:“你别怕,我问你几个问题就走。” 小翠低著头,打著寒颤。从祠堂被烧的那天起,她就知道自己躲不过这一天。她也做好了心理准备,却没想过,这日子会来的这麽快。 长华等著她开口。 小翠给他磕著头:“少爷饶了我,这事说了,小翠就得死。少爷您饶了我吧。” “你在害怕?”长华眯起眼,“你不敢说,你在害怕,是谁让你这麽害怕?” “少爷,求您别问了。”小翠脸色惨白,眼泪覆了一面。她甚至都不敢望著长华,好像长华身後就站著一名厉鬼似地。 长华却不依不挠,咄咄逼人:“你知道这沈家住著个厉鬼对麽?你也知道每年的祭祀,我父亲才是祭品,沈家这麽多年,都在用我父亲的精血供养著那荤畜。是不是!” 小翠哭的不成样子,额头都磕出了血:“少爷……少爷您饶了我。您这样是在逼小翠死啊……少爷……” 沈长华站了起来,理了理身上的衣裳,面色恢复了平静,他对小翠说:“你们这些孽障,背地里干了些什麽肮脏的勾当,迟早会被我查出来。在此之前,最好安安生生,离老爷远点儿。” 离去前,丢下一句:“也别想逃出沈家。” 小翠瘫软在地,两眼目光涣散,喃喃道:“逃?呵呵呵……逃……谁能逃开!” 天气晴好。 沈世的身子渐渐恢复起来,却仍旧虚弱,手足冰凉。无论长华喂他多少补品,他身上的肉却依然在掉,整个人就像被无形的厉鬼吸著精气,越发削瘦。眉心的朱砂痣却越发的红豔,煞气逼人。 他坐在窗边发著呆。长华走进来,将他抱坐到自己腿上。 两人自那一夜颠鸾倒凤後,便一直保持著这样的亲密的相处方式。却没有再做爱。沈世没有指责他们乱了人伦,也没有终止两人的关系,只是他的话越来越少,心事越来越重。 长华问:“在想什麽?” 沈世没说话。 长华从怀中取出一叠信封,信封中装了一堆照片,取出来一张张摆在桌上,给他看:“你上次不是说要看故宫麽?我给你拍了很多照片回来,你看,你喜欢吗?” 沈世这才来了点儿精神,将照片一张张翻开。 “好看吗?” 沈世点头:“好看。” 长华亲亲他:“下次我带你去看。北京很热闹,胡同里有很多好吃的,豆汁儿,豌豆黄,哦,还有正宗的京剧,你肯定喜欢。除了北京,以後还带你去别的地方,你还没看过大海吧?海很蓝很美,看到它,你会觉得一切都是渺小的。” 沈世手怔在半空中,半晌,无力地放下,低声道:“我老了,长华。” “嗯,老了我就背著你去看,走哪儿都背著。” 沈世回头看著他,眼里浮出一片凄凉,到最後,却还是什麽都没说。 祠堂被烧了後,家中一切太平。 入了冬。 沈世的身体越来越差,每天都裹著雪白貂皮大衣,坐在火炉边取暖。稍有不慎就会感冒咳嗽,整个人都瘦的像张纸片儿。长华嘴上不说,可心里却急出了火,每日想著法子给他调理,却都不见起色,看了医生,也都瞧不出病源来。 那天,是个阳光还算好的下午。 沈世把他叫到房间里来,取出一只保险箱递给他,说:“这是沈家所有的财产、地契。你都留好。” 长华接过。 沈世又递给他一本资料夹:“这是你的通知书,外头的人给你安排好了,到时候送你去美国读书。” 长华垂下眼睫,沈默了好片刻,问:“父亲是要赶我走麽?” 沈世说:“事到如今,我也不想再瞒你。你烧了祠堂,那东西绝不会放过我们,我的日子就快了。沈家的子孙也都会死。你是我的血脉,从小外头长大,跟这一切都没关系。现在走的话,还来得及。” “如果我不走呢?” “我不想让你死。”沈世望著火盆里的火,“你是我唯一的血脉,你不能死……” “那就不死。”长华将手中的通知书随手丢进火盆里,“也不走,就留在你身边。” 纸遇到火,很快就燃成了灰烬。 父子二人拥在一起,一时间心里头有千言万语,却又无法说出。 忽地,院中有下人发出一声凄厉尖叫。 “死──人-----了!!” 报应,还是来了。 第十六章 第十六章: 死的人是家丁阿采,尸体被人发现在园子的湖中心,死状惨不忍睹,脸色铁青,两眼怒睁,额上嵌著一颗血洞。 分卷阅读17 下人将他尸体打捞上来,跪在一旁低声哭泣。小翠见状,直接晕厥过去。沈世听到下人回报後,急急忙忙赶了过来,脚步踉跄。到了那边,还未来得及细看,双眼便被长华捂住了。 “别看,脏的很。” 沈世站在原地,身子发出轻微的颤抖。 镇长死了,无人再负责这镇子的法律秩序,长华冷静地命家丁将阿采的尸体收了起来,到夜间悄悄埋进了镇外的坟岗。对外则宣称阿采出了远门去采购。 次日入夜,小翠被人发现吊死在闺房中,就像容娘死的那夜,身上穿著红彤彤的袍子,被头发遮住的後脑勺上有一颗血洞,脑髓被吸的干干净净。 小翠死前的那晚,长华曾在祠堂门前碰过她。那晚由於阿采的死,沈世精神很不好,一直喃喃著祠堂有人。长华说祠堂已经被毁了,沈世却神经质地说:“没有,它还没走。它还在祠堂。它在等著我向们索命。”然後逼著长华去祠堂看一看。 深更露重,长华挑著一盏红鲤鱼灯笼,慢慢走向祠堂。园子里浓雾弥漫,木檀花的香气沈沈浮浮,他来到祠堂门口,这里早已化成一片灰烬,只有地上留下的残存的黑屑,证明著祠堂曾经存在过。长华盯著祠堂看了一会儿,忽地发觉不远处有道人影一闪而过,跟过去看,却是小翠。 小翠的神态很是反常,本来清秀的眉眼,在这夜不知怎地忽然变得妩媚起来,妖气逼人。她道:“却是长华少爷。” 长华不动声色地问:“你是谁?” 小翠掩唇一笑,眼里尽是无限的苦楚:“我是谁?我是谁……”她抖一抖水袖,忽地唱起,“皆复如今悔恨迟不知否当日凤凰欣比翅又记否蝶负恩情便自知又惜否旧爱已无身宿处念否有娘无父一孤儿猜君啊你又窥探我久病成痨不够会为你伤心处处……” 最後一个尾音,哽在喉间,如泣如诉,婉转千回。她张开双臂,望著雾中隐越,眼尾延下了一条长长的清泪。 小翠唱完後,便晃荡著宽大的水袖,慢慢回房了。长华没有跟过去,站在原地,望著化为灰烬的祠堂,久久不动,也不知在想什麽。 当夜,小翠就掉死在悬梁上。 兰花指上涂著红色的指甲,脸上涂著胭脂水粉,看那装束,却像是戏子。 家丁收了尸,下了葬。 两天之内死了两人,沈家终於人心惶惶。但是却又都出於某种原因,不敢离开。 沈家现今有家仆2o多人,最小的就是小翠与阿采,在沈家也呆了十几年,他俩死後,沈家的仆人都只剩下年老的,与沈世父亲同辈的。 沈长华知晓这其中有蹊跷,却什麽都没问。 小翠下了葬後,沈世再次病倒,高烧三天三夜後,终於清醒。醒来後,将长华叫到榻前,说:“你想听听沈家的事麽?” 长华给他冲著药汁,语气清淡:“父亲想说就说,不想说我就不听。” 沈世道:“沈家千年前是个大家族,官拜一品,世代繁荣。到了第七代时,沈家一夜覆灭,留下数十口人连夜搬迁,来到这江南小镇,消失在天下人的视线中。你可知原因是什麽?” 长华问:“与祠堂有关?” 沈世疲倦地点点头:“第七代时,沈家的大少爷沈云飞与个叫银环的戏子好上了。那戏子是个男人。那年头男人与男人相好自然有伤风化,沈家祖先便想尽法子拆散两人。无奈两人感情太好,怎麽都无法拆散。沈云飞甚至为了戏子,叛离沈家。可後来不知道出了什麽事,沈云飞居然背叛了银环,将他骗到了沈宅,亲手将银环埋在了地下。银环死的不甘心,化成厉鬼要报复,沈家便寻了一名道人,在他死的地方建了祠堂,布下缚鬼阵。这阵法厉害毒辣,魂在阵中永受千刀万剐之苦,且永不超生。本来就这样下去,也不会出什麽纰漏。可也许是仇恨太烈,银环的魂魄虽被缚在鬼阵中,却依然能害人。那年沈家一夜死了好几十人,剩下的人逃离到了这镇子。银环的魂魄也跟著过来了。沈家再次找了道人过来,道人只说,他的法力已经控不住银环,只能再次建立祠堂缚鬼。道人後来被银环杀了,他脱离了鬼阵,却不肯走,留在沈家,立下诅咒。当年沈家人辱他骂他,嫌他不男不女,他便诅咒沈家每一代子孙都不男不女。当年沈云飞害他,他便要沈家交出每一代的继承人,以精血供奉他。直到死。沈家人一辈子只能留在这镇中,永世不得逃离。” “而後,诅咒应了验,沈家每一代都会出个不男不女的阴阳人,沈家为了活命,也出於对阴阳人的嫌恶,就将他们供上了祭坛。每个想逃走的人,最後都惨死在厉鬼手下。到了我这一代。”沈世忽地顿了顿,脸色惨白道,“你看过我的身子……你知道……” 长华沈默。 “你知道我就是那阴阳人,但你可知道,我原本不是。” 沈长华猛地抬头。 沈世面上露出了嘲讽恨意:“到了我这一代,居然没出一个阴阳人。没有阴阳人你知道代表什麽?代表没有祭品了。没有祭品我们就都得死。我父亲死後,我的几个兄弟便私底下谋划,找来邪术师,硬生生将我关了起来,用那歪门邪道之术,将我弄成了现在这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献上了祭坛!” 天边一道雷声劈过。 这江南小镇,不知是否因为千年怨气,时常阴云密布,打雷下雨。就连冬天,也常有冬雷震震。 屋内灯火摇曳。 沈世说完了,垂下了头。 这埋藏在心底的秘密,说了出来,令他一瞬间仿佛苍老了好几岁。 沈长华自始至终都保持著沈默。 很久很久。 他才慢慢开口道:“有我在,没人再能害你。” 第十七章 第十七章: 仿佛像验证长华那句承诺一般,沈家就真的没再出过人命。也没再发生任何蹊跷,人心惶惶间,时间就这麽过去,竟就到了新年。 除夕。 海棠水仙大红剪纸鞭炮,喜庆崭新的新衣服。 沈世身子好了点儿。 除夕上午,他坐在走廊里,看著长华指挥下人来来回回奔走,贴春联,煮年夜饭。堂屋里八仙桌上燃烧著檀香,香豔寂静嫋嫋,家宅中到处都是喜庆的红豔,令人想起半年前与容娘那庄喜事来。沈世道:“这些活儿交给下人去做吧,你随我出门一趟。” “去哪?” “去给容娘上个坟。” 镇子上的风俗,除了清明节扫墓,除夕的上午也需给逝去的亲人扫墓烧纸,好让他们在地底下也过个好年。容娘不是亲人,可到底也是他过了门的妻子。长华闻言,没动弹。沈世穿上雪白的裘衣,见他不动,问:“怎麽?” “我母 分卷阅读18 亲。”长华垂下眼睫,低声问,“父亲还记得她多少?” 沈世一怔,面色黯淡下去,手垂在桌上略有颤抖。长华见了,到底是不忍心,说:“你就当我什麽都没说。” “不。”沈世打断他,“你母亲我记得她。” 毕竟是他人生里第一个女人,也许爱谈不上多少,可终究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女人。沈世从来没有忘记,只是不愿去回想。回忆总是与某些苦痛绑在一起,不能触碰,一旦触碰,痛不欲生。 郊外的坟岗,长华还是第一次来。来之前多带了几份纸钱,给小翠与阿采分别烧了一份。天色不是很好,昏昏沈沈,似要落雪的样子,坟岗荒凉寂静,老树,昏鸦。几只老枭盘旋在上空,桀桀的叫。自从上次被这些老鸟伤过之後,长华再看见它们,心头总有些许不适。而那些老鸟看见它,却没有如上次那般扑过去,只是远远地望著。 容娘的坟是沈家出钱修建,修的很气派,时常有下人过来清理打扫,坟前很整洁,没有杂草。 沈世摆上瓜果,点上香,烧了冥币。 他的表情始终淡淡的。 沈长华在旁边站著,等他烧完了,便立刻将大衣送过去,给他裹好。看著他眉心的红色朱砂痣,忽地凑过去,轻轻吻了一下。 沈世虽没说什麽,可耳根却红了一大片。 沈长华道:“我要她看看,你现在是我的。” “不要在过世的人面前放肆。” “没有放肆。就是让她看著。你现在,是我的。”沈长华轻轻地抚著他的脸,黑漆漆的眸子深不见底,“她死了,我还活著。我比她拥有的更多。而她只能在黄土之下看著,恨著。” 沈世脸色微变,也不知怎地,儿子这番话,虽说明眼人一听就是嫉妒之言,可他听在耳里,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沈长华道:“父亲当时要娶她,我心里可是要痛死了。” “嗯?” 这还是父子二人自滚床单後第一次谈及感情的事。第一次做完後,家里就发生了许多事,沈世又接著大病,两人再没有过亲热的举动,父子二人也似约好了似地,都不谈及那天晚上发生的败坏人伦之事。现今提起来,沈世多少有些尴尬。 沈长华道:“我那时候就在想,如果我是她就好了。那红盖头之下的人,是我,就好了。” 沈世望著他,没来由地就脱口而出:“是不是还想过,她死了就好了?” 长华沈默片刻,轻轻点了头:“是。” “你不喜欢她?” “父亲喜欢麽?” 沈世低头不语。 沈长华笑了笑,看他耳根红红的,煞是可爱,忍不住凑过去想再亲一下,忽闻不远处传来脚步声,只得作罢。 来人是许久未见的容娘的妹妹,容紫。 年轻的姑娘穿著素色的裙子,头发绾了个半月髻,以一根白玉簪别在脑後,脸容清秀,身姿盈盈似柳。 比之前见的那次,像是瘦了些许。 沈世皱皱眉头。 容紫跟他们打了个招呼,便跪在姐姐坟前烧纸。沈世问她过的可好,她说很好,姐姐留下来的铺子她接手过来,生意一直不错,养活自己没什麽问题。容紫低著头,用树枝挑起冥币,将火勾得大了点儿,低声道:“难为沈老爷还记得给家姐扫墓。” “她是我过门的妻子。” “嗯。我姐姐说,沈老爷说话一直说一不二。”容紫将火踩灭,站起身来,对沈世道了个万福,“本来打算年後找你们的,既然遇到了,我便说了罢。”她抬起头来,望著沈世的眼睛,一字一句,“不知老爷还记不记得,前些日子您答应我的,让我嫁入沈家一说,还算不算数?” 沈世一怔,下意识地就侧过脸,看向儿子。 沈长华果然微微蹙起了眉头。 容紫道:“我到了该成婚的年纪了。镇子上的风俗您也知道,姑娘家18岁还嫁不出去的话,是要被笑话的。如您所言,这镇上的年轻人,没一个比得上长华大少爷。女人,生的好不如嫁的好,我想,我嫁入沈家,长华少爷应当能给我一个幸福安稳的归宿。老爷您觉得呢?” 容姑娘语声温和,却句句都在咄咄逼人。 沈世当然记得自己曾经的承诺。可今时已不同往日,在他与儿子做过那样的事後,还能装作若无其事的给儿子定下终身大事。 沈世脸色不太好,心里也有种不太舒服的感觉,对容紫说:“成亲大事,有许多事都要好好计划,急不得,容我回去与长华商议再定。” “也好。”容紫颔首。 沈世道:“天色不太好,你一个姑娘家在荒郊野外不安全,早些回去罢。” “好。” 沈世掉头欲离开。容紫突然叫住他:“沈老爷。” 沈世回身,容紫对他笑了笑,温和道:“老爷在我姐姐坟前,不要忘了许下的承诺才好。” “……” 沈世心里头一寒,什麽都没说,回家了。 到了家,下人年夜饭还没准备好,沈世交代了几句便回了房间。沈长华跟了过去。他一进门,门就被沈世从里头锁上了。 沈世捏起他的下巴,将他逼至墙角,问:“你是不是想娶她?” 第十八章 第十八章: 沈长华问:“那父亲想不想我去娶呢?” 沈世不吭声。 沈长华微笑道:“父亲不想让我娶,我便不娶。” 沈世望著他:“那我要是让你娶呢?” 沈长华道:“那我便娶。” “你就没有自己的想法?” 长华温和地说:“有。但是我的想法如果是建立在违背父亲的意愿之上,那不如不要。”又道,“说起来,这桩婚事当初还是父亲您自己做主给我定下的,如今又生起气来,倒像是在吃醋。” 沈世一怔,刹那耳根红了一片,忙尴尬地将手缩回。他得了儿子的承诺,刚才那股莫名的怒意也散去,只是心里始终觉得不安。屋中的铜镜,倒映著自己的身影,面容虽比实际年轻,但眼睛浅浅的纹路仍然提醒著他的年纪。他的身份。 沈世心头没来由的一阵凄凉。 总有一天他会老去,而儿子依旧年轻。也总有一天他会死去,死在那东西手中,而儿子,却天宽地广,不受任何拘束。 脸突然被双温暖的手捧起来。 长华望著他,黑漆漆的双眸浮动著一层动人的水色:“父亲要记得,是你给了我生命,所以我的命就是你的,我也是因为你而活在这世间。”亲了亲他的眉心朱砂痣,牵起他的手,“我们去吃年夜饭。” 除夕夜,中华大地到处都是喜庆烟火。 鲤鱼镇也不例外。 门外的鞭炮声,绚烂的烟花,他们坐在一起,吃著年夜饭。身後 分卷阅读19 是崭新的年画,大慈大悲的观世音菩萨,吉祥如意的善台童子,从寺庙里请来的佛香。 两个人的年夜饭,坐在大厅里稍嫌冷清。长华做主,将饭菜搬到了房间里,两人围著暖烘烘的火炉,煮著上好的汾酒,吃著鲜美的菜肴。一抬头就能看见窗外漫天的烟花,房内烛火摇曳,映照著沈世泛著红晕的脸,酒意微醺,常年冰冷的神色消失不见,嘴角挂著淡然的喜悦。 他的心情似乎已经转好,记忆中已经很多年没有过过这样温暖的除夕夜,因此晚上多喝了几杯。喝多了,话也多了起来,絮絮叨叨说著年轻时候的事。说他十几岁的时候有多年少轻狂,说他与长华的母亲是如何的相识。说他那时是个纨!子弟,被父亲兄长宠爱著,不知何谓忧愁。一次午後在庭院中闲逛,无意间瞥见长华的母亲。那时她也年轻,还是个活泼明朗的少女。她在园子里踢毽子,毽子落在他脚下,她过来捡,他将毽子递给她,她抬起头,对他灿烂一笑,脆生生地说:“谢谢少爷”。 就是刹那,孽缘深种。 尔後就是地狱。 父亲的死,兄长的背叛,十年如一日漫长的折磨。每年一次的祭祀…… 沈世声音低了下来,靠在椅杯上,捏著酒杯的手指隐隐泛白:“这就是人。世间最肮脏的存在。” 他这一生都不会忘记兄长们的背叛。 大哥温文儒雅,二哥朝气蓬勃,三哥精明能干。他们一直如此宠爱著这个弟弟,却在父亲死的那一夜,用阴谋亲手将他送上祭坛。 时隔多年,他仍旧在午夜梦回之际,看见兄长们狰狞的嘴脸。那叫人撕心裂肺的背叛。 不管是什麽,再留恋再爱,总有一天也会离开。背叛就是人的本性。 沈世一口气灌下了杯中酒,还要再倒。长华拿开他的酒杯:“别喝了,喝多了身体不好。” 沈世说:“今天是过年。” 长华说:“来年我再陪你喝。” “来年?” “嗯,以後每个年我都陪你过。我保证。”长华亲亲他的唇角,又重复了一遍,“我不会离开你,也不会背叛你。沈世,你是我的心头血,我的朱砂痣。” 沈世望著他,很久很久不说话。忽地,他低下头,低声说:“抱我上床,我困了。” 一切发生的那样自然。 时隔多日的欢爱,再次品尝,滋味依旧美妙。 沈世妖娆惑人的身体,长华年轻的肉体,交叠在一起的汗水。 沈世舒展开四肢,躺在崭新的被子上。 被子是大红色的,金线绣著鸳鸯戏水。沈世见了笑道:“这是人家新婚夫妻洞房用的,你个大男人盖这个做甚?” 长华压在他身上,亲吻著他的头发,双手与他的双手紧紧扣著,十指纠缠,喃喃耳语:“我们这不就是在洞房麽?父亲。你就是我的新娘子。” 沈世被他说的脸通红,狠狠瞪了他一眼。 这一瞪风情无限。看的沈长华情难自禁,恨不得立刻将他吞之入腹。 但,沈世的身体不同常人,他不能急,不能伤了他,他是自己的心头血,掌中宝,伤了他一分一毫,沈长华都会心痛。 两人裸露的肉体紧紧贴在一起,难耐的磨蹭著。都是血气方刚的男人,很快就都有了反应,彼此的阳具硬邦邦地抵在一起,火热的摩擦著,龟头抵著龟头,带起酥麻的快感。 沈世在床下一向禁欲,但到了床上,却十足的浪荡。什麽都做的来,也什麽都敢说。虽然心里知道这种行为乃乱伦背德,但又想起不该发生的已经发生,何必又去在乎这些?反正人生苦短,不如尽情享乐。 他紧紧抱著儿子的肩,大分双腿,缠在他腰上。 腿间的蜜处已经情动,流出潺潺蜜液。下身的欲根也被摩擦的蓄势待发,情欲之火一旦点燃,立刻燎原,烧的他神智昏昏沈沈,但求解脱。他在长华耳边呢喃:“别做前戏了……直接进来罢。” 长华喘著粗气,声音低哑:“不行,这麽久没做,我怕一会儿忍不住伤了你。” “没事……我不怕疼。”他的双腿缠的更紧,蜜穴里流出来的淫水全部蹭到了长华的身上,湿黏黏的,散发著爱欲的味道,“快点进来,我里面……痒得很。” 他再求,长华也不肯立刻进去。不过也没为难他太久,因他本身也十分不可闻的声音:“嗯……” 粗大坚硬的欲根,慢慢撑开後穴,一寸一寸侵入。那处首次承欢,极度销魂紧致,绞得两人都不好受,长华拍拍他的臀部,低喘著让他放松。沈世咬著唇,双手死死扣在被子上,也不知是舒爽的还是痛苦的。 再难入的穴,只要有欲,也终究还是能入。 待到全根没入,两人皆已浑身湿透。 倒是没见红。 长华松了口气,没有立刻动弹,尽管父亲那销魂洞吸的自己几乎发疯,却强按著理智,生怕伤了他分毫。等到沈世适应了,後方升起莫名的痒意时,这才缓缓动了一动。 这一动,沈世几乎惊叫出来。 长华问他:“怎麽了?还痛吗?” 沈世脸通红,先是不肯答,过了片刻,低声道:“没想到……弄这里竟也这般快活。” 长华愣了愣,低下头亲亲他,沈声笑道:“ 分卷阅读20 父亲真乃尤物。” 可不就是尤物。莫说他那倾城之姿,比旁人多出的那一个妙处,就连初次享受後挺欢,也比常人更快得趣儿。长华亲吻著他,腰部开始挺动,用阴茎狠狠侵犯著他的父亲。 起先,动作还算斯文,但是抽插了一会儿後,随著小穴越来越湿滑,父亲的呻吟越来越销魂,他也控制不住了,气息不稳的开始疯狂抽动起来。每一次都尽根抽出,再尽根没入。阴茎摩擦著细嫩的肉壁,手也没停下,饥渴地抚弄著父亲美妙的肉体。 沈世哪里能承受的住这样的十分迷醉,嘴角微翘,像只餍足的猫。长华却是没有吃饱,那根棍子插在父亲的後庭里,被父亲无意识的收缩後,很快就又硬了起来。他亲亲父亲的嘴角,将欲根抽出,下床用毛巾擦了擦,再上床,将沈世抱起来,趴跪在床上。 沈世迷迷糊糊的,也不知道他要做什麽,直到前面的蜜穴再次被贯穿,才呻吟出声,却很快就被情欲遮了下去。 床间翻滚的红浪。 窗外绽放的烟火。 海棠花静静盛开,色彩绚烂的年画,喜气洋洋的鲤鱼剪纸,大慈大悲的观世音菩萨。 我欲何求?执子之手。同赏明月,共读红楼。庭中遍植,依依杨柳。年年凝碧,岁岁弄柔。 我欲何求?偕子白头。相偎相伴,无怨无尤。青山隐隐,流水悠悠。死後归土,并葬荒丘。 黑暗中,长华的眼睛在熠熠闪光,星辰一样发亮。 沈世在他怀中呢喃:“明年……” “嗯,这一辈子的除夕,我都陪你过。” 沈世闭眼,安然睡去。 第二十章 第二十章: 年初二,沈自明他们过来拜年,带了一堆上好的梅花酒与笔墨纸砚。长华打开酒坛,一股清冽的酒香扑鼻而来,忙赞好酒。沈寄流微笑道:“自然是好酒,这可是用山上的雪水与三九的腊梅酿造,以火泥封口,埋在地底下十多年才挖出来的。外头买不到这样的酒中极品。” 沈世比较喜欢他们送来的笔墨纸砚,一边收著一边交代他们以後不要再送礼。他对这些侄子的态度还好,并没有将父辈的恩仇记到子孙身上。 几个人热热闹闹的吃著饭。 沈家自从出事之後,许久没这麽热闹过了,连带著下人心情也松了口气,总觉得阴霾或许就要过去。 饭桌上,四个年轻人交谈甚欢,他们什麽都谈,大多都是一些听来的趣事。沈世偶尔也说发表几句自己的观点,句句都一阵见血,见解十分精辟,惹来沈自明感慨:姜还是老的辣啊! 大家哄笑。 沈长华静静地将梅花酒加热,倒上一小杯,放到父亲跟前。 一旁的沈中书见了,眼底闪过一抹惊愕的表情,随即垂下头,不再言语。 “对了。”沈自明忽地问,“小翠呢?怎麽好像没看见他?” 沈世拿著酒杯的手顿时一僵。 长华淡淡道:“她回老家结婚去了。” “啊?”沈自明惊讶,“小翠从小就在这镇上长大,哪来的老家?” “她祖上在淮阴,那边有她的舅舅们。前些日子写信过来,说给小翠找了户人家,还不错,小翠也到了成亲的年纪,就回了。” “哦。那阿采呢?怎麽好像也没看见?” “阿采出远门采购了。铺子里最近生意不错,外头有好几个大客户订了我们的东西,就让他去了。” 沈自明眼里流出羡慕之色:“真好啊,阿采可以出去。” 沈长华微笑道:“总有机会的。” 沈自明苦笑。 饭後,几个人围在火炉边继续聊天。 冬末春初,桑叶还没抽出嫩芽,一切都是萧条索踪。天色阴冷,寒侵入骨,天空一直没有放晴,好像沈得要坠下来一般。沈寄流看著这天气,叹气说:“这天阴的,怕是还 分卷阅读21 有大雪要下。” “反正过年也没事,下雪了就在家呆著吧。” “你不知道麽?伯父没跟你讲?” “嗯?什麽?” 沈世在一旁看书,听他们说起,便放下书解释道:“家里的规矩,到了年初七要去山上烧香礼佛沐浴净身的。” “山上?” “就是镇子後面的那座万佛山啦。”沈中书脸红红地望著沈长华,被他撞见视线,又很快把头低下,小声说,“山上有寺庙的,家里每年都要去烧香。那里还有个温泉,初七我们都要去的。” “哦,那不错啊。多泡泡温泉对身子好。”尤其是对沈世,近来两人纵欲的厉害,他总喊著腰酸背痛,泡一下温泉也有利於解乏。 其实归根究底,还要怪长华。 他憋得太久,一到床上就成了斯文禽兽,每夜不要个沈世好几次都不罢休。每一次都前前後後玩弄个遍,直弄到沈世哭泣地求饶才肯停下。沈世也没想过这个斯文俊秀的大儿子平时一派儒雅,到了床上竟这麽禽兽。一个年过下来,身子都快被掏空了。 沈长华颇有深意地看了父亲一眼。 沈世见了,立刻就知道他心里所想,忙装作无事人一样低下头继续翻书。红红的耳根露在长华眼里,别样可爱。 大家都没注意到这父子二人之间的互动,唯有沈中书看见了。 手指攥紧,脸色泛白。 沈中书咬紧了唇。 初七那天,果然下起了大雪。银装素裹的小镇,像山水画中的世外桃源。一大早,沈长华就起了床,做个孝顺的儿子,将早饭做好,端著热水送进房间,给父亲洗漱。 又是一夜色淤痕。做多了,他也没了羞涩,懒洋洋地卷缩在儿子怀里,任由他将自己抱进热水桶,洗去身上的精液污浊。 “今天先将就著洗洗,一会儿到了山上再好好泡泡吧。”长华一边给他穿衣一边说。 沈世颔首,朝窗外看了看,道:“下雪了啊。” “嗯。” “一会儿山路不好走。” “没事儿,我背您。” 沈世没好气地瞪他一眼:“你还说?下次节制一点,我老了,经不起折腾。” “好。”沈长华亲亲他翘起的嘴角,“我下次节制一点。” 沈世在心里叹了口气,这话,他都不知道听过多少次了,到了晚上,还是一样被按在床上这样那样。 裹了一身厚厚的狐皮大衣,带上换洗的衣裳与父亲需要服用的药,在镇口与沈家三兄弟以及他们的娘亲会合,一大帮人浩浩荡荡的上山了。 沈自明他们的父亲都已经死了,家里只有他们的母亲。 几个婶婶都很年轻,气质也好,说话轻声细语,江南式的温柔婉约。她们对沈世的态度非常尊敬,说话时都低著头,不敢看他。看来这男尊女卑的思想在这镇子里还没褪去。 许是因为初七上山烧香的人比较多,上山的路雪都被踩光了,并不难走。一两个小时後,一群人终於攀至山顶。 真是好景色。 山上烟波嫋嫋。 雪中立著一尊白来米高的巨大石佛。 大佛拈花,慈悲怜悯。 几个人对著佛像拜了拜。 唯有长华没有动弹,脸色也不太好,好像整个人都被这尊佛煞到一般。沈世奇怪地望著他:“怎麽不拜?” “啊?” “你脸色不太好,是怎麽了?” “没事。可能昨晚没睡好。” “……”沈世不想理他,掉头就走。长华忙追过去,跟他并排而行。 沈中书走在他俩身後,看他们父子有说有笑,眼里没来由地闪过一丝怨恨的情绪来。 过了石佛,就到了山中的古刹。 寺庙很大,已有千年历史,被鲤鱼镇供奉著,香火还算鼎盛。寺外缭绕著诵经声,佛鼓锺声,起起伏伏,绵长悠远。 第二十一章 第二十一章: 几人轮流走进寺中,买了香烛,虔诚礼佛。 长华拜完後就起身走到了寺门口站著,脸色不太好。沈世他们还在跪拜,寺里缭绕的木鱼声诵经声,古金巨佛慈悲怜悯。 过了会儿,沈世也拜完了,去和尚那边布施了些善款。出来後见儿子脸色仍然不太好,刚想问,便被沈中书抢先开了头。 “长华哥你怎麽了?脸色这麽难看?” 长华微笑:“没休息好,等会儿泡个温泉就好了。” “真的吗?”沈中书满眼担忧,“那你不舒服的话,记得一定要说啊。” “嗯,知道。” 沈世看看他俩,将关心的话咽在了喉间。 几人离开佛堂的时候,身後突然传来一道苍老的声音。 “施主请留步。” 几人回头。 却见那位胡须花白的老僧,合掌垂首低声道:“施主,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几人面面相觑,不知这老僧的话是对谁说。 沈寄流和颜悦色地问:“大师,请问您这话是对谁说?” 老僧道:“有心人自是能听得懂。妙色王求法偈,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於爱者,无忧亦无怖。一念成魔,一念成佛。” 沈世脸色微变。 其他人依旧二张摸不著头脑,不知这和尚忽然蹦出来说一番话是谓何意。忽然,长华笑了,对老和尚说:“大师,您当真觉得这世上有佛麽?” “放肆!”沈世猛地呵斥,“佛祖面前不可妄言。” 老僧道:“心中有佛,佛自在。” 长华问:“那请问大师,佛能不能渡我?若不能的话,佛存在又有何用?” 大师深深凝望著他,眼里充满了深深的怜悯。 “南无阿弥陀佛” 这小插曲并未影响大家的心情。礼完佛後,便直奔寺後的温泉地。沈家为了方便,在这处建了庄园子,园子弄的非常精致,江南的古色古香。园内共有十多个房间,六处温泉池。最大的那间,温泉池连著房间,无论装修摆设皆十分豪华,十分像外面的温泉度假酒店。 到了宅子,大家都各自找自己的房间。沈世自然与长华住一间。进了房间,仆人早就事先在屋内点好了火炉,室内温暖如春。 沈世脱掉了狐皮大衣,站在窗边,静静地望著外面的皑皑白雪与雪中寺庙,眉间笼罩起淡淡的忧虑。 长华给他泡了热茶,将行李收拾妥当後,来到他身後。 “想什麽?”他将父亲环在怀中,脸贴著他的脸,低声问。 沈世低声道:“没什麽。”转身抬头,看见儿子的脸色仍然煞白,不禁有些担心,“你当真没事?脸色这般难看?” 不仅脸色惨白,连额上都有些许汗水。 这寒冬腊月,就算房间的炉火再暖 分卷阅读22 和,也不至於出汗。 长华倒是无所谓的笑了笑:“无碍。” “当真?” “安心。” “等会儿泡泡温泉驱寒吧。” “好。” 沈世默默饮下儿子为他泡的雀舌。 门被人敲了几下。 长华去开,门外站著的是一脸羞怯的沈中书。 “什麽事吗?” 沈中书脸通红,低下头,小声地问:“长华哥,要一起去泡温泉麽?自明表哥他们让我来叫你的。” “不去了。你们去泡吧。我跟父亲的房间里有温泉,等会儿就在这泡了。” “长华哥跟大伯一起泡麽?” “嗯。” 沈中书看他的脸色有些奇怪,朝房内望了望,见沈世正坐在窗边喝茶,便说:“那……好吧。”又道,“你脸色怎麽还是不好?”也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总觉得长华哥的皮肤偶尔会现出青煞之色,但眨眼又不见。 应当是错觉。 他走了。 长华站在门口,望著他削瘦的背影,若有所思。 “怎麽不跟他们一起去?”毕竟年轻人在一起毕竟热闹。 长华擦了擦额上的汗:“不去了,还是陪你吧。难得一起出来。” 沈世吹吹茶的热气:“中书对你很上心。” 长华问:“你吃醋了麽?” 沈世淡定回:“你想多了。” 长华微笑,将他一把抱起来,朝温泉池走去。 水汽氤氲。 两条赤裸的身体绞缠在一起,随著动作,搅乱一池春水。 也不知是水的温度,还是血液的流动,两人心跳的很快,浑身灼热的难受,炙的痛楚。 手指在彼此身上游走。 欢爱似垂死挣扎。 绞缠著的身躯如同渐捆渐紧的绳索,仿佛一放开,彼此便成幻像,溶在水中不见。 他们什麽都不去想。 不去想那大慈大悲的佛祖,不去想那普渡众生的佛法。 回头是岸,回头是岸。 他们宁愿溺死在这苦海。 长华抓住父亲父亲的头发,将他摁在池边狠狠的亲吻著。下身插在他的蜜穴中狠狠抽插,爱液溢出,与温泉水融合。沈世早已被弄的神魂俱醉,没有一丝反抗的气力,瘫软在他怀中,任由自己被一波又一波的侵犯。 佛说,欲是万苦之源。 但现在他们又有何苦? 这情欲之海,他们浮在海浪中翻滚,十分的快活,无尽的快活。纵然有万般苦楚,也是甘之如饴。 两人不停的换著姿势,或是沈世趴跪在岸边,臀部高抬,让儿子粗大的欲根从後面狠狠贯穿自己。又或是水中嬉戏,借著水的浮力,插入抽出都异常销魂润滑。再或是长华坐著,沈世骑乘上来,如同策马般,在他身上驰骋,用他那销魂桃花源,带领彼此尝尽人间极乐。 雪停了。 一轮明月当空。 长华一边抽插,一边在父亲耳边调笑:“这可不正是风花雪夜。” 那池子边有一尊欢喜佛,佛很高,面貌狰狞是男相,身材魁梧伟岸,怀中女佛娇弱风情。他们相拥交合,阴阳交融,阳明双修,真正大欢大喜。 沈世被长华抱在怀中狠狠地侵犯著,神智俱迷间,瞧见那佛,只觉得视线内的一切都是佛。佛不是空,佛是跃动的生命。 孽缘深种,不能自拔。 待到情事结束,耳边远远传来古寺的锺祥。声声梵音,响彻寂静大地。 佛,不能渡我! 半夜,沈世突然惊醒。 他睁大了眼睛,尔後身子开始颤抖。 他听见窗外有人在唱:皆复如今悔恨迟不知否当日凤凰欣比翅,又记否蝶负恩情,便自知,又惜否旧爱已无,身宿处,念否有娘无父,一孤儿,猜君啊,你又窥探我久病成痨,不够会为你伤心处处…… 最後一句结束之际,沈世终是忍不住,发出了一声长长尖啸。 他回来了! 二十二章 第二十二章: 那声尖啸,惊醒了寂静的万佛山。 沈长华最先醒过来,迅速点燃了烛火,昏冥光线里,他看见父亲蜷缩在角落,脸色惨白,满脸都是惊惧脆弱。 长华沈默了片刻,朝他伸出手:“父亲。” 沈世卷缩著,身体发颤,似要将自己从这个世界上抹杀。 长华一时间喉头发涩。 门外响起急促的脚步声,敲门声。 是沈自明他们听见了尖叫,闻声赶来。沈自明的大嗓门儿在外头响著:“开门!长华!到底出什麽事了!开门!” 长华不动,低声道:“走开。” 沈自明又叫:“再不开门我硬闯了。” “走开。” 砰砰砰! 门发出剧烈的撞击声。 沈自明一干人等在外面,眼见著木门被撞的松动就要打开,忽地听见里头沈长华一声怒喝:“滚开!!让你们滚听见没有!滚!” 一群人傻了眼。 他们竟不知道长华也发火。他是那样温文尔雅,斯文体贴,发起火来竟这般恐怖。 “长华……” “滚!!” 沈寄流沈默了片刻,对沈自明说:“走吧,他让我们走,我们就走。” “可是……”沈自明终究是不放心,刚才那声尖叫实在太过凄厉,而且听起来,不像是长华表弟的,倒像是……是大伯父。 伯父到底出了什麽事…… 沈寄流低声说:“有些事不是我们能管的,既然他让我们走,就代表没事了。留在这里说不定只会添麻烦,走。” 沈自明语塞,只好跟著离开。 只是心头有千般疑虑,当著众人的面也不好询问,只得压在了心底。 等到门外的脚步声都散尽了,沈长华这才松了一口气。方才不让那些人进来,一来是不愿让人看见父亲脆弱的模样,另一方面,他们二人前半夜刚行过房事,沈世身上可谓寸缕不著,落得他人眼里……他倒是不在乎,早在第一天他与父亲交欢的那次,他就已经放弃了人伦道德。可是沈世的面皮薄,应当承受不住。 沈世依旧卷缩在床角,两眼混沌无神。长华叫了他一声“父亲”。 他没应,魂魄似被厉鬼勾走一般,只剩下空白的躯壳。 长华将手伸过去,放到他的肩上,小心翼翼,温柔地触碰著,生怕一不小心就惊吓到他。 肩很凉。 就像这冬夜里飘到身上的雪花。 沈世因他的碰触,身子猛然颤了颤。 长华在他耳边柔声叫:“父亲,父亲。” 沈世脸上开始出现惊惧痛苦之色,口中喃喃:“他来了,他来了。” “他不会来。”长华道,“他已经走了,看著我,念我的名字。” 沈世慢慢将目光投向他,凝望著, 分卷阅读23 渐渐,空洞的眼里浮起了一层朦胧的光,瞳孔急剧收缩。 长华诱导:“告诉我,我是谁?” 沈世喃喃:“他……他回来……回来了……” 长华的手慢慢从他的肩游到他的眉心,食指轻轻摩挲著他眉心的朱砂痣,再问:“我是谁?” 沈世一怔,脱口而出:“长华。” “是,我是长华。”长华将他拥入怀里,用自己的体温温暖著他,“所以你不要害怕。我在你身边,不要恐惧。” 沈世在他怀中,眼神终於慢慢恢复了清明。 次日,沈自明再来敲门。 长华开了门。 沈自明见到房内情景,错愕了。 这……这究竟是个什麽状况? 他的大伯父沈世,正坐在窗前看雪景,表情一派恬淡悠闲,除了脸色苍白了些,没觉得有哪里不对,见到他来,竟也微笑地跟他打了招呼。 昨晚的叫声……?幻觉? 沈长华给他泡了杯热茶,道:“昨晚对不起,发了火。别放在心上。” “哦哦,没事,我没放欣赏啊哈。”沈自明大咧咧的笑了几声,问,“那昨晚到底怎麽回事?” 长华顿一顿,轻声说:“无事,父亲做了噩梦而已。” 原来如此。 “你们没事就好,没事我就放心了。” 沈自明从他们房间里出来,望著漫天的白雪,心里的疑惑并未有消散。 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那父子二人……之间的气氛,怎生如此奇怪?就像掩了一个不能见人的秘密。 到底是什麽不能见人的秘密呢? 他一边寻思,一边在山上散步。 雪中的万佛山,万赖无声,天地寂寥。雪中寺庙隐隐绰绰,梵音嫋嫋。不远处传来和尚念经的声音,木鱼声,佛锺撞击声。 山上大大小小雕刻著的佛像,总有万计,是以得名,万佛山。 菩萨们,佛祖们,矗立在雪中,慈悲地望著世人。 如蝼蚁般的凡人,挣扎在不尽的苦痛中。 沈自明翘起唇角,嘲讽的笑了笑。 那天,寺中主持说:“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长华问:“何来佛?无佛又何来渡?” 是啊,何来佛? 若佛真的那样慈悲,又为何不来渡他? 沈自明站在山崖上,望著远方。 头顶上多了一把红绸伞。 鲜豔欲滴的绸伞,鬼魅的红色。伞下站著一名清秀的年轻人,看他时眼波如水,好似有千言万语。 沈自明愣了愣:“你怎麽来了?” 沈寄流笑道:“见你出来了,就跟过来了。怎麽也不打伞?著凉了要感冒的。” “没事,我身子硬朗的很,又不像大伯父,整日生病。” 两人挤在一把伞下,闲闲地说著话。 “大伯父跟长华……”沈自明寻著合适的词语来描述心头的想法,“总觉得有些怪怪的……” 沈寄流道:“他们的事不是我们能管的,你别多想,尽快忘了,对你有好处。” “寄流,你是不是知道什麽?” “不,我什麽都不知道。” 两人沈默。 这时,沈自明头发上沾著的一滴雪融化了,滴答一声滑进他的衣领。 沈寄流的心也跟著滴答一声。 血液开始沸腾,有一把邪火开始燃烧。 他道:“自明……” “嗯……” “我想要你。” 於是红伞被风雪吹在了一边。 雪地上,万佛眼下,只有肆意地,酣畅淋漓的交欢。 情到深处,沈自明终究是将压在喉间的那句话说出了口。 “寄流,我要离开。” 二十三章 第二十三章: 雪越来越大,大雪直接封了山,原本在山上只住三天的计划,不得不推迟到七天後。 诸事平安。 白雪盈盈,古寺宁静。 雪中红梅傲然盛开,那氤氲温暖的温泉水,悠远绵长的梵音。 沈寄流感慨:“山中一日,人间千年。” 他们在山中读书,下棋,作画,快活的不似在人间。沈自明的母亲做得一手好菜,山中食材新鲜,做出来的斋饭可口鲜美,惹得长华大赞,要跟她们讨教厨艺。堂兄弟们听到了,便嘲笑他,“堂堂男子汉,整日摆弄油盐酱醋,有何出息?” 沈长华微笑,也不恼。讨教过後,晚上亲自下厨,端上来的饭菜让几人闭了嘴,再也说不出嘲笑的话来。 饭後,天色尚早。 沈自明与沈寄流回房去下棋了。沈中书本想跟著长华,却被母亲叫回去读书。 沈世回房休憩。 最近,他胃口不错,睡眠也还好,再没做过噩梦。长华问他那晚梦见了什麽,他起先并不愿说,长华执意追问,他只好道出真相:“银环。” 银环。 这个住在沈家千年的厉鬼,祭祀被毁祠堂被烧之後,害死了小翠与阿采,然後便销声匿迹。就在大家都以为他不会再出现时,他却又出现了。午夜梦回里,那歌声如泣如诉,声声泣血。 长华沈默。 沈世低头,慢慢饮著茶。 虽然没有再做过梦,但他心中始终不安,总觉得近来会有祸事发生。思及此,他对儿子道:“你最近不要离我太远。” “怎麽?” “我心里头不舒服。恐怕有事要发生。”沈世顿了顿,声音压低,“找我也就算了,不能让它来祸害你。” 长华眼里浮上一层奇异的色彩,他握住沈世的手,将他的手攥在自己温暖的掌心,俯身过去,轻轻吻了吻他眉心的朱砂痣:“有我在,你不要害怕。” 到了第五天,山上的路仍没清扫出来。 几人终於觉得无聊了,日日盼著早日下山。 沈自明看大家无聊,就兴致勃勃地建议道:“来山上这麽久,我们还一起泡过澡吧?来来来,一起去泡个澡,让哥哥看看你们的身材。” 长华微笑:“好啊。” “嗳?一起麽?”沈中书有些惊愕,忽地想到什麽似地,脸通红地瞥了眼长华,见对方并没有看自己,有有些失落,低著头说,“我……我还是不去了。” “干嘛不去?害羞?”沈自明大咧咧地一把将他搂进怀里,“跟个姑娘家似地,都是自家兄弟,怕什麽?走走走,让哥哥带你去洗个澡。”就强行拉著沈中书往温泉池走了。沈寄流无奈地摇了摇头,也跟了过去。 沈长华回头问父亲:“你去吗?” “不去了。”沈世道,“早些回来。” 沈长华扬起嘴角:“不吃味?” 沈世脸一红,大手一挥:“快去吧。” 沈长华笑著离去。 走到温泉池,三人衣服已经扒光了,只穿著小内裤泡在水中玩著。沈长华一来,他们就 分卷阅读24 立刻招呼:“快,快脱了衣服让哥哥看看你的身材。” 沈长华倒也不拘谨,三两下就除去了衣衫,走进水中。 水汽朦胧。 三人的脸色都有些微妙。 沈自明自然是羡慕嫉妒恨,一脸“脸长的好性格好就连身材都这麽好,老天不公平”的表情。沈寄流是似笑非笑,沈中书……则是飞快的看了一要冒烟,慌忙低下头,都不知道该往哪里看。恰好,沈长华下水後,又是坐在他身边。 沈中书紧张的浑身僵硬,动都不敢动。 沈自明笑话他:“怎麽?看见你长华哥哥的身材,自卑了?” 沈中书小声道:“没……没有……我没有……” 长华侧过脸看他。 这好像还是第一次认真打量这小孩,身材瘦小干瘪,几乎没几两肉,皮肤倒是很好,玉一样的白,配上那张清秀的小脸,倒有些我见犹怜的感觉。 察觉到长华在看自己,沈中书更是紧张了,身子快要僵硬成一块石头。 不舒服。 这种手脚被束缚的感觉,心跳快要跳出胸膛的感觉…… 如果再不说点儿什麽,就会被发现的吧? 沈中书强摁住心头的悸动,抬起头,刚想说点儿什麽,眼光忽地瞥见长华肩上的几道红色的抓痕。 脸,瞬间惨白,失了血色,低下头不再言声。 他的变化并没有逃过长华的眼睛。 长华望了他几秒,转过脸,装作什麽都没发现,继续跟自明寄流有说有笑。 像所有年轻男孩子一样,他们讨论著彼此的身材,讨论著外面的世界……沈寄流给沈自明擦著背,说的不多,表情温柔。长华靠在池边,望著他们,嘴角始终有笑,也不知在想什麽。 泡了一半,身後的门突然响了响。 几人回头一看,皆吃了一惊。 竟是沈世。 沈世面无表情地问:“怎麽,不欢迎?” “没、当然没。”沈寄流先反应过来,笑道,“大伯怎麽来啦?” “嗯,一个人泡有些无聊,就来了。”沈世说著,就褪去了衣服,赤条条的下了水,很自然的坐在了长华身边。 几人都不说话了。 气氛变得十分微妙。 沈自明自沈世下水後,眼神就没从他身上挪开过。 温泉池中水汽朦胧,白雾嫋嫋,这男人竟像妖怪志中的妖,豔到一种煞气的地步。尤其那眉心的朱砂痣,豔色逼人,煞气腾腾,令人心惊。 沈长华看到他的目光,顿了顿,道:“父亲好像还是第一次跟你们一起泡澡吧?看,自明都傻了。” 沈自明没有反应过来,依然呆呆地望著。 寄流一巴掌拍到他脑袋上,尴尬地解释:“是啊,估计是大伯保养的太好了吧,看起来完全不像快4o的人呢。这个呆子才看傻了吧。” 他这一说,沈自明才反应过来,脸上也露出了尴尬,干笑道:“是啊是啊。大伯……咳,保养的真好。”说著,又朝沈世看了几眼。 有人的脸色不易察觉地暗了暗。 沈世闭上眼,不再说话。 泡完澡,回了房。 长华问他:“不是不过来了麽?” “哦。”沈世面无表情地,“想过去就过去了。” 长华了然地笑了笑,上床,将他压在了身下。 酣畅淋漓的性爱,攀至顶峰时,长华在他耳边说:“以後,不要再给别人看你身体了。我会吃醋的。” 终於到了第七天。 山上的雪化的差不多了。 几人决定过完最後一夜,次日一早便下山。 子夜。 古刹寂静。 释心大师跪在佛祖面前,念著心经敲著木鱼,木鱼声一声比一声急促。 一道黑影将佛祖笼罩。 释心闭著眼:“荤畜,贫僧已等你许久。” 二十四 第二十四章: 沈世入了梦境。 梦境中的天地混沌沈重,漆黑不见五指。大地空旷,他在黑暗中跋涉,不知从何而来,又要往何而去。忽地,耳边有人在诵经。他猛地转身,已身处与万佛寺中。 老和尚跪在佛祖前念著经。 “复次地藏,未来世中,若天若人,随业报应,落在恶趣。临堕趣中,或至门首,是诸众生,若能念得一佛名,一菩萨名,一句一偈大乘经典。是诸众生,汝以神力,方便救拔,於是人所,现无边身,为碎地狱,遣令生天,受胜妙乐…” 沈世合掌,虔诚地对著佛祖拜了一拜。他知晓这是梦境,因此并不与和尚说话。片刻後,和尚终止了诵经,缓缓道:“荤畜,老衲等你许久。” 有一道黑影徐徐笼罩过来。 寺中霎时阴气逼人。 那黑影立在和尚身後,周身弥散著煞气,令沈世瞧不清他的脸孔。 和尚道:“苦海无边回头是岸,色欲二字生死之根,看来你并没有听进去。” 那黑影不吭声,缓缓举起双手。 和尚依然没转身,闭目缓缓道:“业报轮回,种孽花,结恶果。众生念念在虚妄之相上分别执著,故名曰妄念,言其逐於妄相而起念也;或难知是假,任复念念不停,使虚妄相於心纷扰,故名曰妄念,言其虚妄之相随念而起也。无妄想时,一心是一佛国;有妄想时,一心是一地狱。根身器界一切镜相,皆是镜花水月,迷著计较,徒增烦恼。” 老和尚长叹一声:“阿弥陀佛,佛说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然後发生了什麽? 沈世记不太清楚了。只觉得一股凄厉的阴风刀子似地刮过来,刹那,佛锺发出尖锐的嘶鸣声,梵音高泣。七窍剧痛难忍,看不清,听不见,感官失去一切功能。却又在模糊中,听见一道低沈沙哑的声音哺哺念叨:“心生种种法生,心灭种种法灭。” 心生种种法生,心灭种种法灭。 阿弥陀佛。 我佛慈悲。 沈世是被长华摇醒的,醒来後七窍都在流血。长华一脸惊惶,要背他下山去就医,沈世却推开他的手,拒绝,平静道:“这是迟早的事,你不用担心。” 长华知他所指,不吭声,站在床边一语不发,黑发遮住双眼,无尽的阴霾。 沈世擦干了眼睛、耳洞,嘴里流出的血,将沾了血的帕子丢到一边。怔怔地望著儿子发呆,忽地,他说:“如果我死了,留下你可怎麽办?” “父亲。” “你说过要保护我,但这鬼神之力,又岂是你一介凡人能够抵抗的?”沈世喃喃,“无非是早来晚来罢了。你瞧,这些年我不都这麽过来了麽?”这些年他都生活在恐惧中,无尽的痛苦中。可这样,竟也就过过来了。虽说没对未来抱有太大期望,可长华的承诺,始终还是给了他一些侥幸的念头,如果… 分卷阅读25 …如果…… 没有如果。 这是沈家造下的业,沈家就得偿还。无论过了多少世,那东西的恶灵都不会放过自己。 之前他没有顾念,所以没有求生念头。如今,如今却是不同了。他有了挂念。 他怎忍心离开儿子? 他若离开了,儿子又会怎样? 思及此,沈世就心如刀绞,面上却不愿表现出来,只喃喃道:“长华,你来抱著我,抱著我。” 长华走过去,在他身边躺下,将他搂进怀里。 怀中,沈世对他说:“无论发生什麽,你都要答应父亲,活下去。” 天亮时,二人前往万佛寺。 临出门前,长华叫住他:“父亲。” “嗯?” “你会好起来的。”长华说完,便低头朝寺中走去。沈世站在原地恍惚了许久,忽地弯起嘴角。 清晨。山中寺庙不似往常一般宁静。 一早锺声就响个不停。 沈自明他们也过来了。沈世问他们出了什麽事,沈自明看了他一眼,脸色有些尴尬道:“据、据说寺里的老主持昨晚去了。” 沈世一怔:“死了?” “嗯。好像是被人杀死的。” 猛地,昨晚的梦境一一浮现在眼前。 沈世二话不说,冲进了寺里。 寺庙门栏上的薄雪已被扫净。初春的寒冷叫人骨头发酸,几个小和尚跪在佛堂中低低哭泣,年长的和尚们跪坐在佛前诵经。老和尚的尸体已被装进了一口薄薄的棺材中,梦里出现过的那尊金色大佛,佛身上披满了墨一般的绸血。有个小和尚正跪在佛脚下一边哭一边用毛巾擦拭。 沈世想入内,却被人阻止,理由是:“主持已圆寂。望施主不要打扰。” 据说,主持在死前几天,就对他们说过,几日後他会有血光之灾,无可避免。当时他们只以为主持老人家在说笑,却没想到一语成谶。 沈家人没在寺庙里停留多久就回去了。寺中的人似乎并不想将事闹大,反正这山中,刘凯死後,就已经没了秩序法律。 几人回来後,神色都有些恍惚。尤其是沈自明,脸色煞白煞白的,沈寄流见他不太对劲,拖著他回房休息去了。沈世对其他几人说:“东西都收拾好了吧?中午吃完饭後就下山回家。”忽地转头对沈中书道,“你去跟你堂哥们说一声,不要乱跑。这深山老林,出了事可不是闹著玩的。” 沈中书低著头,过了好一会儿,他才颔首,轻声应:“知道了,大伯。” 沈世觉得疲累,要回房间休息。长华也起身准备跟过去。 “长华哥。”沈中书叫住他,“能陪我出去走走麽?我心里不舒服。” 沈长华看看父亲。 父亲没什麽表情,算是默许。 两人在园子里慢慢散著步。 沈中书话本来就少,如今,话更少了,只一味地低头不吭声。长华问他是不是吓到了,他想了很久,抬起头来,看著他,一双细长的凤眼里含著春水,楚楚可怜。他道:“长华哥,如果有一天我也死了,你会不会记得我?” “小小年纪不要说这些不吉利的。” “你知道,我们为什麽出不去吗?不知道大伯有没有跟你说过,我们沈家,是被诅咒过的,永生永世都要困死在这个地方,永远不能逃离。如果有人想逃走,最後只会落得尸骨无存的下场。起先我是不信的,直到我七岁那年,自明的哥哥……” “自明有哥哥?” “曾经有的。不过已经死了。死的原因你应该知道了吧?被人发现在镇外三百里的地方,死的模样……”沈中书闭上了眼睛,瘦弱的身子瑟瑟发抖。记忆中的场景,过了这麽多年,他仍然记得清清楚楚,每一个细节,哥哥尸体的样子,他都记得清清楚楚,像烙铁烙在脑海中一样。 沈中书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哭了。也许是哭了吧,但是他弄不明白自己为什麽会哭。也许是这天气实在太萧瑟了,也许,是被刚才寺庙中的现场吓到了。 眼泪是软弱的。 他也是软弱的。 但是他心中又充满了无限的爱。 肩膀被人拍了拍,落下的手就像冬天拂在肩上的雪花,冰冷潮湿。 他抬头,对长华道:“所以我常想,如果有一天我也得死,那我希望死在最爱的人手上。” 二十五 第二十五章: 离了万佛山,过了数月。主持之死渐渐被遗忘。 沈世自那日起,情绪就变得异常焦躁,动辄情绪失控,怒气难抑。也不知是否是旁人错觉,只觉得他眉心那颗朱砂痣愈发的红豔,煞气浓郁,一眼望过去,直叫人心惊胆寒。 他总觉得那银环的鬼魂一直在外头唱戏。唱的是那粤曲《楼台会》,每一夜都在他耳边回荡盘旋著,教他难以入眠。日子久了,神经越来越脆弱,稍有风吹草动便大惊失色。长华不止一次告诉他,外头没有鬼,只是他的错觉。可沈世却说:“有,你听,他正在那唱呢……” 夜深重重,他坐在床头,表情凝重严肃,仔细凝听著窗外的动静,脸上充满了脆弱的神经质。 可到了白天,他又变回那端庄沈静的沈家主人,旁人丝毫看不出他的变化。 沈长华开始忧虑。 一日,铺子里有些事,沈世前去处理。沈家有人来拜访。却是年前在容娘坟前遇到的容紫。她今日来,为的不是别的,正是与沈长华成亲一事。容紫道:“自年前一别後,我日日在家等候沈老爷的消息,等来等去,却什麽都没等到。我只有冒昧亲自前来询问,敢问沈老爷的话还算不算数?” 沈长华沈默地望著她。 这年轻的姑娘,脸与容娘有七分相似,神态却完全不同。容娘是典型江南女子的温婉,容紫则冷静乖戾,言辞咄咄逼人,毫不退让。被沈长华这样打量,竟也不惧,回望过去。沈长华看了她许久,才道:“我不喜欢你,你可知道?” 容紫冷笑:“喜欢不喜欢,那不重要。我只要能够嫁进沈家。” “你倒是很心急。” “人生苦短。” “我不会娶你。你回去吧。尽早死了这条心。” 容紫没动,过了片刻,忽地嘴角上扬,那抹弧度,瞧在长华眼里,竟是说不清道不明的熟悉感。依稀多少年前,在母亲死去的那一刻,也曾在她脸上看见过。那种恶毒的像下了降头一般的笑容。 容紫道:“沈少爷,有些事人在做天在看,不要以为没人知道。做了就总有一天会被发现,纸包不住火。”说罢,便转身离去。长华目送她离去的背影,静静地,长久的不动。过了许久许久,他才好似自言自语地喃喃,“你这招做的可不太精明。” 沈世回来後,他还坐在椅子上发呆。沈世问他: 分卷阅读26 “容紫来过了?” “嗯。”长华也不隐瞒,“她来催问婚事,我回绝了。” 沈世一时间心里头也说不出什麽感觉,心里既觉得对不住容娘,食言而肥实乃有违君子之风。可,真要把心头的人送进别人手里,他也做不出。 容紫没再来过。 几日後,被发现死在了容娘的坟前,尸身被戳了几十个血洞,死时双眼怒睁,不能瞑目。 也不知是否这些日子命案发生了太多,沈世已经麻木,平静地令人收好了尸,入殓下葬。 沈自明过来玩,扯些有的没的,最近他时常往这边跑,一呆就是一下午。他好像突然对沈世起了关心之意,每次来都要询问他的消息。 今天,他像往常一样,又问:“大伯的身子最近怎麽样了?” 长华道:“挺好的。” “那怎麽没见他?” “下午说是有些困乏,就回房休息了。” “哦,大伯身子一直不好,可得好好照料著。生病了就难受了,就像中书那小家夥,身子也虚的很,还不肯好好调理,这不,前几天又生病了,这会儿估计还躺在床上呢。” 沈长华闻言,似有些意想不到:“中书生病了?”难怪这些日子没见他。 “是啊。” “几时的事?” “也就前几天吧。” “严重麽?什麽病?” “也不是很严重,大夫说是受了点儿惊吓,这才发烧的。不过我倒是很好奇,他是见了什麽,能把他吓成这样。”沈自明面露疑惑,“总该不是见鬼了吧?”又觉得自己这笑话实在冷,干笑了几声,不再言声。 长华想了想,说:“晚上我过去看看。” “也好。他好像挺喜欢你这个哥哥的,去看看也好。” 沈自明一直赖在沈宅,直到太阳下山才离开。走的时候,还往沈世房间那边瞅了几眼,依依不舍的,似有莫大遗憾。沈长华盯著他的背影,若有所思。 沈自明回到家後,没有用晚餐,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发著呆。窗外的天黑了,屋子里没有点灯,他坐了很久,然後站起来,从床头的暗格里抽出一张照片来,走到窗前,借著月光,默默地凝望。 照片中的人,年轻,风姿绝代。黑发如墨肌肤如雪,眉心一点朱砂豔煞。一身怒红的袍子穿在身上,木屐鞋,手中挑著一盏鲤鱼灯。他站在那里,身後是往来的村民,他的眼神静静的,没有波澜,幽深不见底。皎洁的月光照在他的脸上,好像下一刻,他就能从画中走出来。 沈自明看了很久很久,眼里渐渐流露出疯狂之色。他捧起照片,双手虔诚地抚摸著照片中人的脸,身子,低头凑过去,亲吻著他的每一寸。呼吸愈发地急促,有什麽东西就要从胸膛冲出来了。 如果,把他这身衣服脱掉的话…… 那衣服下面的身子,那白玉一般的肉体,也不知做起那事时,会有多快活。他那一贯冷漠禁欲的脸,如果浪起来,又会露出怎样的表情?那可爱的小嘴,如果在快活的时候,叫著自己的名字……他那两条修长笔直的腿,如果缠在自己的腰上,随著自己的抽插不停的颤抖……小穴紧紧的咬著自己的阳具收缩,攀至顶峰时的无助,被自己干到哭泣,求饶…… 如果,如果的话…… 忽地,身後传来一道冰冷的男声。 “你在做什麽?” 沈自明整个人顿时一僵,猛地回过头来。 沈寄流脸色阴沈恐怖,一向温和的他,竟露出少有的怒气来,不待沈自明回答,一耳光就扇了过去:“贱人!!” 第二十六章 第二十六: 耳光气力极大,扇的沈自明一个趔趄,一头撞到了窗栏上,手中照片随之落地。他忙俯身想去捡,手却连同照片,一起被沈寄流狠狠踩在脚下。 沈寄流脸色铁青,眼里布满了怒气的血丝。他一脚将沈自明踹开,弯腰拾起了照片。 看清楚照片中的人後,他更怒不可遏,三两下就将照片撕成碎片,又拎起坐在地上的沈自明,继续打。 拳打脚踢,似是恨极了这人的背叛,恨不能把他打死,让他眼里永远没有别人。 殴打持续了很久。 整个过程,沈自明都没有还手,任他打。终於结束了,沈寄流喘著粗气,瞪著血红的眼睛,望著他:“为什麽要背叛我!贱人!你怎麽可以这麽脏!” 沈自明擦了擦嘴角的血丝,冷笑:“脏?你又比我好到哪里去?”他凑到沈寄流耳边,声音极轻,“三弟,你别告诉我,当年那件事是谁出的主意,你已经忘了。” 沈寄流眼色一暗:“你不该背叛我。” “我跟你之间不过是一场龌龊的交易。何来背叛?” “不是!” “不是什麽?你别告诉我你对我还真有爱。那可就笑话了。”沈自明斜睨他一眼,见他脸色愈加惨白可怕,透著近乎死人的灰白色,不禁笑的更诡异,“该不是被我说中了吧?” 沈寄流几乎是落荒而逃的。 黑暗的老宅屋子里,木窗外面照射进来的白月光,洒在地上的沈自明身上。 他舒展开四肢,躺在冰冷的月光里。 他想,也不知这罪孽,何时能够结束。 应该快了吧。 那人,回来了。 次日,沈长华去中书家探病。在他家门口,碰到了恰好也来探病的沈自明。见他挂著一脸伤,长华问:“你这伤怎麽弄的?” “嗨,别提了。走路一不小心就摔成了这样,倒霉。”沈自明打了个哈哈,似乎不愿多谈。长华也就没再追问,只道,“记得涂点药。” “嗯。你来。” “嗯。” 沈中书的病已经好很多了,现已能下床走路,只是一场病痛折磨的本来就瘦弱的他更加形销骨立,像根小柳条儿,风一吹就能跑。他见到沈长华来,似乎很开心,弯著两枚新月眼,笑的很腼腆:“长华哥哥,你来啦。” 长华道:“你身体如何了?我听自明说你病了。对不起,这些天铺子里生意忙,也没来看望你。” 沈中书摆手:“没事没事,我知道你忙。没有怪你。”望向旁边的沈自明,关切地问,“自明哥脸是怎麽回事,跟谁打架了吗?” 沈自明干笑一声,跟刚才的说辞一样:“摔得。” 沈中书疑惑:“摔成这样?不像啊。肯定是跟人打架了。” 这小家夥,一点都不给面子,沈自明握拳在嘴边又咳一声,岔开话题,“别说我了,说说你,你怎麽回事,大夫说你是受到了惊吓。谁吓你了?” 沈中书摇摇头:“没有的事。就那天半夜睡不著,去园子里走了走,可能是夜里气温凉,我又没多穿,就受了点儿风寒。” “那便好。 分卷阅读27 ”沈长华拍拍他的肩,“好好照顾自己,也不小了,别让家人担心。” “嗯。”沈中书小小声的点头,感觉刚才那双手拍过的地方,火辣辣的,灼烧的他肩膀一阵阵疼痛。 探完病,沈长华与沈自明一起回家。两人的家方向正好相反,一个在镇东头,一个在镇西头。长华说正好要去铺子里看看,便与自明同路,并肩慢慢走。沈自明今日话很少,显得心事重重。午後的薄光照在他身上,挂著伤病的脸,透露著将死之灰。沈长华望著他,许久,说:“你觉得人怎样的死法比较好?” “嗯?”沈自明回头,不太理解他的话。 “你瞧,容娘死了,是上吊自杀的。容紫被人刀杀,死的时候也必定痛苦万分。那万佛寺的主持死状也难看。人命如蝼蚁,不能与命争。所以我问问你,你觉得人怎样的死法比较好。” 沈自明低头走路,沈默了片刻,低声回道:“如果非要死的话,也希望能死在外面吧。生的时候看不到外面的世界,死了,灵魂去瞧瞧,也是好的。” 长华笑了笑。 回了家,沈世刚睡醒,沐浴完毕,穿著件白色的长袍子,坐在书桌前伏案写著什麽。他最近精神很不好,时常一睡就一整天,精神体力明显大不如从前。长华问他到底是哪里不舒服,他只说是老了。 长华走到他身後,将他环在怀中,脸贴到他後背上,嗅著他身上刚沐浴完後带著的冷檀香气。沈世放下笔,柔声问:“怎麽了?” “嗯……有点儿累了。” “铺子里很忙?” “嗯,有点儿。” “累了就休息几天。交给管家就行了。不用你事事都亲为。” “我想多赚点钱。” 沈世笑了:“赚那麽多做什麽?” 长华将他抱过来,坐在自己大腿上:“我想著,现在趁年轻多赚点钱,以後等我们出去了,我带你去世界各地游玩。外面什麽都要花钱,物价高的很,现在能多赚点,免得你以後受苦。” “傻小子。”沈世听了心里酸酸的,摸摸他的头,说,“也不知我有没有这个福分出去呢。” 说罢,胸腔一热,气血翻腾,一个没忍住,便吐了一大口鲜血。 二十七 第二十七章: 墨一般的绸血,溅到了沈长华白色的绸缎衣裳上,像一朵朵白雪黑梅,冰冷诡谲。沈世很平静,取来方巾拭净了血,对长华道:“去换件衣裳再过来。” 长华没动,低著头,死死的盯著自己衣襟上的血迹。 他这个人,不管是喜还是怒,都不在脸上表现。外人只道他是沈家温文尔雅的大少爷,有著不符年纪的成熟稳重与精明,却不知道,他也始终还是个19岁的男孩子,唯有在沈世面前,才会露出些许孩子气的天真来。 而现下,他脸上虽没表情,但沈世又如何不知他的想法? 沈世顿了顿,最终还是叹了口气,缓缓道:“我时辰不多了。” 是了,时辰不多。 自祠堂被毁之後,他便觉得身子急剧败坏下去,像一根木头,加速腐朽。万佛山那夜他七窍流血,之後便时常呕血,呕出来的血都是浓稠的黑色。沈世清楚的记得,当他的父亲还是祭品的时候,最後一段岁月,也时常呕血。呕出的血就同他的一样,浓稠如墨。不到半年,父亲就去了。死的时候嘴角有笑,分明是解脱。 沈世被兄弟当成祭品供奉上祭坛後,自知无力摆脱这命运,因此早就看破生死,甚至提前在祠堂中立了自己的牌位,渴望早一日能够解脱。那时,死於他来说,是解脱。而今,长华来了,令他对这人世间有了眷恋。他不想死,他想多活一些日子,他不想提前一步踏上黄泉。举头三尺的神明,定将他们之间的败伦清清楚楚瞧在眼里。倘若他走了,这剩下的天谴,必定要留到长华身上。 沈世不舍。 他不忍让儿子独自一人留在这人世间受苦。他的童年,他没有陪他成长。如今来了身边,他却又要走了。 沈世寻不到出路,因此绝望。 长华听了他说,沈默了许久,才问:“多久了?” 沈世道:“年後开始呕的。” “所以你前阵子才一直发火。” “我怕我走了,留下你一人,可怎麽办。”沈世望著他,“我想了很久,想不到出路,命就是命。所以,我若走了,你便同我一起去吧。好过留在人间,受那牲畜欺辱。” 长华道:“除了呕血,还有哪里不适吗?” 沈世顿了顿,摇摇头,终究不忍心再说更多,只道:“没有。” “嗯,没有,没有便好。”长华站了起来,朝门外走去,“你好好休息一下,我出去给你开点药。” “长华。”沈世叫住他。 长华驻足,没有回头。 沈世道:“你……” 他的话没有说完,沈长华便打断他:“我没事,我好的很。我说了,有我一日,便不会让父亲你出事。你只要安心修养就好。” 这一出,就直到大半夜才回来。 沈世担心他想不开,也一直没睡著。见他回来了,才松了口气,问他去哪了。长华嗯了一声,没回,脱了衣服上了床,躺在他身边。沈世闻见他身上有一股隐约的甜腻香气。说不出是什麽味道,却总觉得异常熟悉。 屋子里的油灯闪了闪,最终油尽灯枯。 两人都没睡意,睁著眼凝望著黑夜。 过了一会儿,长华默不作声地伸出胳膊,将他搂进怀里。大手在他後背上轻轻地拍著。 熟悉温暖的怀抱,沈世觉得安心。他往怀里又挤了挤,贴在他胸膛上,感受著他有节奏的心跳。 “睡吧。”长华的声音轻轻地飘在他耳边,“明天我带你出去走走。” “好。” 沈世闭上了眼。 窗外的乌云散开,一道皎洁的白月光照进屋内。 长华凝视著他皎洁的容颜,眉心的朱砂痣,凑过去,轻轻印上一吻:“沈世,你是我的心头血,朱砂痣。” 镇子西头有一家戏园子。每月十五都有戏班子在这儿唱戏,镇中没有电视网络,娱乐项目稀少的很,因此这每月一次的戏园子就格外的热闹。 春日阳光正好。 柳丝长,桃花豔。 沈世穿了一身样式古朴的立领长衫,被长华带著前往戏园子。长华说“这儿我上个月来过一次,那旦角儿戏唱的不错,今儿正好有《西厢记》,便想著带你来听听。” 其实沈世并不喜欢听戏的,因为银环的缘故,他对戏曲有种莫名的恐惧感。可长华说要带他来听,他也没说什麽,跟著来了。 古老的戏园子很大,里面人头压压,卖糖人儿的小贩,吸著水烟袋的老人,打打闹闹的稚童。浓妆豔 分卷阅读28 抹的戏班子人马,站在台上挥著水袖,正唱著《西厢记》。长华牵著沈世找了一排靠後的位置坐下。午後的阳光懒洋洋的,照的人生出困倦之意。 台上的戏子,咿咿呀呀的唱,铜锣银嚓,铿铿锵锵。其实两人都没听懂在唱什麽,但就这麽坐著,依偎在一起,晒著太阳,坐在这喧嚣的人群里,尘世间,心里头就觉得踏实,觉得人生就这样过下去,也再完满不过。 沈世像一只上了年纪的慵懒的猫,听了一会儿就恹恹欲睡了,靠在长华肩头打著瞌睡。园子里有人在放鞭炮,桃花红豔豔的,迎春喜庆,人间俗世的气味绕在空中,长华默默的伸出手,与沈世十指纠缠。 他笑道:“这是我们第一次约会,你就睡觉了?” 约会? 沈世的脸唰一下变得通红,别过脸只露出红红的耳尖,小声道:“莫要胡说。什麽约会不约会……的。” 长华笑容更甚:“外头人谈男女朋友,都要约会的。我们在一起什麽都做了,可就还没出来约会过呢。嗯,这里地方小,也没什麽可去的,等以後能出去了,我们每天都去约会。带你去电影院吃爆米花看电影,打游戏,开车去海边兜风。” 爆米花,电影院,兜风……这些新鲜的词儿,沈世可从来都没听过,但长华说了,那就是有趣儿的。 沈世看向戏台子,轻轻点了点头。 “好。” 等到一曲唱完了,太阳也要落山了。 傍晚的阳光那样温柔,温柔的好像能将生命抚顺。 他们慢慢的走,循著小路回家。路边经过湖泊,经过树林,走累了,就在路边的凉亭下休息一会儿。天上的繁星出来了,月亮高高挂在碧空。长华牵著他的手,顶著白月光,慢慢走回家,再相依而眠。 沈世躺在他怀里的时候,明显感觉到他的那根东西硬硬的抵著自己。想来,有许久没有做爱,长华年轻气盛,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怕也是忍久了。於是,便主动凑过去,亲亲他的唇,双手开始解他衣裳。不想双手却被捉住,长华轻轻摇摇头,道:“好好睡,我没事。忍一忍就过去了。” “可是……”沈世始终不舍得他。 “你现在身子不好,不能剧烈运动。等到你身子好了……”长华凑到他耳边,轻轻咬了一下他的耳垂,“我一定会干你一整天,把你那小穴儿弄坏,让你哭著求我为止。” 二十八 第二十八章: 镇上来了一位异乡客人。年纪不轻,胡子拉渣,披著破旧的袈裟,像一位苦行僧。他进了镇子,找到了沈家,进门第一句话便是“许久不见,不知道沈先生这些年过的可还好。” 沈世记得他。十多年前的鲤鱼节,这个不小心闯入镇中的外乡人,自称是名摄影师,身上钱财丢尽无处可去,只得寄宿在沈家。节日那晚,他给自己拍了很多叫“照片”的东西,并说这将是他摄影生涯中,不会再超越的作品。他在镇中没停留几天就离开了,走的时候甚至连一句话都没留下。沈世本以为他们此生不会再碰面,没想到他竟成了和尚。 沈世点点头:“好久不见,没想到林先生出了家。” “有些事情堪不破,只好求助於佛祖,让佛助我看破”林宗绪微笑,佛性慈悲,“小僧法号释心” 沈世停顿了一下,问:“这世上当真有佛吗?” 释心道:“佛在灵山莫远求,灵山只在尔心头。人人有座灵山塔,好向灵山塔下修。佛祖自在我心中。” 沈世问:“这次您来镇上,是为了什麽?” 释心道:“解铃还须系铃人。” 沈世问:“是指何意?” 释心合掌,慈悲一笑,并未回答,说:“沈先生面色不好,想必近些年过的也不甚如意。” 沈世道:“尚可。” 恰逢沈长华从铺子里回来,见到父亲与一名陌生和尚在交谈,便没上前打扰。正准备回书房整理账本时,沈世眼尖看见了他,将他叫了过来。沈长华客客气气,对和尚微微行了个俗家佛礼:“大师好。” 释心眯起了眼,眼光像刀子似地,在他脸上刮著,嘴上却问沈世:“这位是?” 沈世道:“这是我的儿子,沈长华。” 释心眼光有一闪而过的冷厉,很快又恢复了平和慈悲,说:“沈先生好福气,十年不见,竟有了这麽大的儿子。” “旧事便不再重提。” “令郎君子端方,想必极孝顺。” “还可。” 释心侧过脸,对长华笑道:“我想在沈家叨扰一些日子,不知方便不方便?” 沈长华道:“大师请随意。” 和尚住在了西厢边的一间客房内。 晚上沈家,吃了素斋。无人的时候,沈世交代长华,近些日子不要去他房内住,以免被人发现。长华倒也没甚意见,乖乖回了自己卧室。入夜,人静,他从床上坐起来,听见隔壁房间里传来低低的诵经声。推门,来到和尚房前,轻轻敲了两下,没人开。刚要走,却瞥见那房间的窗户开著,只见和尚正倚窗诵经,月光射入,宛若白炼,颇有些明月入怀之感。万籁寂寥,清风夜起,长华轻声询问:“大师还没睡?” 和尚放下经书,靠在床边微笑:“沈小先生也没睡。” “嗯。睡不著,便起来散散步。” “小僧今日发现,你父亲的脸色不太好。再观了一下家中风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沈家近些日子不太平吧?” 沈长华点头:“的确。不知大师可有破解之法?” “没有。”释心望著他的脸,沈声道,“有些事情莫要太执著,放开手才有新天地。当知恨由爱生,爱生枷锁,枷锁生恨,轮回周转,无有尽头。早日放下,佛才可渡你。小僧一番话,不知沈小先生可都懂?” 沈长华没有应,转过身,抬头望向明月。 玉免悬空,光辉皎洁。 如水月华倾斜在他身,照耀他的眼眉,落在月光里的身影风姿洗练,刚劲落墨。他扬起嘴角,那温和惯了的眉眼,忽地带上一股难以言明的妖媚,眼角眉梢都染了毒。道:“懂或不懂,都不重要,万物更替,追求的不过是个结果。若没结果,那过程,要又有何用?” 和尚在沈家住下了。 沈长华待他十分客气,闲暇不去铺子里时,也会带他出去走走,逛逛古镇。偶尔谈到十多年前与沈世的相识,和尚笑道:“一切都是缘分。若不是认识了沈先生,想必我还在红尘中打滚,追寻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 沈长华冷笑:“这话听起来,好像大师的出家是与我父亲有渊源? 和尚也笑,不正面回答:“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就此不谈罢。” 午餐时间,沈世突然说:“昨晚不知怎地 分卷阅读29 ,突然梦见自明了。” 沈长华停下筷箸,抬头问:“梦见什麽了?” 沈世摇头,他记不清梦的内容,只记得梦的本身,隐隐有一种不祥之感,醒来时总觉得心神不宁,要出什麽事,思来想後,还是决定饭後跟长华一起去看看。 沈自明家中无人。沈太太出去打麻将了,就几个下人在家中,说沈自明昨天晚上跟寄流少爷大吵了一架後,就生气把自己关在房里,到现在都没出来过。早饭也不肯出来吃。沈世问:“你们没叫他吗?” 下人面面相觑:“夫人说,少爷闹脾气的时候别管,饿他两顿就知道饿了,自己出来了。我们就没……不过寄流少爷早上倒是过来了,不过到现在也没……” “荒唐!”沈世一甩袖,就疾步朝沈自明房中走去。 沈长华与和尚紧跟其後。 沈自明家的宅子不大,不多会儿就到了他的寝卧门前。 立夏的园子里,已有了蝉的初鸣。 太阳明晃晃的笼罩著宅院,园子里几棵光秃秃的树,在地上投下一片枯老的光影。 沈世觉得,自己的手心已冒出了冷汗。他想举起手敲门,可是发现,自己竟连抬手的气力都没。 还是长华,从背後扶了他一把,而後,连门都没敲,直接就将门一把推开。 一股浓烈的血腥气扑鼻而来,瞬间,鲜红淹没了沈世的眼。 释心合掌,念了一声“南无阿弥陀佛。” 只见房内,一片血海。 血海中,跪坐著一人。 那是沈寄流。 沈寄流的怀中,躺著一个血人。 脸孔惨白成一张纸,已然认不出,那是平日里笑声爽朗大大咧咧的沈自明。 第二十九 第二十九章: 第一眼的时候,沈世还以为自己看错了,以为只是近来身体不好,产生的幻觉。但飘荡在耳边的那声南无阿弥陀佛,鼻尖的血腥气味,满目的鲜豔红绸,令他不得不承认── 侄子死了。 这个残酷的事实,几乎将他击倒,但他偏偏面上不肯表现出一分一毫。 那东西在看著,就是要他痛苦,就是要他恐惧。 他沈世偏不如它所愿。 沈自明死的很不好看,身子各大动脉处都被凿了血洞,可谓生生血尽而亡。屋子里到处都是粘稠的鲜血,无处下脚,血泊中唯有沈寄流跪在那儿,静静地拥著怀中近乎干瘪的人。 他听见了门口的动静,抬头望过来。 他的眼神非常平静,没有悲伤,没有愤怒。 他轻轻说:“自明去了。”那语气就像在说,“自明睡著了”一般。 几人都不知道该说什麽好。 和尚不忍心,默默闭上眼,诵起了超度经。 沈世刚想走进去,便被长华一把拉住。 长华说:“我去。” 沈长华踏进去,鲜血染红了他长袍的衣角,他来到沈寄流身边,将他扶起来,然後将沈自明的尸体抱上屋内唯一干净的床,放好,盖上被子。 “你现在是要回去休息还是在这里陪著料理後事?”他问。 沈寄流看了一眼床上的沈自明,淡淡地说:“他的後事我来料理罢。” 沈长华便道:“那好。我去通知婶婶。” 交代下人谁都不许靠近这边的房子,几人一起将房内的血迹清扫干净後,沈母赶回来了,脆弱的女人,得知儿子的死讯,提著一口气奔回来,见到的第一眼,便直接昏厥过去。 下人们不知发生了什麽,只知道家中少爷突然去了,去的蹊跷,尽管家中主人下了禁令眼睛流言,却还是抵不住私下议论纷纷。 後事很繁琐,一直忙到半夜才结束。沈自明的尸体被放在棺木中,停靠在家中大堂,长明灯火,黑白幕布。镇中习俗,白发人送黑发人,是为大不孝,不能丧事喜办挂红,只能简单处理。 沈中书也赶来了,跪在沈自明的棺材前,哭的不成样子。 沈世听的头疼不已,走出灵堂透口气。和尚见状,跟了过来,晦暗的烛火下,他见沈世的脸色格外苍白,有些关切地问:“沈先生没有事吧?脸色不太好。” “无碍。” 园中一片寂静,只有沈中书轻轻抽泣的声音。 沈母因为丧失爱子,精神恍惚,已不能出来主持丧事。一切都是长华亲手操持的,而沈寄流…… 沈世回头。 沈寄流正站在棺边,默默地凝望著沈自明。脸上表情平淡的很,也瞧不出喜怒哀乐。 和尚突然说:“贫僧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沈世道:“你说。” “为何沈少爷死的蹊跷,这家中,却没有一个人质问死因。” 沈世静默了片刻,道:“从前,这镇中还是有法律的东西存在的。但这所谓的法律,也是由人而定。去年,那人也死了,所以这镇子里,算是没有秩序的束缚了。就算质问,也得不到答案。” 和尚听他说完,沈思了片刻,过了会儿,又道:“之前你叫我来的时候,我还不完全信。如今却是信了。” 沈世面无表情,听後,嗤地一笑。 和尚拨弄著念珠道:“这世上的罪孽,一切根源都是缘由放不下啊。” 沈世看著他:“大师你有什麽放不下的吗?” 和尚道:“自然有。” 沈世淡淡地说:“你不是出家人吗?出家人本该六根清净,你有什麽放不下?” 和尚道:“人生来就带了欲望,欲乃万苦之根本。我若没有欲,就不会堪不破,正是因为堪不破,才会出家。” 沈长华拿了一件衣裳送了过来,披在沈世肩上,说:“别著凉了。” 沈世点头:“你进去罢,我在外面呆一会儿就回去。” “嗯。” 转身的时候目光正好与和尚撞上。 他对和尚斯文地点点头,黑漆漆的瞳孔像一汪深不见底的沈潭水。 和尚望著他的背影,忽地问:“沈先生,这事怕有难度。” 沈世抬头望了望没有月亮的天空,道:“只求你到时候能够救他。再等等就好,再等等,只要三天。” 下半夜落起了雨,雨势不大,淅沥沥的,寒气略重。长华担心父亲身子不好,催他回去休息。寄流说:“我来守灵堂罢,你们先回去休息。” 沈世道:“无碍。” 寄流垂下眼睫。过了片刻,他淡淡地说:“我没想过他会死。” 那天早上,沈寄流如同往常一样,去看沈自明。前些日子他们吵完架,近来才刚和好,昨晚离去前,沈自明还在念叨,想吃镇子西头的那家豆花儿,让明早寄流过来的时候带一点。 沈寄流一心想哄著他。虽然吵了架,虽然两人之间有著肮脏的秘密,但确确实实,这麽多年,他的心里头只有沈 分卷阅读30 自明。他买了豆腐花,去见心上人。到了他家,发现他的房间门没有关,门一推就进去了。 他走进去,发现自明还在睡。 他叫了一声:“阿明,阿明。” 沈自明没有醒。 他将早点放下,将豆浆倒入杯子里,再去叫他,他还是没起来。 沈寄流轻轻地拉了拉他的手。 从一推开房门他就知道了,这没什麽可惊奇的,屋内那一大片血迹。 他在沈自明身边坐了很久,静静地看著他的脸,他的身体,他的手。 他觉得自己什麽都不想干,就想这样坐著,陪著沈自明,陪著他,一直到世界毁灭。 沈寄流说:“如果知道他今天会死,前几天我就不跟他吵架了。” 沈中书听了,心里愈加不好受,低著头小声抽泣。 长华拍了拍他的肩:“都去休息吧。这里由我来跟寄流守著就行。” 沈中书不肯离去,执意要在这里陪著表哥。沈世也无睡意,其实,没有长华,他也不想回那个冰冷的家。 夜雨越来越大。 淅沥沥的,灵堂里的长明烛摇曳著,和尚敲著木鱼,为死者诵读超生经文。 三天後,天气仍未放晴。 沈自明出丧。 镇上的习俗仍是死者为大,不能火化。但沈寄流却执意给他火化,理由是,自明一生都想出去,到外面的世界看一看,所以,不想在他死後,还要将他的灵魂与肉体束缚在这个囚牢里。 沈世同意。 出丧那天,全镇人都来围观了。大家私底下都在议论纷纷,沈家必定造了什麽孽,一而再再而三的死人,人人脸上都露著惊恐之色。 沈自明的尸体被一把火点燃後。病重沈母忽地从恍惚中醒来,瘫倒在焚化炉前,哭得撕心裂肺。 沈世走过去,想扶她起来。 不料这女人,看见是他,猛地抬起手,用力给了他一个耳光: “沈世!你到底还要害我们多久才甘心!” 第三十章 第三十章: 女人那巴掌打的很重,直接就在沈世的脸上留下了五指红印。周围人都被她的举动吓到,僵在原地不敢出声,可心里头又充满了隐秘的好奇与幸灾乐祸,一种对沈家秘密的窥探。 沈长华眼睛微微眯起,望向那女人。 女人一脸的悲怒,望向沈世的眼神简直恨不得将他生吞活剥。她道:“当年你们兄弟的事,是他们对不起你。可如今已经过了多少年了,他们也死了,为什麽你就不肯放过我儿子!” 焚化炉烈火熊熊燃烧,沈自明躺在烈焰中,面容平静,并无痛楚。女人哭的不能自遏。沈世知她是丧子悲痛,并不与她计较,只对沈中书交代,让他将她扶回去休息。 可是女人并不承情。她挣脱沈中书的搀扶,指著沈世的鼻尖怒骂,恨不得将沈家所有的丑事都揭露出来,曝光在这青天白日之下,“你这个不男不──” 沈世脸色顿时惨白一片。 众人竖起了耳朵,都在等那隐秘浮出水面。 可是女人突然停住,没再说下去,而是转了个身,面朝儿子的焚化炉,喃喃道:“都死了,夫君死了,儿子也死了,大家都活不了,都是命。都是命……” 沈世道:“大嫂。” 女人没回他,盯著焚化炉不语。忽地,她对身边的中书说:“在我儿子没化成灰烬之前,我要去看他一眼,你不要拦著我。” 中书只好松开手。 女人慢慢走过去,隔著烈火,静静地凝望著自明。渐渐,她嘴角浮起了笑容,眼神朦胧起来,焚化炉里发出劈里啪啦的燃烧声,她的唇微微动了几下,听不清她在说些什麽。 後面的和尚脸色顿变:“不好!快拦住她!” 然而已经来不及。 女人纵身一跃,跳入了焚化炉中,拥著儿子的尸体,一起化为灰烬。 天地间响彻她的笑声。 癫狂,怨毒。 “沈世,我诅咒你不得好死。” 和尚的念珠碎了一地。 周围人已经彻底惊呆掉,忘了呼吸动弹。 沈世更是如坠噩梦,脸色惨白,浑身战栗。 烈火熊熊燃烧,火舌邪恶的窜动著,变幻出千万恶鬼脸。 人间地狱,不过如此。 和尚悲悯地念了一声阿弥陀佛,猛地转过身,看向身後的某人。 只见长华嘴角噙笑,被火光笼罩著的脸,隐隐现出妖魔之姿。 沈家的悲剧,一夜传遍整个镇中,人人都道沈家祖上造了孽,得罪了冤鬼,如今厉鬼索命来了,现在死的是沈家表兄弟,很快就会轮到其他人头上。人言是软刀子,下人们受不了,将这事汇报给沈世,沈世只淡淡道:“随他们罢。” 沈自明的骨灰最终没有入土,被沈寄流装进骨灰坛带回了家。直到这时候,大家都看出了他们之间的蹊跷。下人瞧出来,既觉背德乱伦可耻,又觉他可怜。沈世却没有说什麽,由得他来,夜间床榻间,对沈长华说的,不过是一句“可怜人。” 沈自明死去的第七天。 傍晚,沈世醒来。 最近,像是回光返照一般,他的精神好了些许,也长了几两肉。 长华今日不去铺子,陪他在家练字。 提笔的时候,一滴墨溅到了纸上,滴出一小滴漆黑的墨点。 长华道:“父亲有心事吗?” 沈世收起纸笔,走到园子里。 暮色渐渐浓重,像块尸布,将整座小镇包裹的密不透风。一轮猩红的圆月慢慢从幕布天空隐出,猩染了天空一角。 沈世道:“前几天,我不小心把砚台打碎了,跟老刘叔从新订了货,你去帮我取一下吧。” 沈长华问:“现在吗?” “嗯,快去快回。我等你回来吃晚饭。” 长华望著他的侧脸,静默了片刻,道:“好。” 他走了,直到背影都看不见,沈世才静静地开口:“出来罢。” 有人自花丛角落走出来。 纤细的身姿,秀美的脸容,那羞怯而腼腆的嘴角,此刻是阴沈的紧抿著。 沈世道:“你知道,你杀不掉我的。” 沈中书低下头:“没有你,就不会有这些事情。自明哥哥也不会死。” 沈世在石桌边坐下,细长的手指慢慢敲著圆桌,眼神平静地打量著沈中书:“你可知道,这一切都是报应?” “什麽意思?” “有些事你还小,看不清楚,被人蒙蔽了眼睛。你恨我,我知道,你想杀死我,不过是为了我儿长华。可是,”他的话锋一转,豔煞至极的眉眼突然冷厉下来,“你做的再多,也只是妄想。” “你!”沈中书像是被戳中了极痛之处,全身抖的如筛子。沈世并不放过他,继续说下去,“就算你杀了容紫,他 分卷阅读31 也不会瞧你一眼。你可懂?” “你!你!你闭嘴!你闭嘴!” “他的心在我这儿,他死了,我不会活下去。我死了,也会带他走,不会留他在这世上受苦。所以。”沈世扬起红唇,“你尽管放马过来。” 沈长华回来的时候,沈世仍然坐在园子里没走。 天色已完全暗了下来。猩红的满月高高悬挂在空中,园子里的红檀花开的浓烈奔放,香气沈沈浮浮,圆石桌上盛摆著陈年花雕与果品,一柱檀香静静燃烧。 沈长华问:“有人来过了?” 沈世没有回答,却问:“你如何知道?” 沈长华顿了顿,说:“方才在回来路上,似乎看见了中书。” 沈世点头:“的确来过。” “为了什麽?我见他脸色不太好,就没跟他打招呼。” “你觉得是为了什麽?”沈世反问。 长华又是一顿。 沈世突然道:“儿子。” 他很少直接称呼长华为儿子,因为两人的关系,这样的称呼只会令彼此尴尬不适。长华乍听此称呼,有些讶然,但很快就恢复不动声色,长睫毛安静的低垂下来,覆下扇形阴影。他道:“父亲什麽事?” 沈世道:“坐下,陪我喝几杯。” 长华坐下。 沈世给他斟了一杯酒,看著他喝下,默默地凝望著他,也不说话。 两人就这样静默著。 过了许久,沈长华终於开了口:“我想,父亲应该都知道了吧?” 解密(一) 解密(一) 沈世淡淡道:“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纸终究保不住火,只要做了,就总有被发现的一天。更何况你是我儿子。” 沈世本来就是个聪明人,过往的经历令他疑心颇重,纵然是最亲近的有血缘的儿子,哪怕伪装的再像,又如何能瞒得过他的眼。他不戳破,是原本心中存著侥幸,希望还有回旋余地。但时至今日,他才知晓,早就没了退路。而此番叫他过来,沈世心中也自由打算。 沈长华笑了:“父亲如何得知的?” 沈世低头晃著手中的酒杯,杯中酒清冽,倒映著猩红圆月,像盛了一杯血酒,半晌才道:“从容娘死的那天起,我就开始怀疑了。” 长华微抿了唇角,垂了眼帘道:“看来我还是做的不够疏密。”他音色清冷,娓娓说道,“我就应该喝尽她的血肉,不该让她留下一丝痕迹。” 沈世静了许久,忽地一手拍在了桌上:“剥皮不见血,不留痕迹,这对你而言有什麽难处?怕只怕,你目的从来不在於此,却是从头到尾都要我不快活!” 长华抬起了头,对父亲微微一笑:“父亲这是在做什麽?既是知道了真相,又何必动怒?她痴心妄想要嫁你,我要她死。你要娶她,我自然也要让你不快活。” 纵然在心里已想过千万遍,甚至已经完全确定,可真的亲耳听到他这样说,沈世仍旧觉得心如刀绞。不是信任被辜负,也不是被背叛,而是血淋淋的残酷。他的设想竟是正确的,他的儿子…… 沈世道:“容娘死後,刘凯曾找过我,告诉我容娘的後脑勺中有一颗血洞,不是上吊而亡,而是被人吸尽了脑髓。你只知道刘凯来找过我,却不知道,我後来背著你去了一趟刘凯那边,看了容娘最後一眼。她身上散发出来的味道,我从你身上闻到过。” 那种味道,非常的奇特,人闻过一次後,便会不能忘记。 沈家书房里,有一本千年前那道士记载下来的书文,上面有一则异谈,说的是一种极阴毒的炼鬼之术,要在极喜庆的日子里,杀死命格纯阴穿大红衣的女人,吸食脑髓,炼化阴魂,修炼前後,皆需点红萝佛香沐浴净身。红萝佛香需要红萝花调配尸油与佛手香,红萝花非常稀有,恰恰好,沈家园子里种的那些红檀,正是书中记载的阴煞红萝。同理,刘凯死前的一天来找过沈世,沈世当时在他身上嗅到了这熟悉的香味,却并没有想太多,以为只是巧合。却没想过,隔日刘凯便被人分尸於河中。 再之後,死的人越来越多。 小翠,阿采,万佛山的主持。凡是与沈世有过接触的,大多都会死。 而真正的银环,却早在小翠死的那天,被吞噬而尽了。 沈世低声说:“我那段时间,基本已能确定,这些事都是你做的了。我害怕的,不是银环,而是躺在身边的你,不知是人是鬼的你。亦或是银环的附身。” 说完这句话,他心头一阵刺痛,脸上现出几分灰败来,眼神平静却又凄楚地望著面前人,等待著他的回答。 长华是沈默的,依旧低垂著眼帘慢慢饮著酒,待到月行中天,杯中酒尽之时,他这才放下酒杯。 他对沈世笑了。 斯文和气的笑容,像是春天里最柔软的风,他说:“父亲可愿听儿子讲一个故事?” 这故事,要追溯到很久二十多年前。 那时,沈世还年轻,是沈家最受宠爱的宝贝小少爷,俊美,轻狂,满心都要去外面的世界闯一闯。沈父护子心切,也从没有对他们说过沈家诅咒之事。沈父本身就是沈家最後一代祭品──最後一个双性人。到了沈世这一代,沈家已经没了祭品供奉。 沈父并不会天真的认为银环已经放弃了报复。他每年仍然要去祠堂祭祀一次,祭祀的过程非常不堪,赤身裸体躺在黑暗的空间中,任由银环那厉鬼慢慢吸取精血。 终究是凡人,敌不过这样汲取精血。不到四十,沈父便同沈家前几代继承人一样,走到了末路。生命垂危之际,沈父将四个儿子唤到身边来,道出真相。 沈父离去後,沈家四兄弟,除了沈世没有惧意之外,其他人整日惶惶不安。 在阴谋还没有成型前,沈世与家中侍女阿萝喜结连理,虽没正式拜堂成亲,却也有了夫妻之实。很快,阿萝有了沈世的孩子,十月怀胎之际,沈父西去。紧接著,沈世被害。 一个月後,消失了的沈世忽然出现在阿萝面前。 阿萝几乎已认不出他的面目来。 若说原来的沈世是俊美漂亮,现在则是豔丽。眉心不知如何多了一颗朱砂痣,红颜欲滴,一袭月白色的丝缎袍子裹著削瘦风流的身子,阴柔豔丽极煞, 原本的轻狂阳光也被阴冷所替代。 阿萝并不知他消失的这一个月里发生了什麽事,见到他,只呆呆抚著大腹,喃喃:“孩子……孩子就要出生了……你快当爹爹了。” 沈世伸出细长白净的手,摸了摸她的腹部,而後,表情淡淡地说:“走吧。离开这里。” 阿萝瞪大双眼,不可置信:“少爷,你在说什麽?” 沈世转身,瞧不见他的表情:“罪孽没必要继续下去,别问那麽多,不想我们孩子以後 分卷阅读32 受苦,就走的远远的。永远不要再回来。” “不!”阿萝虽然笨,却也不傻,看到沈世的样子也知道这其中必有蹊跷。她哭了起来,说:“我不走,少爷我不走。” “走!”沈世几乎是厉斥了,“为人父母心,你不想我们孩子日後受苦,就听我的,走的远远的!” “少爷!” “阿萝。”沈世垂下头,声音压的低低的,夹杂著细不可闻的颤音,“我已经不是你的少爷了。走吧,算我求你。” 阿萝连夜离开鲤鱼镇。 离去前,沈世给了她一大笔钱,并将孩子的名字写在了纸上,交代她永远不要回来。 但是他没想到的是,阿萝并没有走远,而是在鲤鱼镇外三十里地的地方,偷偷住了下来。 孩子生下来了。 是个男孩子,非常健康。 阿萝将沈世写给他的字条打开,取名,沈长华。 这一切,沈世并不知晓。 沈世也不知道的是,在阿萝离去的那天晚上,阿萝本想亲口与他告别,却在他窗下,无意间听到了沈家四兄弟的谈话。 仇恨的种子便是那一刻种下。 长华到七岁的记忆,几乎全是母亲在他耳边念的一个名字“沈世”,以及母亲的殴打。 母亲过的并不好,脑袋也不太中用,时常莫名其妙的发脾气,或者怨毒的诅咒。诅咒完了,便将长华拉到怀里,对他说:“你知道吗?你的父亲是世上最好的男人。他是完美的,这世上没有任何人能比的过他。” 念多了,小小的长华脑中便只有父亲。 爱情的萌芽或许也就是在此时隐隐成形。 他与母亲住在山中一间木屋里,爬到後面的山头上,便能瞧见远方的鲤鱼镇,镇子像一条鲤鱼形,死气沈沈的被群上围住,密不透风。长华问,父亲是不是在那里。 母亲说,是的,你父亲就在那边。 长华又问:父亲是什麽样子的? 母亲说:你父亲,非常好,非常好,非常漂亮的男人,非常非常温柔。 长华心生向往。 一日趁母亲睡著了,偷偷溜进了镇中。按著本能,寻到了沈宅。 那一夜,月如清辉。 小小的长华偷偷溜进沈宅,在园子里,看见了他的父亲。 不要问为什麽他能认出来,总之,当他第一眼看见那个人,就知道,这世上不会再有第二个这样的人。 那人静静地坐在园子里,月亮下,银辉散落在他肩头,他就坐在那里,周身有淡淡月华照耀,欲言又止的眼角眉梢,细长拖延,眉心朱砂如血。 他似乎听见了声响,回头一看,却见一个陌生的小男孩子,呆呆的站在自己身後,望著自己。 他就笑了,说:“你是哪家的小孩子,晚上乱跑不怕被狼吃掉?快回家。” 就是那一瞬,孽根之种,在沈长华心中,破土而出了。 解密(二) 好吧,还是决定把结局贴上来。 反正这次个人志的销量已经够差了,贴上来应该也不会再差一点了。 《囚徒》算是我的转型作吧,毕竟写肉文不能走的更远,剧情流才是正路。没想到转型还是失败了的说,大家似乎不是很喜欢。 但是已经差到这种地步了==那就这样吧。 於是,还是要说一句,网络版贴结局,出书版里的番外不会贴。 实体版的番外中有肉番,以及延续起来的he结局。 繁体版的预购还有15天结束,感谢大家支持。 ────────────────────────────── 解密(二) 月光下,父亲暖暖的笑容,成了沈长华唯一的救赎。 他开始瞒著相依为命的母亲,偷偷来往於鲤鱼镇与山中。除了第一次被沈世发现外,剩下的他都藏的很好,躲在角落里,深深凝望著父亲。他知道父亲喜欢喝一点酒,但是喝不了太多,知他喜欢素净的衣裳,知他喜欢书法,每日下午必在书坊中练字。偶有明月的夜晚,会来园中散步。他更知,父亲每一年都要进祠堂好几天,出来後,削瘦病弱,像是受了极大苦楚。 但父亲偏偏又不肯表露出来,只是每年那几日,眼眉间会多出几分不易察觉的肃杀之意,视线随意一掠,都叫人心头寒凉。 沈长华愈发沈默。 到了七岁,母亲开始教他习字。 母亲说:“你父亲写得一手极好的银钩,你是他儿子,也需学得他的本领。” 长华学的很认真,写出来的第一幅字,婉若银钩,飘若惊鸾,却是心头念了许久的两个字:沈世。 母亲很满意,手摩挲著那幅字,喃喃道:“少爷,我们的儿子长大了。” 沈长华听在耳朵里,觉得有些不适,到底是哪里不适,却也想不明白,只觉得母亲突然变得有些碍眼。 数月後,母亲性情变得更加狂躁,时常焦虑的在家走来走去,或是癫笑,或是抽泣,偶尔一动不动地坐在角落里,死死地盯著沈长华看。 偶有一日,家中来了一名陌生男人。 他与母亲躲在房内,悄声攀谈著什麽。长华凑到窗台下,听见了几个字:“他活不久了。” 他们没有提名字,但是长华就是知道,他们说的人是父亲。 父亲活不久了。 沈长华的心,突然就像著了一大片火,烧的他不知所措,等到反应过来,人已经跑到了鲤鱼镇。 从老地方钻进沈宅,果不其然,宅子一片惨淡,下人皆一脸愁容,悄声议论著的话尽数传到他耳中── “老爷果然活不久了。” “到底是沾了什麽脏东西,怎会说倒就倒。” 有那麽两个下人,叫小翠与阿采。他们躲在祠堂後面,低声争吵著。小翠说:“老爷都可以活到四十岁,为什麽少爷还这麽年轻就活不了了!” 阿采道:“入了穴,进了祠堂,就都看命。明显少爷命不好,扛不住那东西的折腾。” 小翠哭了:“为什麽!为什麽会这样!” 阿采忙捂住她的嘴,生怕被人发现似地左右看了几遍,压低声音道:“叫这麽大声不怕被人发现麽?当年那件事,我俩可也是洗脱不了关系。若没有你我帮忙施术,少爷也不会被他们动了手脚。现在想活命,就老老实实的,管好自己的嘴巴。” 小翠脸色铁青。 长华躲在花丛中,手指慢慢地在空中描绘著,静静记下了两人的相貌。 他又钻到父亲的寝室门口。 门口没有下人,似乎是父亲怕吵,让他们下去了,只有偶尔几个侍女端药送水,很快又退下。沈长华偷偷溜进去,来到他床边。 屋里一片漆黑,只听见父亲微弱的呼吸声,借著屋外的月光,他看见父亲那张妖丽 分卷阅读33 的脸透著一股不正常的嫣红,却是极不祥。 长华犹豫了片刻,将手伸了过去,摸到了他的脸。只觉得父亲脸上火一般灼热,烫的他连忙缩回手,心里愈发慌了,端来侍女留下来的水盆,拧干毛巾细细为他擦脸和手脚。 沈世似乎已病的恍惚,却感觉到有人在为自己擦身子,便喃喃问道:“是爹爹麽?” 沈长华没做声。 沈世又道:“我忘了,爹爹已经死了。那是大哥?二哥?还是三哥?” 沈长华将毛巾重新浸入水中,拧干,重擦。沈世虚弱地摇著头,似乎有些抗拒:“你们为何要害我?哥哥们。为何要害我……”一颗透明、晶莹的泪珠,从他眼角悄然滑落。 沈长华停下动作,终於入了魔障。 从沈宅出来时,已经入夜。 天上下起了瓢盆大雨。 闪电雷鸣,将崎岖的山路劈成白昼。 他湿淋淋的跑回了家,走到家门口,发现母亲坐在门口的木槛上静静等著他。 母亲问:“他还好麽?” 长华点点头。 母亲又道:“你也知道他快要死了吧?” 长华颔首。 母亲望著他,眼神有些古怪:“那你可知道,沈家的秘密,以及你父亲是被谁害的?” 长华摇头,又点头。 母亲便在大雨声中,将她所知的内情,娓娓道来。 雷声那麽大,闪电一道道劈著,山中的荒木被劈中,轰然倒下。 脚下的泥土被雨水冲成了泥浆,缠裹著沈长华的脚。他在雨中听见母亲说:“想要救你父亲,只有一个法子,那就是取他至亲的人心头一抹血。” 至亲的,有血缘关系的人,心脏上的血。 沈长华抬头看向母亲。 母亲淡淡道:“他身边没有至亲的人了,只有你,你是他的血亲,是他的儿子。” 长华下意识地朝後退了两步,母亲也没阻拦他,就这样定定地望著他。 沈长华退了两步後,停顿了几秒,又走了回来,站到了原地。 母亲道:“我儿长华,你可愿救他一命?” 长华沈默,沈默了许久。最後一道闪电从天空劈过时,他开口了,声音是不符年纪的嘶哑,他说:“我愿意。母亲,我愿意,请你杀了我吧。” 次日,沈世病愈,额间浮出朱砂痣来。 病愈後,他问下人:“昨晚可有人来过我房中?” 下人道:“没有。” 沈世看向地面上略微暗沈的水渍,有些疑惑,模糊的记忆中,昨晚似乎有人来过,然後自己便痊愈了。 或许,只是他病重的幻觉。 他不知道的是,那晚他饮下的,是他亲生儿子心头的一抹血。他的儿子沈长华,被母亲亲手用刀扎入了心脏,刀尖生生剜出了他心头的一抹血,和著药水,连夜被阿萝送去,救活了他一命。 长华卒於七岁。 他死了,但是又没死,纵然是幼童,心中却有了逆天的魔障,死後不得安生,下不了黄泉,生生吊在人间,不肯闭眼。母亲心中又惧又恨,拿著刀子在她心口又炸扎了无数刀,他却仍旧不肯闭眼。最後,她叫来了常来家中的陌生男人,丢下一句话“养著他”。 养鬼。 母亲带他离开了这里,用了十多年的时间,生生将他从小鬼养成了活死人,令他如正常人一般可以在烈日下走动,以煞气喂养著他,十年如一日给他灌输著“要复仇”的念头。 十八岁时,母亲终究因为阴损之事做多,被禁术反噬,躺在病床是奄奄一息。临死前,她拉著长华的手,说“去救他,带他出来。” 长华不应。 她利爪般的手死死攥住长华的衣袖,一字一句:“十八年,我以阳寿养著你,不过就是为了那个目的。你莫要忘了与我的承诺,否则生不如死,永坠阿鼻。” 长华沈默著,不应,也不拒。 母亲急促道:“应了我,应了我!” 长华仍是没应。 一旁的老仆人哭道:“少爷您便应了夫人吧。” 长华垂下眼睑。 闪电劈开斗室,眼看著母亲气若游丝就要闭眼,他这才低声道:“好,我应你。你便去吧。” 母亲双眸一弯,含笑离去。 尔後,便有了沈长华万里归乡那一幕。 沈世听完後,呆怔了半晌,忽然低头,掩住煞白的脸色。 他想过真相,想过一切,想过他杀人的动机,但是他却没想到,儿子已经死了,他的儿子,还在天真烂漫的年纪,就为自己忍受万仞之绞,为自己剜心喂血,死不如生,生不如死,变成厉鬼回来,只为了一句“我要救你” 脑海中浮现出床笫间那句情话:“沈世,你是我的心头血,我的朱砂痣”。 竟是如此!竟是如此! 沈世觉得心头剧痛,剧烈痛,血气下沈,血上涌,终究没有忍耐住,一口鲜血呕了出来,溅在雪白的衣襟上,像雪中绽开的红梅。长华拿来方巾替他仔细擦拭干净,声音极轻地说:“父亲可知,当年我也是这般,刀子扎在心口,痛的很,却又叫不出。”他顿了顿,又道,“但我心里却是甘愿。” 一切都是魔障,一切都是命。十八年的执念,终究演变成了畸形的爱情,他想要占有父亲,不再满足於救他活命,做为一只被养大的厉鬼,心中的黑暗面尽数迸发。他恨容娘的痴心妄想,所以将她吃掉。他恨刘凯,竟敢威胁自己的掌中宝,他便切开了他的五脏六腑,小翠与阿采曾经一起谋害过父亲,所以他将他们吃掉。沈自明,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对他的人抱有任何妄想!不该造下那些孽! “当年谋害父亲的那几个,都被父亲你亲手杀掉了。可是父亲不知道的是,他们没有死,灵魂附居在他们的儿子身上。如今,各个都老成了精怪。” 沈世道:“我都知道。” 沈长华颔首:“我想,你也是该时候知道了。不然也不会来问我。” 沈世伸手,抚向他的脸。触感冰凉,像冬天里的冰雪,他声音已带哭腔:“你何苦。” 沈长华若有似无的笑了一下:“不苦。”心甘情愿的牺牲,不叫苦,一切都是甘之如饴。 只是,有个问题,终究还是要问。 “你现在……是什麽?” 是人,是鬼,还是凌驾於人与鬼之上的…… 和尚的声音自背後传来:“他已经成为了煞。” 古书有记载,人死之後,魂灯不灭,心中若有不解执念,则会变成厉鬼。若是执念太深,则入魔障,尸身不毁,以生血活人阳寿饲养数十载,吞生人脑髓,食千年怨魂,则成煞。 不归地府,不属天界,永世不得轮回,生生世世,永生不朽。 祠堂那夜的大火,沈长华吞下了银环的魂魄,立地成煞 分卷阅读34 。 和尚来到他二人面前,念了声佛号。沈长华不动声色,靠坐在红木椅上,噙著酒水淡淡问道:“大师想收我?” 和尚摇摇头:“我收不了你,也不用我收。若我猜的没错,你时日已不久远。” 沈长华笑了:“您方才也说过,煞不会死,生生世世,永生不朽。” 和尚问:“但若你将心头血再剜一次送你父亲呢!” 沈长华脸色顿变。 沈世像是没听清楚一般,抬头望向和尚:“你说什麽?” “沈先生眉间的朱砂痣,近些日子又明豔了些。”和尚闭目,拨弄念珠,“可怜世间有情人罢了。沈先生你已康复,阳寿很长,会寿终正寝。而令郎,至多不过三年的命。他造下了孽,孽有根,根生孽,孽又生新像,又何尝不是好事?举头三尺有神明,佛祖在看著他,他造下的孽,必有偿还一日。我如此说,沈先生您可明白?” 沈世却问:“你说我儿活不过三年?” 和尚望著他眉心红豔的朱砂痣,许久,叹了口气,悲天悯人。 “沈先生可知道小僧当年缘何出家?” 和尚不等他们回答,转身离去:“是因为我心中有堪不透的魔。当年鲤鱼花灯下,小僧见你一面,便入了魔障,因为看不破,所以才出家。如今我心结已解,自该回到该去的地方。沈先生,花开花落,缘起缘灭,一切都是佛法。我昔所造诸恶业,皆由无始贪瞋痴,从身语意之所生,一切我今皆忏悔。作已深自责;忏悔更不造,能拔根本业。觉悟世间无常。国土危脆。四大苦空。五阴无我。生灭变异。虚伪无主。心是恶源。形为罪薮。如是观察。渐离生死。种如是因,收如是果,一切唯心造。爱别离,怨憎会,撒手西归,全无是类。不过是满眼空花,一片虚幻……” 沈世惊惶地站起来,一把抓住他的僧衣:“你答应过我的,要救他。我把我的命渡给他,你答应你能做到的,和尚,出家人不诳语,你答应的!”话已失去了素日的镇定。 和尚却只是摇头:“小僧,做不到了。” 沈长华已剜去了心头血,煞的死穴就是他生前的死穴。如今他仍然能站在这里,靠的不过是心里那股执念。撑死不过三年,他和尚修行浅薄,又怎能逆天行法扰乱阴阳? 长华忽然在背後问:“父亲,你喂我喝了什麽!” “去煞散。”和尚替他回答了,“你父亲当日知道你所做的那些事之後,求我救你一命,他以为自己阳寿不多,愿意将自己的阳寿渡给你。本来这种法术扰乱天地阴阳我不该答应他,但小僧心中对他仍旧有魔障,因此应了他,喂了你喝下那去煞散,教你全身无力而已。” 长华瘫软在地,双眼阴沈沈地盯著和尚:“你闲事管的太──”话音未落,便听他嘶吼了一声,“滚开!!” 但已太迟。 沈世只觉得眼前忽然一花,一道猩红的光芒闪过,还未看清来人,一柄长剑已然穿胸而过。胸口间一阵巨痛,痛的却不是肉体,而是真真正正心痛难忍──当年长华也受过这般苦楚,这般滋味…… 一柄长剑,穿胸而过。 执剑人,正是沈寄流。 端方的君子,双眸殷红,面容隐现癫狂。他桀桀笑著,刀尖在沈世胸口转著圈,绞碎著他的心脏,狂笑道:“当年就不该留下你的命。你这个孽障!” 解密(三) 若要再追溯因果,一切缘由不过是一个“爱”字。 沈家四兄弟,原本关系和睦。却偏偏出了老二这个怪胎,老二是个男人,爱上了与自己同性别的大哥,但是大哥却从不正眼看他,只会宠著沈世。老二嫉妒,时间久了,妒便生了恨。 但他素来又心思沈重,纵然再不喜欢,也不在面上表露分毫,依旧做足了好二哥的形象。 父亲死前交代了沈家千年来的惊人秘密,他心中便有了计量,利用人性的弱点──大哥再喜欢,也终究怕死,三弟更不用说了,生来就懦弱胆小。那夜风雨如晦,他将兄弟两人召到屋内,说出了那阴狠毒辣的计谋。大哥起先不同意,骂他畜生。他冷冷地说:“我的确是牲畜,可若不这麽做,我怕是连牲畜都当不得。” “那为什麽你不去做祭品!偏偏选了四弟!” “大哥你说笑了,我既然想出了这计谋,就代表我怕死。我这麽怕死,怎麽可能去做祭品?我们兄弟四人,只有四弟长的与父亲最像,所以没人比他更适合。”沈寄流话锋一转,声音冷的像寒冬腊月的冰刀,“父亲死的有多可怕,你们也见过。难道你们也想那样死去?” 是啊,父亲被吸尽了精血,死的时候单薄瘦弱的像一张干瘪的白纸。更无法想象,做祭品的这些年,每一年祭祀都要承受著难以想象的痛苦。 大哥再宠沈世,爱也终究抵不过一个“死”。三弟更是如此,兄弟间的情感不过一条薄纱,稍稍一扯便断。 沈世就这样,被他们推上了祭坛。 做了这样天怒人怨的恶事,沈寄流早就准备好了报应。他也预料到,以沈世的性格迟早会报复,因此早早为三人准备好了後路,就在事成四年後,他们三人相继意外死亡。 表面上是死了,但其实没死,尸体停留的地方皆是事先观察好的极阴之地,再事先布好阵法,死後灵魂不入地狱,直接寄生於自己子女身上。 他们寄生在自己儿子幼小的身体内,用天真无辜的眼睛,继续打量著这世界。 也许是心中的罪恶感,大哥终究还是跟沈寄流好了。殊不知,最後,他仍然爱上了四弟。 沈自明被沈长华屠杀之後,沈寄流终於彻底发了狂。 剑从沈世胸口拔出来时,沈世已经不能说出话来。和尚来不及扶他,也被一道猩红的血刀斩过,受了重伤跌倒在地。 沈寄流身上的白衣被大量血污沾染,镜片後的双眼泛著红光。 和尚咳出一口鲜血,怒道:“你……你这孽畜,到底还是吃了你弟弟!” 沈寄流笑道:“留下他也没什麽用了。这呆头呆脑的兄弟,爱上了自己的侄子,还为他破杀戒。可笑,如今既然留著没用,不如让我吃掉,补充一些力量。” 和尚再厉害,也还是个凡人,兼上修行尚浅,完全没办法对付这成了魔的厉鬼。 地上的血,静悄悄蜿蜒在花园中。 沈寄流一脚踩在沈世心口,狠狠的践踏著,神情狠厉:“你可知道,我想这麽做已经想了很多年了?你有哪里好?他就偏偏看上你。这麽多年了,我为他做了这麽多,以为已经看到了希望,没想到最後还是被你勾了去,还被你那人不人鬼不鬼的儿子害了性命。”沈寄流忽又癫狂一笑,“沈世,你这身子既然这麽好,不如我就当著你 分卷阅读35 儿子的面,与你快活一次,如何?”说罢,便提起剑挑开沈世身上的衣服。 只见沈世不惧也不恼,平静地任他动作著,虚弱道:“你,不过是个可怜人。” 沈寄流闻言,眉间黑色又深了些,动作愈发暴躁,刀尖划破沈世的身体,鲜血染红了刀尖,他用脚分开沈世的两条腿,脚尖踩著他腿间那私处,冷笑道:“这当年被我所赐予的东西,这些年你用的可快活?被自己亲生儿子操干的滋味,是不是像女人一样?” 沈世却已不看他,微微侧过头,看向不远处的长华。 长华与他四目对视。 沈世的眼神似在说:“对不起,终究辜负了你一番心意。” 沈长华垂了垂眼睫:“父亲这麽大人了,还是迷迷糊糊,不爱记事。” 沈世无奈的苦笑:“父亲这是老了。” 长华看著他:“这个不重要。父亲记不住,我便再说一次。说多少次也没关系,有我在,就没人能伤你。” 天边忽然一道惊雷劈过。 一道又一道,闪电,雷鸣,没有暴雨,只有这旱喇喇的干雷,无休止,轰隆隆,似要将这天地劈开。 只见原本伏在地上的沈长华,身体渐渐泛起了黑雾,头发迅速生长,三千黑丝如藤蔓,扬在空中,利刃般袭向了沈寄流。身上的衣袍尽数碎裂,肌肤迅速衰败毁灭,露出一身森森白骨。脸容更是消失不见,沥青色的鬼脸,狰狞,可怖。 他的身体放大了十倍,十指指甲长如刀,眸如血池。他朝天尖啸了一声,声音尖利刺耳。雷声更大,不断劈在他身上,白骨渗出鲜红的血液,他的头发袭向沈寄流,将他卷到跟前,长指甲刀子一般狠狠扎进他的心脏。沈世心都要碎了,虚弱地喃喃:“莫要再造杀孽!快住手!住手!” 但是入了煞的沈长华,已然听不清。 他沈浸在最原始的杀戮中,完全不是他对手的沈寄流,被他撕碎了心脏,敲开了脑壳,吸尽了脑浆。沈寄流的魂魄自肉体中脱出,想要逃脱,长华立刻抓住他,扼住他的咽喉,朝自己这边狠狠一拽── 便听和尚道:“他想吞怨魂,快阻止他!不然再没回头路!” 沈世已经垂死,又哪来的气力阻止。只能无力的躺在地上,无力地望著儿子,张开嘴,一点一点,咬碎了沈寄流的魂魄,一寸一寸吞噬殆尽。咬到咽喉部分时,他忽然停下动作,茫然的朝四处望去。 朦朦胧胧中,他似乎听见有滴答水声。 他望过去,看见一个熟悉的人躺在地上,濒临垂死。那人的眼角有大颗大颗泪珠滚落,并不发出声音,只静静的落泪,脸上的表情,是说不出的怜惜。 沈长华忽然觉得心头一痛,犹如多年前被剜心的痛苦。他用力甩开手中垂死的沈寄流,低头猛咳了一口血,来不及擦掉,便朝那人爬去。 他爬到沈世身边,呆呆望著,心里像被火烧了一般。入了煞之後,姿容尽改,厉青色的鬼面,明明十分恐怖,却有一种说不出的伤心。他伸出爪子,想要擦去沈世的眼泪,无奈指甲太锋利,刚伸过去,就划破了沈世的脸。 他忙无措地将手收回。 旁边的和尚受了重伤,但没有昏迷,拼命地吊著一口气,从怀中掏出一张写满经文的符咒,口中诵念了几句咒语之後,丢向了一边奄奄一息的沈寄流。 “孽畜,去你该去的地方!” 只见沈寄流的魂魄瞬间红光大放,发出凄厉的一声尖啸,而後慢慢的,魂魄缩小,最後化为一缕青烟,消失在地面。 他去了哪里? 和尚闭目,念了一声阿弥陀佛:“尘归尘土归土,业报轮回,善有善报恶有恶终。” 园子里安静了。 满月高高挂在碧空,猩红褪去,又是金黄澄明。 沈长华跪在父亲身边,双手攥紧,身上的森森白骨,全是被雷劈中的黑焦痕迹。和尚筋疲力竭地走过来,摸了摸沈世的脉搏,然後脸色变得更加青灰,摇了摇头:“不行了。” 沈长华闻言,不动。 和尚道:“他快死了。” 沈长华伏下身子,亲亲吻去父亲脸上的泪痕,嘴里发出沙哑的呢喃:“父亲……” 沈世快死了,这死亡的过程如此缓慢,先是听觉失去了,尔後是嗅觉,触觉,视觉……生命在体内慢慢流逝的感觉,其实并不恐怖。只是不知缘何,眼泪一直无声落下。他想起自己风华正茂的时候,想起死去的阿萝,想起自己的父亲。还想起有一年夏天,子夜,月光如练,他在花园中,遇见一个小男孩子。那孩子小小的,瘦弱不堪,蹲在墙角边,呆呆的望著自己。他对他说:“你是哪家的小孩子?这麽晚出来,会被狼吃掉的。” 一切,都是命。 人如蝼蚁,又怎能争得过天? 沈世慢慢……合上眼。 却不闻耳边长华对他说的话。长华说:“沈世,我爱你。你是我心中的魔,离你越近,离佛越远。”我的出生就是为了你,我来到这世间是为了你,我存在这世间的意义,也是为了你。我爱你。我的父亲。 沈世看不见,也听不到。但是一边的和尚却能看见。 和尚看见那只不归人间不属地府的阴煞,伸出利爪,对著自己一身白骨上唯一的一片人肉肌肤──胸口,狠狠刺下。血溅开来,熏红了双眼。鲜红的一整颗心脏被生生剜出,双手捧到沈世嘴边,喂他饮下那心头之血。 结局(上) 沈寄流的骨灰最终与沈自明融在了一起,被和尚带出镇子,寻了处风水好的地方埋了。沈中书被吞了怨魂,肉身却未坏死,昏迷三天後醒来,前尘往事尽忘,黄粱一梦,再世为人。 近来山中晴好,清风朗朗,正是出游好时节。 沈世辞退了宅中所有家丁,给每人分了一笔安家费,顺手将铺子转让了出去。长华则负责收拾行李行当,要去旅行了,难免有许多东西要带。父亲喜欢的笔墨纸砚,古董玉瓶,陈年花雕酒,烟色玉枕,各种古玩。收拾到最後,东西太多无法带出,只得去了趟镇外,叫了辆车过来托运了出去。沈世倒是觉得不用这麽麻烦,说带不了就不带了,反正都是些身外物。 长华道:“父亲喜欢,便带著,也不麻烦,东西直接被送到我们外面的家,我们轻松的很。” 说起这外面的家,还是长华进镇之前在外面置办好的,他来此的目的就是为了有朝一日带父亲出去,如今终於做到,心里极欢喜,这几日连脚步都轻松了许多,时不时还会哼一些小曲儿,让人终於从他身上瞧出一些年轻人的活泼来。沈世觉得他高兴了,自己也就高兴了,所以不再说什麽,一切都听他安排。 和尚的伤痊愈的差不多了,也到了该告辞的时候。 分卷阅读36 他走的时候,终於打开了那个随身携带的包袱,包里是一件红色袈裟。他将袈裟披在身上,平静地说:“如今小僧终於可以放下,可以无牵无挂穿上这件袈裟了。” 长华问他:“既然看开了,为什麽不打算还俗?” 和尚笑道:“施主不知道,每个人都有命中注定的归宿。施主觉得这红尘好,小僧却觉得这禅堂好。”他将沈自明与沈寄流的骨灰放进包里,念了声阿弥陀佛,对沈世说,“还望沈施主看开些,一切自有命数,切莫再有执念,只有放下,才能超脱。” 沈世颔首:“您放心。” 和尚说:“有朝一日需要小僧帮忙,便来洛阳珈蓝寺寻我。” 沈世道:“多谢。” 和尚对二人点点头,道一句珍重,离去。 家中仆人散尽,该收拾的也都收拾的差不多了,跟镇上的人道了别,准备启程。临去前,又去了一趟郊外的坟岗,替容娘上了香後,来到一座新坟前。 这坟前只立著简单的一块墓碑,无名无姓,石雕的碑铭上,刻著简简单单的四个字:银环之墓。 沈世给他烧了许多纸。就算坟中这人曾经给自己,给沈家带来无数罪孽,他想,毕竟还是沈家造的孽,应当有个完结。墓前长华对他道出真相,当日祭祀後,他入了祠堂的穴,寻到了被阵法缚住千年的银环。彼时银环已没有人形,形状凄厉狰狞,被缚在鬼阵中不得超生,鬼阵布有刀山火海油烹之刑,他便千年如一日,束在那阵法中,日夜备受煎熬。长华将他自鬼阵中吊出来,掐出他的咽喉。银环起先是反抗的,但是长华却对他说:“当年之事,并非沈云飞害你。” 银环厉笑:“不是他又是谁害我?他将我骗回沈家,让人活埋了我。因我是个戏子,我耽误了他大好的仕途,我败坏了他沈家的门风!” 沈长华说:“当年骗你回去的人并非沈云飞。而是沈家找来的易容师。沈云飞早在你被害死之前,就已经死了。” 当年沈云飞带著戏子银环私奔,被沈家人找到强绑了回去,连夜审罚,逼他认错。沈云飞性子倔,不肯回头,沈老太爷怒气攻心,亲手行杖刑,活生生将沈云飞打死在沈家祠堂中。事後怕事情败露,又觉得沈云飞的死归根究底都怪银环这个婊子。所以沈家人找来易容师骗了银环出来,将他活埋在沈家宅院。银环并不知真相,以为是沈云飞变了心,怪自己耽误他仕途将自己害死,因此生出怨魂,有了沈家千年不散的诅咒。 银环却不晓得真相竟是如此,他定在原地,失魂落魄喃喃:“你休得骗人,你……你又怎知当年不是他……” 长华道:“我若想知道,又有何难?你莫忘了我是什麽东西。” 银环落泪:“你骗人,云郎,云郎……你说云郎是被打死的……” 沈长华道:“你虽可怜,但害了我父亲,我自不会让你好过。”他顿了顿,又道,“就当为我父亲积一些阴福,我现今吞你二缕怨魂,六丝恨魄,留你一缕生魂回地府。” 银环也没反抗,凄然一笑:“千年的怨恨,到头来却是一场水月空花。” 他的魂魄被长华吞掉,最後束鬼阵散去,黑暗的空间,徐徐升起一豆幽绿色的萤火。 长华长袖一挥:“黄泉路上脚步慢些。有人等了你千年。” 这便是所有的真相。 沈世听完後,非常平静,淡淡道:“都结束了,我们走吧。” “好。我们回家。” 终於到了离去的时刻。他们挑了一个好天气,一大早就静悄悄离开了,没有惊动镇上的任何人。出了镇子,来到渡河边,过了这条渡河,就是通往外面世界的路了。天外一钩残月带三星,沈世忽然有些紧张,活了大半辈子,从没有离开过镇子,现在要出去,要看一个从没有看过的崭新的世界,他心中难免会有些惧意。 长华察觉出来,揽住他的肩安慰道:“不要怕,有我在。” 沈世盯著水面,好半天才低声道:“不是怕,只是担心不适应。” “出去了有什麽不明白的,我都会教你。” 初升的红日照耀湖面,一尾小船缓缓飘来。 十年修得同船渡。 沈长华用了将近二十年的时间,才修的这与父亲同船的缘分。 过了渡河,又走十几里的山路。路过一座矮山,山中央有一座房子。房子年代久远,早已破旧不堪,孤零零地立在半山腰,凝望著不远处的鲤鱼镇。他们走到这里的时候,长华并没有说什麽,但是沈世却觉得,这里就是儿子年幼时住过的地方。 他停下脚步,站在房子跟前不动,默默地望著。过了会儿,他抬头问长华:“你当年在哪里去的?” 长华沈默了片刻,指著门口那棵枯萎的老梨树,说:“就在那儿。” 沈世走过去,慢慢蹲下来,用手抚摸著那片土地。 山林间静谧无声,偶有清风飒飒吹来。晨间的露水,黎明的红日,啼鸣的鸟儿,翠绿可人的树叶,绽开花骨朵的花。是这样一个新鲜的,充满生命力的世界。 沈世的心猛地像被根细线牵扯了下,忙收回手,说:“我们继续赶路。” 长华什麽都没说,慢慢跟了过去。 旅途漫漫。 他们坐了水路乘船,又转乘火车,汽车。路上看到了许多从没有看过的风景,认识了许多从没见过的人。沈世不知道,原来楼房可以建的那麽高,原来晚上也可以那麽亮,亮的像白天一样。路上那麽多小铁盒子跑来跑去,长华告诉他,这就是轿车。 沈世第一次坐火车,完全不敢相信这长长的铁盒子竟能自己动,他怀著一种敬畏的心情小心翼翼踏上了火车,坐在椅坐上拘谨的不敢动。火车上人很多,开动之後,忙著打牌的,睡觉的,玩手机的,孩子的吵闹声,亲人离别的哭泣声。总之,很嘈杂。但一向喜欢清静的他,竟不觉得吵闹。这麽多鲜活的声音回荡在耳边,他觉得这才是生命。 有很多人将目光都转向了他们父子。 这两个年轻的漂亮的男人,穿著不符时代的长衫,年纪稍大一些的,漂亮的简直像从画中走出来,尤其眉间那颗朱砂痣,豔到妩媚。而身边那个年纪稍轻却看起来很稳重的年轻人,生的斯文儒雅,言谈举止温和有礼,活像是古时代的大家公子。 有人听见,他叫另外一个人为父亲。 这样一对漂亮的父子,总是吸引人注视的。沈世被看的有些不自在,便小声问长华“他们何故如此看我?” 长华笑笑:“等下车了,我们还是去换件衣裳吧。” 有年轻的姑娘红了脸,要过来搭讪。沈世尴尬的不知该如何是好,好容易被长华婉拒了,拉著他来到火车上的厕所小声抱怨:“这些 分卷阅读37 女孩子是怎麽回事?如此露骨的向男人……搭、搭话……成何体统!” 长华也有些不高兴道:“嗯,下次出门就该把你脸蒙起来。” 沈世:“……” 长华看他脸红红的样子,又忍不住,拉他过来亲了一下。 下了火车,二人便直奔商场,买了这个时代的衣裳。两人皮囊都极佳,穿什麽衣服都好看,初到商场时还被人围观,以为是拍戏的明星。长华给两人挑了一款同色系的适合赶路的休闲装,又带他去超市买了许多吃的,沈世说他喜欢吃超市里买的那种软q软q的果冻。 本来这回家的路途可以当做一场小旅行,可两人回家心切,没多做留恋,隔日,再转了一班飞机,终於到了a市。 在这繁华的都市一角,有他们的家。 家在第二十楼,不大,两室一厅,装修成暖色调的,很温馨。有一扇大落地窗,窗边摆著一盆绿油油的君子兰。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家中现代化用品一应俱全。沈世完全不会用这些电器,第一次打开电视的时候还吓了一跳,幸好长华跟他解释清楚,不然那台刚买不久的新电视机就被他砸坏了。沈世看了几次电视後,对长华说,还是书好,有底蕴,他这种老古董接受不了电视这种东西。 不过对於家里其他电器他倒是上手的很快,没多久,他就能运用现代化厨房给儿子做饭了。虽然他做的很少,大多数的饭菜都是长华在做。 日出日落。 两个人平静又简单的生活著。 日子好像就不再前进了,就这麽停留在这里。 长华最近给他装修了个书房,把运来的古董器物都摆进去了,知道父亲喜欢看书,又去家不远处的图书馆给他办了张借书证,两人经常在图书馆一泡就是一下午。等到一钩新月照黄昏时,两人再手牵手心满意足的回家,路过菜市场,会买一些新鲜的菜,回来长华做晚餐,沈世会坐在电视前看一些新闻,如果心情好,也会去厨房帮忙打打下手。吃完了,收拾好家里,两人会去楼下的公园散散步,路过没人的转弯处,长华会牵沈世的手。 有一次,两人路过一间古色古香的茶馆时,长华说:“我们以後也开这样一间茶馆吧,父亲泡的一手好茶,到时候我们生意绝对不差。” 沈世笑道:“那得事先寻好地面,位置不好,到时候也会赔本。” “有句话不是说,酒香不怕巷子深吗?”长华说,“到时候在茶馆里放一些书,做成阅读式的茶馆,父亲写得一手好字,也可收些学生来。” 沈世微笑:“那好啊,什麽时候开,咱们再计划计划。” 长华道:“从计划到完工,起码也得要六七个月吧,唔……”说著说著,也不知道想到了什麽,脸色变得不太好,没再继续说下去。 沈世垂下了眼帘,静静地握紧了长华的手。 晚上回来,沈世沐浴完毕,裹著浴袍从浴室出来,发现家客厅里没开灯。儿子一个人坐在落地窗前,望著天空不知道在想什麽。沈世走过去,从背後抱住他。长华回过头来,将他拉进怀里环著。 “想什麽?”沈世伸手,抚著他的脸。明月白光投进屋内,照耀在他的脸上,就像海市蜃楼,近在咫尺,又远在天涯,一时间昏晕莫辨。 长华脸颊蹭蹭他的手心,低声道:“没想什麽。你洗好了?” “嗯。” “好香。”凑在他颈间亲了一下。 沈世红了脸,微微推开他道:“没个正经。” “怕什麽?又没人看见。这是我们自己的家。”长华将他又拽进怀里,吻著他的头发。他吻得很温柔,从头发一直吻到脖颈,最後又回到唇上,深深深的热吻。环住沈世腰间的手也越扼越紧,似是要将他勒进骨血里。吻了一会儿,沈世就承受不住,脸涨得通红,伸手将他推开,有些嗔怒道:“都做了这麽多次了,怎地还如此禽兽?快被你弄的呼吸不过来了。” 沈长华道:“父亲不就喜欢我这般禽兽麽?”手探进浴袍内,摸到对方胯下那根,笑了,“瞧,这麽快就硬了。” 沈世无言,不太好意思地别过脸,露出红红的耳根,煞是可爱。 两人已做过多次,在性事上向来默契,兼上沈世身子又天生的敏感,不到片刻,下面那欲根就被玩的充血肿胀,有股要射精的冲动。但长华偏生不令他如愿,用手掐住他的精关,不让他出精,一手搂著他,一边亲著他的嘴角哄道:“先别射,一会儿还有你受的,这麽快就泄了身子,等会儿你又嚷著不做了。” 这话可不是一点源头都没的。有好几次,两人做到一半沈世就受不住了,吵著闹著不做了丢下了长华不管。他体质荏弱,早年被祭祀掏空了身体,就算後来好了,底子也没了,长华心里也清楚,不怪他,可几次都被晾著也著实不好受。事後有买过一些补品给他调理,可也没什麽效果,仍然出精有些快。到最後两人都感无奈,只好在性事上有所节制。 沈世也知道自己理亏,犹豫半天道:“那,那你先放开我,我忍忍就是了。” “真的听话?”手仍旧不松开。 “真的。”沈世脸红道。 长华想了想,虽不忍心看他难受,却也不想任他出精伤身,便去客厅橱柜里翻出前些天买给父亲的领带,抽出包装盒子上的丝绸带,走过来望著沈世意味不明的笑。沈世有些尴尬的抽抽嘴角:“你又想什麽歪点子?” “你躺好。”长华解开他的浴袍,将他平放在地板上,欺身而上,轻轻咬住他的唇,手下迅速动作,将那根丝带缠上了他的欲根处,打了个漂亮的蝴蝶结。 沈世感觉到了,他一向对这些稀奇古怪的花样比较抗拒,这次却也没说什麽,只在他耳边呢喃道:“那你快些,时间久了我可受不住。” 长华点点头:“我会注意。” 沈世咬紧牙忍著,腿间的那根被绳子绕著涨得实在难受,身体又不断的被长华挑逗爱抚著,情欲与忍耐的煎熬重装,不到一会儿,身上便渗出了细密的汗珠。他肤色玉白,瘦而不露,骨肉均亭,再沾了些细汗,十分动人,惹人遐思。那张脸也让人有欲望,明明那般禁欲清冷,陷进情欲里时偏生又妩媚至极,隐忍的样子让人情难自制,只想往更深处蹂躏他,叫他哭泣。 沈长华有时候甚至会产生恶毒的恨意──一种无力的厌恶恨。一个人怎可以做到如此地步,控制的他身心全无,一点自己都不存在。明明这个人就在自己怀里,可仍然觉得不够,恨不得将他生吞裹腹,喝尽血肉,永生永世都囚在自己身体里,哪里都逃不得。 可又做不到,所以恨意就会出现。 沈长华轻轻叹息,低下头去,吻上了他的唇。沈世被他亲的 分卷阅读38 颤栗,唇齿纠缠间感受到对方熟悉的气息,一种来自骨血的温度。身体深处渐渐升起了一股奇异的骚动感,痒痒的,酥麻的,空虚的,疯狂的想要抓住什麽。被抵开的两腿之间的畸形所在,也慢慢湿润开,在地板上洇开一小片水渍来。 当他情动的时候,就像一朵妖冶的扶桑花绽开了。他低声笑著,伸手勾住了长华的身子,头向後仰去,眉目间晕染开一层薄薄的红晕,轻轻喘息著。洁白的月光照在他的裸体上,那姿态是一种妖异的献祭。 长华被他逼人的妖色诱的几欲失控,忙住了手,定了定神。沈世却不满了,他身子正被挑到兴头上,身上无一处不渴望著被爱抚玩弄,便急不可耐地催促道:“你……你怎停下了?继续。” 长华喘息著说:“你乖乖躺下,我先帮你润滑一下,不然进去又得痛。” 沈世摇著头,修长笔直的两条腿在地板上难耐的扭动著:“不用……那处已出水了。不需润滑……你快些进来罢。” 这样盛情的邀请,长华又怎能推拒? 进去的过程很顺利,除了有一些小小的胀痛感,并无太多不适。毕竟做过多次了,沈世的那处早就被调教的习惯吞吐男人的阳物,会自己分泌爱液润滑。阳具被紧致的小穴包裹吞吐著,直进直出,抽插几个来回後,淫水便溢满了整个蜜穴,抽出时溅开来,好不淫靡浪荡。沈世也说不上来这种被插雌穴的感觉是什麽,他为这个地方羞耻了几十年,如今却觉得,这地方竟也能让他如此快活,享受鱼水之欢,尤其是被顶到深处的花心时,那种快活简直难以形容,只想大声尖叫。 长华顾忌他身体不好,动作放的很温柔,九浅一深,慢慢摩擦。起初是这样,但越往後做越觉得难以控制,父亲那处实在太过销魂,下面那张小嘴简直就跟自己会动似地,一直吮吸绞缠著他的阴茎,有好几次差点都被他吸射了,只好停顿下来,缓一缓,再继续插入。如此几个回合下来,他动作越来越粗暴,干的沈世眼若春水,浑身绵软,呻吟不断。 每个男人都喜欢在床笫间说一些情话,尤其是长华。他素日里行为端方斯文,到了床上却没个正样,总爱逼沈世说些不堪入耳的淫词浪语。若是沈世不肯遂他意,他就一直用龟头碾磨著他的酥心。那地方本身就敏感,平时被随便顶几下都会高氵朝,怎耐得住这样碾磨?沈世只好哭著听他的话,他问什麽,他就答什麽,词儿也是往那越淫乱的地方说越好。就比如现在,长华一边亲著他的嘴角,一边用手玩著他的乳头,下面那根巨大的肉棒深深的插在父亲的蜜洞中,龟头抵著凸起的穴心曼斯条理的碾磨著,一边问:“舒服麽?” 沈世自然舒服,扭动著身体发出含混的声音:“唔,舒服……” “喜欢儿子这样干你吗?” “喜欢……” “喜欢怎样干?”长华动了动自己那根泡在淫水穴里的肉棒,问,“是喜欢这样?还是……”肉棒突然加速抽插,每一下都重重插入最深处,搅的软穴内淫水四溅,“还是这样?” 沈世惊呼,被插的身子不稳,连带著拴在阳具上的蝴蝶结都抖了几记。忙抱紧了他,眼角红红的不肯说那些话。长华便将方才的动作又做了一遍,道:“快告诉我,喜欢儿子怎样干你。” 沈世心里知道,这小子是又犯起浑来了,若不遂了他愿,估计今晚会很难熬。便挣扎著凑到他耳边,撒娇讨好似地说:“好相公,你怎样干我都喜欢。相公快疼疼我,让我泄了吧。” 长华被这一句“相公”挑逗的忍无可忍,一把将他翻过身来,就著肉棒还插在他穴里的姿势,从背後狠狠的操弄起来,动作几近暴烈。沈世一边轻笑一边与他纠缠在一起,叫著他相公,念著他的名字,与他抵死缠绵。直到二人都射了几次,筋疲力竭,这才停下。 四目相视。沈世伸手轻轻触摸他的脸,临摹著他五官的轮廓,婉转深情。沈长华低下头来,与他吻在了一起。 窗外的白月光,广袤的苍穹,水银倾洒了一身,仿佛时空静止。 愿年年今夜,月华如练,长是人千里。 结局(下) 到了冬至那天,长华与沈世二人回了一趟母亲去世的地方。几年没回来,这里依然山清水秀,与鲤鱼镇不同的是,这里虽然偏僻,却与外界相同,并不封闭。 几年未见的老仆人头发已经花白,提前到了风烛残年的时候,腰背佝偻,每日所做的事不过是打扫老宅与夫人的坟。 见到长华归来,又见身後的沈世,道:“夫人没有看错人,少爷做到了。” 三人去扫墓。 坟前一柱青烟。 长华给母亲烧了纸钱,给她磕了几个响头。父亲问他:“恨吗?”长华平平淡淡道:“不恨。没她就没我。”沈世没接话,过了会儿,也拿了檀香点著,给坟中女人曾经的未过门的妻祭拜。 南方深冬,萧条寒索,江水滚滚,几只孤鸟从天边飞过,天水一色。 人到最後,机关算尽,最终逃不过一捧黄土。 老仆人送他们离开。长华问他要不要跟他们一起走,出去了给他安排个家安度晚年,老仆说哪里都不去,就留在这儿替夫人守墓,等到哪天走不动了,就死在夫人坟边。长华也不勉强,向他告辞。老仆说:“少爷。” 长华驻足。 老仆道:“少爷不记得我了罢?” 长华摇摇头:“我记得你。”当年向母亲传达消息、帮母亲养鬼的男人,就是他。老仆人笑得有些苦涩:“我跟夫人这辈子,若说真造了什麽孽,也就是对不住少爷您。这孽,死後下了地狱,也必定会偿还,只是到了那天,还望少爷您将我跟她葬在一处。” 长华顿了顿,最後长叹一声:“如果那时我还活著。” 天高水远,风轻云淡。 老仆朝他们离去的背影,深深跪了下去。 回去之後,生活继续。 近来,邻居很喜欢来串门儿。这个邻居不是大人,而是个七八岁大的小姑娘,生的机灵可爱,一双大眼睛滴溜溜的,小嘴又甜,一口一个沈哥哥沈叔叔。沈世好像很喜欢她,每次她来都给她一堆零食。沈长华见了就笑著说:“父亲喜欢小孩啊?” 沈世逗著小姑娘,头也不抬:“小孩子谁不喜欢?” 长华说:“那我们也生一个。” 沈世脸唰一下就红了,手里递给小姑娘的棒棒糖也差点掉地上,忙抬头瞪他一眼低声骂:“还有小孩子在,你瞎胡说什麽!” 长华笑著走过去附在他耳边说:“晚上我们来试试,给你肚子里种个小娃娃。” “你──” “叔叔,哥哥在跟你说什麽悄悄话啊?灵灵也要听。”小女孩 分卷阅读39 天真的仰起脸,看著他们。在她眼里,沈哥哥跟沈叔叔是她见过的最要好的人了,几乎无时不刻都在一起。 长华坏笑道:“哥哥在跟你沈叔叔说,让他给你生个小弟弟玩。” “沈长华!”沈世怒了! 小女孩拍手高兴的说:“好哇好哇,沈叔叔快给灵灵生小宝宝!” “……” 胡说八道的下场,就是晚上沈长华先生,睡地板了。 不过沈老爷还是疼自家男人的,下半夜就忍不住,把他叫上床了,虽然脸色很不好,摆著架子教训儿子“日後再在小孩子面前胡说八道,就一辈子都睡地板。” 长华弯著眼睛,眼神温柔的成了溺人深海。 沈世问:“你听见了没?” “嗯,听见了,以後不胡说八道。”凑过去亲了一口。 沈世气消了点儿,往他怀里凑了凑,小声咕哝:“睡吧。” 过了会儿,他听见头顶上没什麽动静了,睁开眼轻声问:“睡了吗?” “还没。” “嗯,我也睡不著了,说会儿话吧。” “嗯,想聊什麽?” “你想不想要孩子啊?” 长华闻言笑了:“怎麽,你要给我生?” 沈世瞪他一眼:“刚才说过的话这麽快就忘了?又想睡地板?” “好吧,我错了,别气。”长华伸手搂住他的腰,在他额上亲了一口,过了片刻,才说:“孩子都可爱,谁都喜欢。不过我这辈子就算了,早没有这种缘分了。” 他这话说的平平淡淡,无悲无喜,沈世心里却很不好受,伸手抚著他的脸,轻声说:“来世,不要再遇见我了。” 长华点点头:“嗯,一次就够了。” “奈何桥上也莫要等我。” “好。不等。” “说好了。” “嗯,说好了。” 过了几天,两人结伴去寺里烧香。长华进不了寺庙,沈世一人进去,在佛祖前长跪不起,也不知许的什麽愿。出来时,就见长华怀中抱著一只红包裹,一脸的囧然。 沈世好奇地问:“这是什麽?” 长华脸色不太好:“人。” “……” “刚有个妇女说去卫生间,麻烦我抱一下孩子,就没回来了。” “……” 沈世说:“这是……不要他了吗?” 长华点头:“估计是这样。要麽把孩子交给派出所吧。” 沈世凑过身去:“先让我看看。” 长华将小孩子放进他怀里。 手指小心翼翼拨开红布绸包,小婴儿的脸露了出来,应当是个小男孩,眉眼软软的。看见沈世就露出无邪的笑脸,并伸出白胖胖的小手去摸沈世的脸。沈世愣了一下,抬头问:“怎麽办?” 长华思考了一下:“送去警察局吧。” “可、可是……他好可爱。”沈世控制不住内心的欢喜,逗弄著宝宝的小手。 长华在旁边看了会儿,突然柔声问:“你喜欢他吗?” 沈世不吭声。 长华道:“既然他被抛弃了,再交给派出所也一样,父母不疼他,就算找到了,以後也没好日子。” “你的意思是?” “带回家养著吧,也许这是天意。” 家里就这麽多了第三口人。 两个大男人都没有照顾婴儿的经验,一时间忙的晕头转向,不知道该从何照顾起,长华平时聪明的很,可面对这种小生物,就算翻了再多书还是一样手忙脚乱,沈世就更不用提了。最後还是邻居家的大姐听到宝宝哭声跑来询问,这才学会了照顾孩子。 宝宝很乖,不爱哭,吃饱了就睡觉,醒来了就一个人躺在摇篮里玩耍,如果你逗他,他就会发出天真无邪的笑声来,叫人一听就心生欢喜。 沈世给他起了名字,叫沈平安。长华给他起了个小名儿,叫阿宝。 因为有了宝宝,两人不得不把外出游玩的计划搁浅了,一心一意地照顾著孩子。两个笨手笨脚的大男人没事就宅在家里商量著宝宝的未来。沈世说希望宝宝以後能学画,做个画家。长华说希望他以後能做个大商人。两人意见不合,还吵了好几次,吵到最後两人都笑了起来。 反正,只要孩子平安快乐,那就是他们的心愿。 一天,宝宝饿了,沈世拿著奶瓶去给他喂奶,喂到一半发现宝宝尿湿了,便叫长华去给他拿个尿不湿过来换。叫了好半天,也没见人过来。沈世心中有些纳罕,便放下奶瓶去客厅找。 客厅里没人。 洗手间里却传来隐隐水声。 沈世站在客厅里,一动不动。过了好久,长华从卫生间走出来了,脸色雪白雪白。他见到沈世,微微愣了一下,很快就恢复镇定,像没事人一般走过来,问:“怎麽了?” 沈世低著头,轻声说:“没事,阿宝尿床了,想问你尿不湿在哪里。” “哦,在卧室的那个柜子上放著。我去给他换。” “嗯,好的。我去洗个手,手都被那小子弄脏了。”往卫生间走去。 长华咬著唇,似乎有什麽话要说,但最後还是没说出口。 卫生间里,弥漫著浓郁的血腥气。 沈世伸手,慢慢掩住了脸。 晚上好容易哄宝宝睡著了,沈世洗完澡出来,就看见长华蹲在茶几前埋头写著什麽。他走过去问:“写什麽?” “哦。”长华放下笔说,“给你写一些家里需要注意的东西。” “嗯?” 沈世将本子拿起来一瞧,上面都是一些维修电话,水电费交费的地址,物业电话,生活须知,宝宝照顾事项……等等等等,诸多事项仔仔细细写了好几页,密密麻麻。 沈世看完了,就把本子合上,难能温和地说:“都记在脑子里了,你就不要操这麽多心了。” 长华笑笑:“我是怕你粗心。现在比不得在镇子时,没下人照顾著起居。找保姆也不放心,毕竟跟镇子里的长工不同,要是哪天对方突然就辞职不干了,你可怎麽办?” “瞎操心。我又不是小孩子,还能把自己饿死?” “好吧好吧,不喜欢我就不写了。”站起来揽住对方的肩,往卧室走去,“不早了,睡吧。” 两人并排躺在床上,谁都睡不著。窗外的月光笼罩进来,长华的脸呈现出隐隐透明色,仿佛就要乘著月光归去。 沈世问:“还有多久?” 长华沈默。 沈世说:“你说吧,我能接受。” 沈长华翻了个身,侧过去将他搂进怀里,声音压得不能再低:“日子不多了。” “不多是多久?十天?二十天?一个月?” “七天。” 沈世静默。 过了会儿,他说:“嗯,七天,好,七天也不短。没事的,我不难过。”他说,“我不难过。我早就准 分卷阅读40 备好了。”话说到这,语声几乎哽咽,“对不起,对不起。若不是我……对不起。” 当日在花园里,沈寄流那一剑,绞碎了沈世的心脏,是长华再次剜心,喂他饮下心头血,才将他从鬼门关拉了回来。但是相对的,沈长华付出的代价巨大惨烈──原本尚可活三年,最後心脏被剜出来,连三年的时间都失去了。 煞的死穴就是前世的死穴。 沈长华失去了心脏,本该在那晚就当场死去,若不是他执念太深,如今早已化为灰烬。 两人自出来後,心里就明白迟早有这麽一天。但是没想到,会来的这样快。 长华捧起他的脸,吻去他的眼泪,在他耳边温柔地说:“沈世,我爱你。你是我的生命,我爱你。我爱你。” 重复了一千遍一万遍的我爱你,是不是可以让时间稍微走慢一些? 第二天,沈长华开始呕血,血色浓稠墨黑。阿宝被吓哭了,沈世就说:“把宝宝送人吧。我不想养了。” “怎麽了?”长华一边擦著血迹一边问。 沈世淡淡的说:“我照顾不好他的。” 沈长华低头看看宝宝,想了一下,说:“还是养著吧。” “不养。” “我让你养著。”声调已然拔高。沈世却依然固执:“我说了,不养。” “沈世!!”长华突然拍桌站起来,用一种从未有过的怒色气急败坏地指著他,“你什麽时候才能听我一次?你不养他,我走了,谁给你送终?你膝下无子,到时候老死在床上,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你让我如何走的安心!” “那不重要。”沈世也吼了出来,“你都要走了,还管我做什麽?我只有一个儿子,我儿子就是你。你自己不能尽孝道还指望著别人替你尽孝吗!” 长华气的浑身发抖,眼睛通红通红,喃喃道:“你别以为我什麽都不知道。你是铁了心要跟我一起走了,是不是?是不是!” 沈世低头不做声。 长华跌坐在地上,把脸深深埋进腿间,低声哭泣起来。这个年轻的男人,自出生起,就没掉过一颗眼泪,纵然是年幼时被亲生母亲亲手杀死,也不曾掉过一颗泪,如今竟为了沈世,落下了第一颗眼泪。 不过是绝望。 他做了那麽多,牺牲了那麽多,哪怕自己永不超生,也不曾後悔,他要的不过是沈世能够活下来,这是他几十年唯一的目的。他不想丢下沈世,随著日子越发临近,他心中的恐惧就愈发强烈。他不想离开,不想把他一个人丢在这冰冷的世间,没有人照顾他,没人再跟他说话,没有人知他冷暖,没有人。也曾动过念头,自己走的那天就带沈世一起走,可终究还是忍不下心来。 在北京旅游的时候,沈世站在阳光下让沈长华拍照留念,笑的很灿烂。那时候长华就觉得,他喜欢这样的宝贝,他喜欢他站在阳光下笑的灿烂的样子。 可如今,一切都要消失了。 他就要走了。 沈世不想活下去,他想跟自己一起走。 长华说:“你不能跟我一起走。我这辈子做了这麽多的孽,杀了这麽多人,魂灵不归地府,死後不知道会去哪里。若是魂飞魄散,你跟著我去了,又找不到我,你可怎麽办?你又让我如何放心?我这辈子说不苦,其实也苦。这苦我尝一遍就够了,不想再尝第二遍。你就不能为我著想一下吗?” 沈世呆坐在椅子上,不吭声。 “答应我,活下去。” “答应我!” “答应我!” “答应我!沈世!答应我!否则我不得好死,真正永不超生!” 沈世如遭雷殛,猛地瞪大眼睛,厉声嘶吼:“你闭嘴!!” “你答应我!” “答应我!”又是一口墨色鲜血呕了一地。 沈世脸色煞白,沈默著,沈默著,直到长华都快绝望时,才等到他一句“我,我答应你……我沈世答应你!我不跟你去!我答应你。”最後一句,已泣不成声。 认了命。认了命! 第三天,宝宝托付给邻居家大姐,两人出去约了会,吃了烛光晚餐,看了一场电影。电影名字叫《铁达尼》号,悠扬的苏格兰风笛声中,男主角为了保护女主角,最後沈入了冰冷的海底。女主角为了他们之间的承诺,坚强的活了下来。长华不知何时凑到沈世耳边,低声问:“你也会像她那样伟大的,对吗?” 沈世攥紧了衣角。 第四天早晨,沈世起床做早餐,给宝宝换尿不湿。等一切都忙完了,却发现长华还躺在床上没起来。 他走过去。 长华对他笑著说:“对不起,我好像,不能走路了。” 沈世掀开被子,看见了那双曾经有力的漂亮的双腿,已经成了一具骷髅。 第五天,长华已经昏迷不醒,身上大多地方都已骨化。身上散发出一种浓郁的恶臭味,宝宝被熏的一直吐奶,沈世没办法,只好将他送到邻居家寄养几天。他自己寸步不离守在长华身边,给他擦身,替他洗脸,梳头发,在他耳边絮絮叨叨说著话。 第六天,沈长华依旧昏迷不醒,白骨也溃烂,骨头缝里流出许多黑红色的脓液,弄了一床。沈世不嫌脏地给他耐心擦洗,他要让自己的男人干干净净的上路。 第七天,沈长华突然醒了,对沈世说:“我还没带你去过大海。” 沈世摸著他的头发,温柔地摇摇头:“你就是我的大海。” 我是你的朱砂痣,你的心头血。 你是我的大海。 长华笑了,眼睛有些疲惫的瞌上,过了会儿又睁开,说:“平安呢?我想看看他。” 沈世亲著他的脸:“平安身体不舒服,我送他去邻居家住几天。” “是被我吓到了吧?” “有点儿。” “那就不见了。” “嗯。” “我要走了。” 沈世紧紧紧紧地握住他的手。 “奈何桥上我就不等你了。” “好。” 长华望著他,那双漂亮的眼睛里焕发出一种熟悉的热烈光芒来。他说:“沈世,我爱你。我这辈子不後悔。” “我知道。我知道。” “沈世……我爱你。” “我知道。” “我爱你。” “我知道。” “沈世……我……”眼里的火光渐渐虚弱,直到熄灭,终於还是没有说完那三个字。 清风吹来,拂动窗帘。 一句“我也爱你,我爱你。”轻轻飘散在风中,情深说话未曾讲。 尾声 三十年後。 沈平安下班回来,刚进屋,父亲就杵著拐杖过来训斥他:“天这麽冷,还在下雪,早上出门为什麽不穿羽绒服啊!敢不这麽臭美吗!” 沈平安忙解释说:“不是 分卷阅读41 不是,是我早上起迟了,怕上班迟到一急就给忘了。”刚说完就打了个喷嚏。 父亲脸色於是更难看了,凶巴巴骂道:“小畜生,下次不许熬夜,晚上按时睡觉。感冒了又害人,快滚去穿衣服!然後出来吃饭。” “知道知道啦!老爸!”沈平安吓的赶紧钻进卧室去穿衣服了。 父亲今年七十三岁了,老的牙齿都掉光了,虽然瘦,但是精神却很好。对他十分严厉,训人的时候尤其吓人。沈平安从小就怕他,记忆中的父亲话一直很少,也不爱笑,一个人把他养大,教他读书,写字,做人。 父亲博学多才,除了不太擅长做家务外,好像什麽都懂,会画画,写得一手好银钩,看过很多书。家里有个大书房,里面装了满满几大,还有各种古玩玉器。 家中不是特别有钱,却也不愁温饱。父亲一个人经营著一家茶馆,闲时收几个学生写字画画,日子过的很可以。 沈平安很崇拜他的爸爸,虽然几岁的时候就知道自己不是他亲生的,可是对他的爱却一点都不少。 他也记得,父亲年轻时,是个大帅哥。 他还记得,父亲总喜欢一个人坐在房间里,望著颈子上挂著的那个装著莫名人骨灰的玻璃瓶发呆。 饭桌上,沈平安突然对父亲说:“爸,有件事我想跟你说。” “什麽事?”父亲板著脸问。 “我……我想下个月跟小美结婚。” “想好了吗?人家姑娘答应了?” “嗯,我们交往也有五年了,年纪都不小了,不想拖了,所以想把婚事弄了。” “想好了就行。好好对人家姑娘,不许犯浑。结了婚就跟现在不一样了,得顾家。” “嗯,这个我知道。” “知道就好。婚事我明天给你们开始准备。” “嗯,好的。对了爸,我还有事要跟你说。” “说!” “我这些年工作赚了一些钱,我想,过几天去买个房子,等结婚後你就搬过来跟咱们一起住,我也好照顾你。” 父亲听了,沈默了一会儿,说:“这房子住的好好的,干嘛要搬啊?” 沈平安说:“咱家这房子太老了,水电老断,我现在也大了,该让您住新房子享享福了。” 谁知父亲却一口拒绝道:“我不去。” 沈平安愣了:“为什麽啊?” “不去就不去,你要搬就搬吧,我是死也不会离开这屋子的。” 虽然不知道是什麽原因让父亲不愿离开这老房子,但沈平安就是觉得,应该与父亲脖子上挂的那个玻璃瓶有关吧。 沈平安说:“那好吧,不搬就不搬,咱爸不喜欢,我们就住这儿。” 父亲这才有点儿高兴的样子,哼了一声回房去了。 那天半夜,沈平安起床嘘嘘,不小心经过父亲的卧室门口,听见老父在说:“你听见了吗?咱儿子阿宝要结婚了。” 沈平安结婚那天,来了很多人。同学邻居,同事上司。父亲穿著大红色的喜庆唐装被安排在主座上。新人敬酒的时候,他给儿子媳妇儿一人送了一份大礼。沈平安跪在他面前,红著眼睛说:“爸爸,谢谢您。” 父亲摆摆手,什麽都没说。 一年後,妻子生了个小女儿,平安求父亲取名儿,父亲想了想,说:“就叫念长吧。” 思念,长情。 父亲就一直住在老房子里,没有搬出去过。由於老房子只有两室,妻子入门後不够住,沈平安最後还是在外面买了新房子,跟妻子搬了出去。新房离老房远,两人回来的次数并不多,大多时间都是父亲一个人在家。念长五岁的时候,父亲身体开始变差,大病小病不断。为了照顾他,平安辞去了工作,回到老房子里专心照料著,伺候在榻前,无微不至。人人都道沈老养了个孝顺的好儿子。 父亲神智越来越不清楚,时常说浑话。说的最多的,是一个人的名字。 “长华。” 沈平安不知道长华是谁,但听了却觉得很熟悉,仿佛很久很久,还在繈褓里时,就曾听见过一般。 後来父亲昏迷的时间越来越多,偶尔醒来,看见是他,便叫著他的乳名说:“小宝啊,累了你了。” 平安强笑道:“累什麽?儿子照顾自己的老子,天经地义。” 有时候也不清醒,睁开眼就说:“长华,我好想你啊。” 也会说“我答应你的,我做到了。” 平安不知道这些话的意思,但是听在耳里,却总是眼圈泛红。 就这样拖著病体,父亲撑过了两年。 八十高寿那天,平安在老房子里给他过寿。那天来了很多人,大多都是父亲这辈子教出来的学生。 父亲穿著大红色的唐装,坐在太师椅上,受著他们的祝福,一向严肃的脸,露出了笑容来。 他这一天笑的很多,简直比一生还要多。 到了寿宴结束,大家都散去时,父亲将他叫到了身边。 父亲坐在太师椅上,平静慈祥的笑著。 沈平安望著他,心里突然就觉得,父亲要走了。 他跪了下来。 父亲摸著他的头,说:“你是我跟他当初捡回来的。他说要养著你,怕我日後膝下无子,无人送终。” “爸爸……” “我养大了你,养的很成功。你是个乖孩子,孝顺懂礼,为父很欣慰。” “爸!” “爸爸要走了,不能再看著你了,日後的路你自己要走稳。” “爸爸……”沈平安已经泣不成声。 “我的小宝长大了,爸爸也能……安心了。” 父亲走的很平静,没有任何痛苦,真正儿孙满堂,寿终正寝。 出殡那日,家中来了一位老和尚,法号释心,据称是父亲年轻时结交的朋友,恰好路过此处,来祭拜一下。 他给父亲念了一段往生咒,临去前,突然瞥见灵牌上的字,对平安说:“你父亲,不叫沈忘生,他叫沈世。” 入了黄泉,下了地府,奈何桥上,沈世驻足停下。孟婆端一碗忘情水给他。沈摇摇头拒绝,问道:“三十年前,我有一故人经过此处,你可见过?” 孟婆搅著滚滚忘情水,眼皮也不抬,道:“叫什麽名字?” “沈长华。” 孟婆道:“那是只煞,天地仅此一只,不归地府,不属天界,死了之後,只会魂飞魄散,灰飞烟灭。” 沈世点点头,倒也没有多少失望,说:“我也猜到了会是如此。” “喝下这碗孟婆汤再去投胎。” 沈世最终还是没有喝下那碗孟婆汤。 入了轮回,再世为人。 转眼又是二十载。 那年春光明媚,江南桃红柳碧,草长莺飞,沈世去杭州丝绸行做一笔生意,路过断桥,忽地听到不远处 分卷阅读42 传来哄闹声,他停下脚步,问身边的朋友:“出了什麽事?” 朋友道:“沈公子不知道,我们这儿有个出名的大傻个儿,脑袋不清楚,整日蹲在这里,说要等一个眉心有红痣的人。今儿又在这边蹲著,好像被人调笑了几句,就跟人打起来了。” 沈世听了,心中一惊。 朋友忽地笑道:“不说没注意,沈公子的眉间倒是有一颗红痣──唉,沈公子,你去哪?” 沈世跌跌撞撞走过去,拨开人群,便见一道极熟悉的背影站在柳树下。 沈世捂著嘴,终於泪如雨下。 “我带你,回家。” 分卷阅读43 出来了沈世才知道,这个世界跟自己想象的完全不一样,不仅有一日千里的飞机汽车,亮如白昼的点灯,现代化的电器设备……还有许多自己在书上也没见过的东西。 沈世就像个乡下人进城的土包子一样,看什么都是新鲜的,偏偏又因为天生的自傲,不肯表现出来。 最近,他又知道了一个神奇的东西。 那个东西,叫互联网。 据说,这玩意只要连上一根线就能知道全世界,还有什么网购,在家就能买东西,神奇得不得了。 沈世充满了好奇,饭桌上有意无意地跟长华打听,但长华最近忙着工作的事,并没将之放在心上,沈世也不好意思一直问,就跑去书店自己买了几本关于计算机的书回家看。 完全看不懂。 有人给他建议说,想学电脑,还不如去报个电脑班专门培训。于是沈世就背着长华,偷偷去报了个培训班上课了。经过几周的训练,学会了电脑的基本操作。培训班的老师说了,要想更熟练,就得多加练习,最好能够上机操作。 家里有电脑,不过大多时间都是长华在用,沈世也不想打扰儿子工作,一般都趁他不在家或者不忙的时候上机操作练习,比如今天,长华出门办事去了,沈世就打开了他的电脑。 电脑有密码,密码想都不用想,是自己的生日。 怀着一种甜蜜的心情,美人爹爹打开了电脑,开始专心地练习打字。 他现在打字速度还很慢,找个字母都要找半天——没办法,沈美人虽然博学多识,但古镇上可不会教什么英文字母,这26个英文字母还是最近才跟老师学的呢。 键盘打字很费劲,盯着键盘盯久了,眼睛就会酸痛,休憩空挡,他就随便乱点点网页,看一些时事新闻,顺便百度了一下怎么网上购物。 据百度说,大6最大的网购网叫x宝。 他按照百度上介绍的,复制了网址过去,打开x宝网,里面的商品种类繁多,应由尽有,多得简直让人目不接暇。沈世心中有点儿趣内衣…… 沈世抬头怒问:“你买这些伤风败俗的东西做什么!” 沈长华很自然地回道:“自然是做伤风败俗的事。” “你——下流!” 沈长华拿起一根尺寸巨大的按摩棒,说:“这个好像不错,比我的都大呢。我们试试吧。” “滚!要试你自己试。” “试试吧。” “滚!” “试试吧!” “滚!” “试试吧。” “……”沈世连话都不想说了,掉头就走,长华一把拉住他,将他搂进怀里,修长的略带茧子的手,穿过他松垮的居家服,慢慢抚上他的腰线。 “……” 沈世只觉得自己腰间一软,就什么抗拒的话都说不出口了,认命地闭了眼。 “只可,只可试这一样。” “嗯,好。” 被抱进卧室里,轻轻放到床上,衣服纽扣被一颗颗解开,直到两个人都赤条条地抱在一起,骨肤相贴。长华将他压在身下,慢慢亲吻着。沈世很喜欢这种感觉,温柔的,相濡以沫的感觉。每次接吻他都闭上眼,全心信赖着,顺从地被对方牵引着,放任对方的唇舌探寻自己。待到两人唇齿都厮磨得发热时,这才停下来。沈世喘息着,眼角含着春水,温驯地望着对方,眉心红艳艳的朱砂痣有一种艳光四射的美。 每到他用这种期待的眼神看着自己时,沈长华总会失控。他顿了顿,缓了一下自身的情绪,说:“你别这样看我,我会忍不住立刻侵犯你。” 沈世便伸手搂住他的项背,低声笑道:“你也有失控的时候。” 长华用手指在他被亲得红肿的唇瓣上点了点,道:“父亲这般尤物,天下有几人能够坐怀不乱?” 沈世别开脸想躲开他的手指,偏生怎么都躲不开,便泄愤似地,一口咬住那指尖,轻轻扣上牙关,不痛不痒地咬了一口。长华愣了愣,忽地没头没脑地冒出一句“舔舔它。” 沈世已被挑出了情欲。床第间,他一向放得开,只要两人都快活,再浪荡的事儿他也能做的出来,可谓百无禁忌。长华让他舔,他便乖乖探出粉色的舌叶,舔了舔那只白皙的手指,尔后将手指含进嘴里,如同口交一般慢慢吮吸着,动作神态,是难以言喻的色气,看得沈长华血气上涌,眯起了眼,轻轻动起了手指,挑逗着那调皮的小舌,直弄得沈世唇边一片水渍,这才停下。 沈世吐出手指,笑道:“够了吗?” 长华不吭声,腾出手来往他身下摸去。沈世察觉到他的意图,脸微红,下意识并起了双腿。长华道:“让我看看湿了没有。” 沈世头晕沉沉的,又怎能抗拒,顺从地打开了双腿。 一探之下,那腿间的妙处果然早已湿的一塌糊涂,春水四溢沾了满手。长华举起那湿漉漉的手,色气满满地舔了一下,说:“甜的。” 再俯下身,将脸埋进他双腿间,探出舌尖,对那妙处好一番吮吸舔弄。直弄得沈世吟哦不止,很快便在他嘴里泄了第一次阴精。长华舔干净嘴边的春水,于他耳边询问:“快活吗?” “快活。”沈世如实地答,双腿分的更开,轻轻磨蹭着对方胯间的耸立处,软软地哀求:“还要更快活。” 长华就喜欢他这般斯毫不做作的姿态,想要便要,也不太会掩饰自己的欲望,这般可爱。他起身,拿来网购的按摩棒,快速将之消了毒,回到床间,沈世早已等得难耐,催促道:“你快些。” 眼底闪过一丝笑意,长华分开他的双腿,将那根按摩棒抵在他下体,来回地辗转留连于两个穴口,问:“想让它先尝尝你哪边?” “……”沈世咬了咬唇,脸涨得通红通红,憋了半天,才低声道:“随便你。” 沈长华将那按摩棒朝前方的雌穴口浅浅戳了几记,那销魂小嘴似是早已饥渴难耐,道具头部一进去,便被紧紧咬住往里面吸吮,长华便将它抽出来,再次滑到他后庭入口,道:“你不说,我也做不了决定,那就这般等着?” 本身被这道具玩弄得心中已经大窘了,如今再被这样逼问着,沈世更感难堪,忍了半天,到底是没忍住,挣出一只手来,推了一下长华,生气地说:“你不做就算了。” 长华被他推了一把,身子微微朝后仰了仰,眼底笑意更浓,再次俯身过来,捉住他那只撒娇的手,放在唇边亲了一口,另只手也不闲着,摸着他前方站立起来的欲根,笑笑问:“就生气了?” 沈世被他随便弄了几下,身子就软得连生气的力气都没了,憋了会儿,只得瞪他一眼,很没骨气地咕哝:“你这……孽子。” 身体是愉悦的,心里也是愉悦的,纵然被如此玩弄,却也没有真正恼怒的意思,被那双极有技巧的人手抚了片刻,沈世便重新变得温顺起来,慢慢分开两条腿,蹭着夹在腿间的道具,发出细微的呻吟。待到那腿间的蜜水流了一床春色难掩时,沈长华也不再戏弄他,低下头,抓住那根道具棒抵住他前方的穴口,慢慢送了进去。 到底是尤物,前方尽管没有经过仔细开拓,吞下一整根2o来公分的道具竟也不显太吃力,穴壁内的软肉驰张有度,春水四溢湿滑,穴口像饥饿已久,羞怯地吮吞着巨根,直到整根都吃下,这才轻轻收缩几下,以表餍足。假阳具的颜色略黑,根部卡在穴口处越发衬得那朵妙花淫乱色气。沈长华眼神暗沉下去,手在沈世大腿根处摩挲着,问:“可还适应?” 沈世僵硬着身子,不知该如何作答。毕竟这东西就是根角先生,是从前寂寞的女子拿来亵玩的闺房道具,如今他一个男人来用,着实伤风败俗离经叛道。但他又觉得快活,这种快活没法形容,若是他自己摆弄,绝对不会有这种感觉。正因为摆弄的人是长华,所以就连羞耻都变成了一种隐秘的刺欲,食髓知味,得趣得很,隔上一段时间就渴望阳物插进来磨一磨,解解痒。等到彻底进入,两人结合的一丝缝隙都无时,沈世这才喘息道:“前面……前面还没有拿出来。” “拿出来作甚?今儿要你尝尝双龙的滋味。” “你……唔……” 不待他骂下去,腰就被扣住抬起,又重重摁下,插入之深,滋味之美妙简直难以形容。每当长华的那根插进深处时,插在前面蜜穴中的假阳具也会随着落下的姿势抵入深处。隔着一层薄薄的软肉,似乎都能感觉到彼此的存在。 腰也软了,腿也酥了,全身的感觉全部集中到了那两处,每一次的插入抽出再插入,都能带来火热的快感,让人禁不住害怕,又忍不住期待更多。呻吟越发人卢放浪,身子也不由自土地随着长华的动作而放浪摇摆。肠道得了趣,很快就自己分泌出了湿漉漉的肠液来,随着原始的抽插而不断发出嗳昧的水声。前面更是湿得一塌糊涂,可用“泥泞不堪”来形容,两瓣蜜花被操弄的发红,朝两边分开来,露出里面被包裹着的小小阴带。被长华胯间的耻毛磨蹭着,酥麻的快乐传遍四肢百骸,简直像登了极乐一般,酣畅淋漓。 望着他情动迷离的表情,长华也被逼得受不住,微微皱眉,喘息变得粗重,道:“就这么舒服?” 沈世仰起头,放荡地笑着:“舒服。舒服……别停。”—边说一边耐不住自己用臀部摩擦,腿间水声潺潺。和着他惑人的呻吟,眼角含春,简直比一些特殊行业的女子还要放荡。这般情态,看得长华真是又恨又爱,爱他诚实忠于自己的欲望,恨他这般诱人,若是有一天被他人瞧了去…… 想到这,长华有些失控,动作的更加凶猛粗暴,一手悄悄拿起旁边的开关,摁下。 刹那,沈世就像被电击了一般,尖叫了一声。插在前穴里的假阳具,也不知怎回事,竟然猛地动了起来,在里面发出嗡嗡的细小马达声。茎身上的颗粒滚动起来,快速摩擦着内壁,整根阳具都在里面震动着,旋转按摩,简直让人发了疯。 “你……你做了什么……快停下……唔……”沈 分卷阅读44 蒹葭巷有一个大傻个儿,生的眉清目秀,可惜是个傻子,生下就被爹娘抛弃,靠在酒楼里做些杂活儿换点剩饭过活。 长到二十多岁,连个名字都没有。因为个子大,大家都叫他傻大个。 傻大个真的很傻,酒楼里的伙计们闲来无事,总是欺负他,让他干很重的活,有时还克扣那微薄的几个铜板。有一次,甚至给他吃虫子,说是好吃的东西。傻大个会呆呆吃掉,并且竖起大拇指,赞同的说:“果然很好吃!” 伙计们打他骂他,他也只会呵呵呵的笑,从来不会生气。 除了一件事。 傻大个一直说自己有个爹。他说他的爹是全天下最美的人,眉心有一颗红痣。 他一直耐心等着他爹来接他回家。 这一日,俩伙计斗蛐蛐输了银子,满肚子的火气。他们从酒楼后门溜达着进来,正好碰见刚帮忙卸完菜的傻大个抹着汗往外走。高伙计眼珠滴溜溜一转,叫住了他:“喂,大傻,把你的银子给我。” 傻大个老老实实把刚得的铜板递了过去。 高伙计拉下脸:“就这么几个?我听说你不是一直在存钱么?去找来给我!” 矮伙计拨拉一下高伙计手里的七八个铜板,也皱起了眉头。 傻大个摇摇头:“不行,那个将来是要给我爹开店的。” 高伙计毛躁:“你有个鬼啊,你还能有个爹?该不是替窑子里的姐儿赎身的钱吧?” 傻大个却突然来了劲,冷下脸:“你说我可以,不能说我爹。” 也该是这俩人欠揍,矮伙计嚣张:“就说你了怎么着,就你这副德行,你爹也是个蠢蛋!” 顿时,傻大个的脸阴得像一块黑炭,虎着验扑了过去,与两个伙计撕打成一团。傻子个头高,从小做杂活练出一身好气力,三两下将两个人揍得鼻青脸肿找不着北。人们从来未见过傻大个发毛,一时觉得新鲜,围观的人聚拢成一圈,就是没人上前拉架。 这时,一个俊俏的男人走入人群,叫了他一声“长华,住手。” 神奇的是,原本疯了一样的傻大个一看到他,竟乖乖垂下手,抿着嘴站在了男人身旁。 二人一同离开了。 人们惊奇发现,那俊俏男人的额心,恰恰正有那么一颗红痣。 俊俏男人便是沈世。 他遇到傻大个这一年,是他转生的第二十年。因为广结善缘,这一世的他投了个好胎,成了宋朝一家商行的大公子。生活富足,容貌堂堂,因饱读诗书品行高尚,深受长辈和家族的喜爱。 因沈世带着前世的记忆,他生来比常人聪慧睿智,这一世的父亲去世后,他便接管了商行,几年的功夫,生意越做越大,一片兴隆之势,竟发展到了江南。 阳春三月,草长莺飞。 江南绿柳盈盈,风光格外好。 沈世带着几个仆人到了苏杭,打算在城中开几家分铺。他们沿着河堤一路向南,途经断桥,桥那边的酒楼突然传来哄闹声。他怱然驻足,问身边随行友人:“出了何事?” 那友人便派了小厮前去打探。 小厮很快回来禀报:“是傻大个,好像被人调笑了几句,跟人打起来了。” 沈世点点头。神情像是有点失望。 友人突然笑道:“那傻大个非常出名。连我都有所耳闻,一直替酒楼打杂工,说是要等一个眉心有红痣的人,说那人是他爹。不过话说回来,沈公子的眉心倒是有颗红志……哎哎,沈公子要去哪儿?” 沈世心中又惊又喜。 他跌跌撞撞朝人群奔了过去,拨开围观之人,便见到一个极为熟悉的背影正骑着两个男人狂揍,每揍一拳就吼一句:“敢侮辱我爹,我打死你!” 沈世从未想过,还能见到那个人。纵然这一世外表有了些许变化,但他还是能够一眼认出来——那是他的长华,这世上不会再有第二个。 他将傻大个接回了府。 傻大个果真是傻,傻得出奇,常常看着沈世发呆,要么就是看着他傻笑,连一到十都数不清楚。可傻大个也不傻,每逢沈世夜里晚归,傻大个总拿着个灯笼站在门口踮着脚尖探望,等着盼着他回来。那一烛摇曳灯火,像是沈世心头的一抹挥之不去的记忆。 对于傻大个所有不着调的行为,沈世并不在意,一心一意照料着他。傻子早些年吃了不少苦头,刚接回来时,连件像样的衣服都没,那么大个人,还穿着十几岁时候的衣服,裤脚吊的老高,不能蔽体。沈世叫人给他裁剪了好几套衣裳,带他去洗澡时,脱掉他的衣服,这才发现他身上大大小小一堆伤口。沈世摸着那些伤口,问他:“疼吗?”傻子摇头,傻兮兮说:“不疼。” 沈世道:“以后就跟爹爹住,爹爹照顾你,不会让你挨饿受冻被人打,你说好不好?” 傻子忙点头,说好。 傻子这一世没爹娘,也没人给他起名儿,沈世便对他说:“你以后跟着爹爹姓。爹爹姓沈,名世。你也姓沈,名长华。” 傻子喃喃念着这俩字儿。沈世怕他不明含义,给他解释:“长命百岁,风姿韶华。” 风姿韶华是没有了,长命百岁沈世希望能实现。 长华自此住在沈宅。 苏杭这边的宅子,沈世只是临时居住,他的意思是,等到这边的铺子弄完了,就带他回沈家,让他入了沈家的族谱。长华倒是无所谓,傻子心智单纯,爹爹在哪儿他就去哪儿。偶尔沈世也问他:“我听人说,你之前一直在桥头那边等我。你没见过我,怎知我眉心有红痣?” 长华歪着头想了想,说:“我小时候做梦,老梦见你。你在梦里跟我说你是我爹。眉心有红痣。我就记得了。” “就这样?你就生生等了二十多年?” 长华点点头,很自然的样子:“对啊。” 沈世摸摸他的头,没吭声。 酒楼里的活儿不用去干了,如今傻子找到了爹,身份一跃而上,成了一枚富家公子,往昔欺负他的人见到他都要低着头走路。虽然偶尔也那么几个不怕死的趁着他落单时欺负他,不过第二天那群人脸上都会多出许多莫名伤口。 有一次傻子在外面被欺负后,沈世派了下人狠狠将那群人狠狠教训了一顿。事后下人问他:“少爷,小的有句话当讲不当讲?” “说。” “少爷你怎么突然认了个儿子,他真是你的亲生子?”无论年纪还是出身都无半点可能,少爷自小在京城长大,这傻瓜却是在江南,两地隔了数千里不止,天南地北,他家少爷可是真正第一次来苏杭,怎就凭空多了个儿子。 沈世听完,面上无甚表情,淡淡道:“有些事你不会明白。下人就该有下人的规矩,做好自己的本分事。” 少爷既然这样讲,下人也不好再追问。临去前,沈世又添了一句“你记得,对他要如同对我一般尊重,被我发现有什么鬼,沈家可就容不得你。” “知道了。” 沈世疼傻子,所有人一眼就能瞧得出,无论是他身上穿的衣服花色款式,还是他今天吃的饭食。每一样都是沈世亲手操办过问,傻子沐浴更衣,沈世从来不让侍女插手,都是自己亲自过去给他洗的,晚上也带着他睡觉。下人虽然心中感到奇怪,却也不敢议论纷纷,不为别的,就因为这一世,沈世也是个狠角色。 傻子没读过书,沈世便从他的名字开始教,一笔一划,就那么简单的几个字,可傻子就是学不会。仿佛上一世死去的时候,连同那份风华也一起带走了,只留下这个傻兮兮的空壳。沈世耐性好,也不生气,依然一笔一划地教。有一天,沈世正教着,长华突然问:“爹爹的名字怎么写?” 沈世—愣:“怎么问这个?” 长华道:“我想学。” 沈世摸摸他的头,在宣纸上一笔一划慢慢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最后,傻子最先学会的字不是自己的,却是沈世的名字。 傻子很喜欢盯着沈世的脸瞧,晚上睡觉的时候,总爱摸他的脸,还时不时贴过去,小心翼翼地问:“爹爹,我可以亲亲你吗?” 沈世心跳加速,面上却沉稳,没甚表情,道:“可以。” 于是傻子便凑过去,在他眉心的朱砂痣上,亲亲印一下一吻。 傻子问他:“爹爹,为何你眉心有痣?我却没有?” 沈世看着他:“你不记得了吗?” 傻子摇摇头。 沈世道:“这是你上辈子留给我的。我是你的朱砂痣,你的心头血。” 长华听了,眼里露出微微的迷茫之色。 沈世想,这辈子他不聪明,心智单纯,痴痴傻傻,但到底还是让自己找到了他,可见老天对他不薄,不能乞求更多了。不能奢望他会记起自己来,更不能妄想他会恢复从前风华万丈的样子。 人一贪心,失去的总会特别多。 沈世觉得,自己不能够再承受失去长华的痛。所以他安安静静扮演着父亲的角色,对儿子好。虽然日子久了,心里总会感到寂寞。 近来,铺子里生意上了路,沈世决定再过几天,等一切都交代清楚了,就带儿子回京城入祖籍。可没想到了临走的日子,一向脾气好的傻子却突然闹起了别扭,动辄发火摔东西不说,连晚上睡觉都不肯跟沈世同榻了,非要自己搬出去住。沈世问他原因他也不肯说,别扭的低着头攥着手指。沈世若碰他,他就跟见了鬼似地,一溜烟逃了,搞到最后,沈世都不敢碰他,生怕他哪天跑了,就再也不回来了。 如此持续了好几天,沈世终于暴躁了。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一世,从没有人这样对待过他,更别提上辈子把他捧在手心里当宝贝的长华了。如今被这样躲避,他心里十分不好受,一夜一夜地睡不着。长华已经被安排到了新房间跟他分着睡。沈世晚上就一整夜一整夜地担心,担心他睡觉不安分踢被子受了凉,又怕他一个人睡在那偌大的房里,感到孤独。 最后,沈世终于受不住了,跑去找他,决定跟他谈谈。 沈世对他说:“你最近到底怎么了?跟我闹脾气?是不是爹爹哪里做得不好,惹你生气了?” 傻子低着头,不吭声。 沈世疲惫地揉揉太阳穴,颇感头疼:“我哪里做得不好,你就说出来,爹爹一定改。好不好?只要你不要跟爹爹生气。不然爹爹会伤心的。” 傻子终于有了动静,抬起头来望着他。过了:“不是爹爹的错,是傻子的错。” “你不叫傻子,你有名字,你叫沈长华。”沈世耐心的纠正他。 傻子摇摇头:“傻子不配做爹爹的长华!傻子不配!”眼圈一红,眼看着就要哭了。沈世一愣,“为何这样说自己?” 傻子泫然欲泣道:“我也不想的,可是傻子也不知道怎么了,一跟爹爹睡下面就涨得好痛,好想伤害爹爹。傻子好怕,好怕哪天忍不住就弄伤了爹爹,我不要,不要。” 哐当一声,沈世似乎听见大脑里传来一声巨响。 有好半天他都没太回过神来。 他……他似乎听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 这,这,他的宝……这其实不是讨厌他,而是对他有那个念头? 刹那,沈世就笑了出来,心里既开心又觉羞恼,憋了半天,只能说:“是爹爹不对,爹爹竟忘了,我们家长华已经是个男子汉了。” 傻子羞愧得不敢抬头看他。 沈世捧起他的脸,望着他的眼睛,温柔地给他解释说:“男人长大了,都会这样的。爹爹也会,所以你不必觉得害怕。” “真的?爹爹你也会鸡鸡痛吗?” “嗯,真的。爹爹也会很痛。”多少个夜晚,他的身体都思念着长华的爱抚。他想念那种被侵犯的感觉,身心都被恋人充满,满满的都是爱。上一世到了末期还好,因为肉体的老化,欲望也随之淡去,但这一世,他的肉体正值风华,身体也没隐疾,欲望自然也有。只不过近些日子太忙碌,满心都是刚找回来的恋人,无暇多想。如今提起来,身子竟隐隐发起热来。他说:“所以,你不要觉得不好意思。有什么都告诉爹爹,爹爹帮你。” 长华被他一碰,嗅到他手指尖散发出来的幽香,下身那根憋了好久的欲根一下子就蹿了起来,毫不遮掩地将裤子顶出一个小山包来。沈世瞧见了,脸上浮出一层绯色。长华也觉羞愧,低着头结结巴巴道:“那,那爹爹,我我就先走了。” “等一下。”沈世拉住他,“你去哪?” “我……我也不知道。”傻大个都要哭了,下面涨的都快痛死了,只想推倒爹爹在他身上蹭,可是又不敢。沈世瞧他的样子,在心里叹了口气,挽起他的手朝房里走去: “不伤心,爹爹帮你。” 傻子就这么被自家的大美人爹爹迷迷糊糊牵进了房,推到了床上。 望着他直挺挺地躺在床上的紧张样子,沈世更觉头皮发麻,不知该如何教起。上一世他的性经验可都是长华给的,一般情况下,只要自己躺着就行了,哪像现在……这种事本身就已经够羞人的了,如今还要自己亲自教,着实……着实…… 而且,这一世,那混小子的孽根,怎地看起来比上一世还要大? 沈世脸烧得通红,拼命让自己镇定下来。爬上床,分开两腿,骑坐到傻子身上。傻子紧张得心跳都要加速了,他可不知道爹爹这姿势是要干什么,但看在眼里,就觉得诱人不已。爹爹穿着白衫,细腰被白腰带裹着,勾勒出的身段风流妩媚,黑发倾洒开来,美得让人挪不开眼来。 光是多看几眼,下身就硬的更厉害了。内心深处有什么东西在蠢蠢欲动,挠抓着胸膛,仿佛有什么就要破笼而出。他难耐地扭了扭身子,喃喃叫道:“爹爹……爹爹……” 沈世安抚地拍拍他:“别急,爹爹马上帮你。”解开高高束起的墨发,任它们倾洒在背,俯下身,伸手慢慢解开对方的裤带。方才他坐下来的时候,特意避开了对方的要害,裤带解开,刚将亵裤往下扯了扯,一根巨大的阳具便弹了出来。 果不其然。这一世的长华简直可以称之为天赋异禀,阳物巨大不说,颜色形状也狰狞得很。男人这根东西跟女人不同,却是丑就越是有雄性吸引力,长华这根简直就是男人中的极品。 而沈世上一辈子在他身下雌伏惯了,纵然这一世还是个雏,身却也随心动,起了反应。小腹泛起酸涩的热意,自己下身那根也翘了起来,抵住了傻子的大腿根。 沈世呼吸不稳。他没想到隔了一世再见到这东西,反应竟这样大,看见的一瞬间几乎把持不住。 傻子看他呆呆盯着自己胯间的东西,明明应该觉得很不好意思的,但又觉得爹爹脸泛红霞眼角含春的模样实在好看的紧,被他盯了会儿,下身又膨胀了一分。他也不知道该怎样做,只觉得浑身滚烫滚烫,迫不及待的想要得到爱抚,遂捉住沈世的袖子,哀求:“爹爹……” 沈世回过神来,握拳低咳了一声,掩住自己的失态,道:“嗯,我在。” “爹……” “好了好了,爹知道了。”沈世心道,迟早也要经过这一关的,反正前一世也不知做了多少次了,两人间也算老夫老妻了,也不知道自己在羞个什么劲儿。 仿佛跟自己赌气似地,他伸出素白的手,手指并拢,轻轻握住了儿子那根,刚一碰到,两人就齐齐发出叹息。长华是舒服的,沈世则是被烫到的。 阳物尺寸实在骇人,他以成年人的手竟握不过来,只能勉强笼着。手心传来的灼热感,烫得他一时忘了该如何动,傻傻地立在原地发呆。长华不好受,挺了挺腰催促:“爹。” 沈世啊了一声回过神,脸烧得像天边的云霞,垂下眼帘,睫毛长长投下一片黑色阴影,轻声说:“这个,很正常。男人长大了,就会有需求,一旦有了需求,这东两就会充血勃起。只要把里面的精水弄出来就会没